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更正公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22:14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市 (略) 区安外 (略) 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凡,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SITCA132/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凡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澄清问题:如果我 (略) 的, (略) 名义投标,子公司的检测人员和业绩是否可以参与到投标文件中?
答复:招标文件规定:“实验室为投标人下设机构, (略) (略) 下设机构,均视为‘投标人自有实验室’”。本包件中,实验室人员需参与项目中,故“投标人自有实验室”的人员可以列入技术人员。
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状况”的评审以独立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 (略) 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则分公司的业绩可计入投标人的业绩中; (略) 或分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 (略) 的业绩不可计入投标人的业绩中。
2、澄清问题:剩余的样品要 (略) ,是所有的 (略) 样,还是我们检测过程中剩下的 (略) ?
答复:检测过程中剩余的 (略) 。
3、澄清问题:此项目中采样是否由投标人采?
答复:不是投标人采,投标人仅负责来样的实验室分析测试。
4、澄清问题:每个项目专职测试人员5人,且分工明确:此项的每个项目是否为(1)PM2.5可溶性(2)PM2.5无机元素(3)PM2.5碳组分。不用特别明细到每个小项?
答复:不用细分到小项。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书内容做如下修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2.1“开展采样及测试工作,并按具体要求上传采样、样品运输、交接、测试、数据结果等信息至平台。” | 开展测试工作,并按具体要求上传样品运输、交接、测试、数据结果等信息至平台。 |
2 | 2.2.5 质量保证 (略) 分第(3)质控检查:中的“数据报出及采样人员的操作流程等”。 | 数据报出操作流程等。 |
3 | 3.5.2 仪器设备要求“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略) 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 (略) 监测”。 | 与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略) 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 (略) 监测。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安外 (略) 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凡,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22:14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市 (略) 区安外 (略) 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凡,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SITCA132/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凡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 (略)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 (略) 建设项目(包3:大气颗粒物PM2.5样品测试服务(二)-20个点位组分测试服务)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澄清问题:如果我 (略) 的, (略) 名义投标,子公司的检测人员和业绩是否可以参与到投标文件中?
答复:招标文件规定:“实验室为投标人下设机构, (略) (略) 下设机构,均视为‘投标人自有实验室’”。本包件中,实验室人员需参与项目中,故“投标人自有实验室”的人员可以列入技术人员。
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状况”的评审以独立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 (略) 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则分公司的业绩可计入投标人的业绩中; (略) 或分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 (略) 的业绩不可计入投标人的业绩中。
2、澄清问题:剩余的样品要 (略) ,是所有的 (略) 样,还是我们检测过程中剩下的 (略) ?
答复:检测过程中剩余的 (略) 。
3、澄清问题:此项目中采样是否由投标人采?
答复:不是投标人采,投标人仅负责来样的实验室分析测试。
4、澄清问题:每个项目专职测试人员5人,且分工明确:此项的每个项目是否为(1)PM2.5可溶性(2)PM2.5无机元素(3)PM2.5碳组分。不用特别明细到每个小项?
答复:不用细分到小项。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书内容做如下修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2.1“开展采样及测试工作,并按具体要求上传采样、样品运输、交接、测试、数据结果等信息至平台。” | 开展测试工作,并按具体要求上传样品运输、交接、测试、数据结果等信息至平台。 |
2 | 2.2.5 质量保证 (略) 分第(3)质控检查:中的“数据报出及采样人员的操作流程等”。 | 数据报出操作流程等。 |
3 | 3.5.2 仪器设备要求“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略) 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 (略) 监测”。 | 与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略) 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 (略) 监测。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安外 (略) 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凡,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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