校园超市租赁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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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租赁招标变更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受昭平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园超市租赁

项目编号:ZPC2017服字1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游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游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大道5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略) 园超市租赁(ZPC2017服字109号)项目质疑的答复书

质疑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蓝兴泉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

质疑人于2 (略) 园超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PC2017服字109号)的质疑函已收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对采购单位及质疑人负责的态度, (略) (略) 了复查,并与采购单位联系沟通。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一、8月23日下午,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规定程序评标的情形,当天下午只是核验材料的密封性和报价表,对服务方案和业绩分没有实施评分(随后,评委和投标人员均已解散),在所有投标材料完全暴露后,事隔两天才“评出”总分,我单位认为该项目评标合法性、真实性、公平公证性存在问题。

答复:1、根据《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办法的通知》第九条——明确载明(一)签到(二)宣布开标(三)检查文件(四)唱标(五)宣布开标结束。投标单位和有关 (略) ,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并于当天下午6时出具评标结果报告。整个评标过程中均有监督人员、采购业主 (略) 监督。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0.1条“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本项目评标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略) 于8月2 (略) 站上公布。故质疑人认为“在所有投标材料完全暴露后,事隔两天才‘评出’总分”的内容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分满分30分。我单位总报价 点击查看>> 元(三年),报价得满分30分,而昭 (略) 报价 点击查看>> (三年),其报价分与我单位报价分相差分数为:30-( 点击查看>> )*30=8.03分,实际报价差距 点击查看>> 元,我单位质疑中标单位服务方案和业绩分评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请你们对 (略) 解释,提供评委详评记录,同时公布我单位评分结果。

答复:1、贵司投标文件出现两种报价, (略) 现场评定贵司报价不唯一,故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十八条及《 (略) 园超市租赁》“投标人须知”第18.1条的规定,评标过程的评分细则及详评记录均属于保密范围,均不得向投标(报价)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三、要求公布中标单位及总分排在前三名投标人的评标总分。

答复:根据《 (略) 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略) 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 (略) 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2 (略) 令第18号)第七十八条中“ (略) 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略) 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成 (略) 成员资格, (略) 项目的评标, (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8.1条“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的规定,我公司不能透露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结论: (略) 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二)点规定,我公司驳回质疑人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略) 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招标人:昭平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 日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大道55号,联系人:周游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二、开标时间: * 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见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3.0 万元(人民币)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受昭平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园超市租赁

项目编号:ZPC2017服字1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游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游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大道5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略) 园超市租赁(ZPC2017服字109号)项目质疑的答复书

质疑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蓝兴泉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

质疑人于2 (略) 园超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PC2017服字109号)的质疑函已收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对采购单位及质疑人负责的态度, (略) (略) 了复查,并与采购单位联系沟通。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一、8月23日下午,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规定程序评标的情形,当天下午只是核验材料的密封性和报价表,对服务方案和业绩分没有实施评分(随后,评委和投标人员均已解散),在所有投标材料完全暴露后,事隔两天才“评出”总分,我单位认为该项目评标合法性、真实性、公平公证性存在问题。

答复:1、根据《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办法的通知》第九条——明确载明(一)签到(二)宣布开标(三)检查文件(四)唱标(五)宣布开标结束。投标单位和有关 (略) ,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并于当天下午6时出具评标结果报告。整个评标过程中均有监督人员、采购业主 (略) 监督。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0.1条“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本项目评标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略) 于8月2 (略) 站上公布。故质疑人认为“在所有投标材料完全暴露后,事隔两天才‘评出’总分”的内容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分满分30分。我单位总报价 点击查看>> 元(三年),报价得满分30分,而昭 (略) 报价 点击查看>> (三年),其报价分与我单位报价分相差分数为:30-( 点击查看>> )*30=8.03分,实际报价差距 点击查看>> 元,我单位质疑中标单位服务方案和业绩分评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请你们对 (略) 解释,提供评委详评记录,同时公布我单位评分结果。

答复:1、贵司投标文件出现两种报价, (略) 现场评定贵司报价不唯一,故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十八条及《 (略) 园超市租赁》“投标人须知”第18.1条的规定,评标过程的评分细则及详评记录均属于保密范围,均不得向投标(报价)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三、要求公布中标单位及总分排在前三名投标人的评标总分。

答复:根据《 (略) 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略) 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 (略) 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2 (略) 令第18号)第七十八条中“ (略) 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略) 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成 (略) 成员资格, (略) 项目的评标, (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8.1条“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的规定,我公司不能透露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结论: (略) 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二)点规定,我公司驳回质疑人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略) 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招标人:昭平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嘉华建 (略) 有限公司

* 日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大道55号,联系人:周游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二、开标时间: * 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见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3.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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