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巴蜀小学音视频系统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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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巴蜀小学音视频系统招标变更

市 (略) 区巴蜀小学音视频系统采购质疑回复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 (略)

法定代表人:龚碧梅

委托代理人:郭俊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西郊路24向17号10-1号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采购项目经办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区 (略) 街道秋成大道

三、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

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二、音响系统/序号6/:功放(中高频)“10、在高压1.5KV(5mA)冲击下冲击60s无损坏;

提供:省级或以上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2.4.6.10条参数必须有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事实依据:“在高压1.5KV(5mA)冲击下冲击60s无损坏”参数并非功放类产品的正常指标和常规参数,检测报告内 (略) 家检测的个性化参数(附件一: (略) (略) 官网截图);且每个公司检测内容都会有一定差异,产品性能是以产品主要参数检测结果为主,要求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非常规的个性化参数是 (略) 为。高压冲击检测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没有联系,是湖山公司独有的参数检测项目, (略) 家的个性化检测内容,要求提供与之对应的检测报告是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略) 、倾向性、排他性,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事项2、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三、音视频采集、同步发送系统/1、序号2:音视频互通系统要求:须搭建环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略) 家鲜章。

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四、特别说明/4、预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 (略) (略) LED大屏、班班通、教师PC机等音视频设备;并成功模拟学生公开课、家长会、多点位全校讲话等平台功能。

事实依据:2.1所谓的“音视频互通系统”在国家产品分类目录、百度百科都无法检索到,采购人对产品名称的真实性是否应承担虚假不实的法律后果。而在本采购项目中名为“音视频互通系统”的产品,在“ (略) 市 (略) 区教育 (略) LED显示屏采购(重新)”采购项目中又名为“高清影音同步系统”,两者产品参数完全一致(见附件二: (略) 文件截图),而名称各异。该项“产品”功能参数为 (略) 的特定产品和软件技术专利(详见附件三: (略) 软件专利查询截图)。

2.2本次招标项目为LED显示屏,所谓的“音视频互通系统”与本次招标项目没有关联,产品价值占比较小(参数反应出就是一个软件,而LED显示屏本身带有功能足够强大的控制与操作软件), (略) 要求是对整个项目的不合理限制。

2.3要求供应商搭建环境对“音视频互通系统”中的 (略) 功能演示,在特别说明中要求预中标人在中标 (略) 投“音视频互通系统” (略) LED大屏、班班通、教师PC机等音视频设备;并成功模拟学生公开课、家长会、多点位全校讲话等平台功能。上述要求为明显的不合理要求。2.3.1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明确规定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的60个日历日,而要求预中标人在公示期内(3天)完成设备对接,该要求存在明显的矛盾。2.3.2本次招标设备为LED大屏、音视频设备,需要较长的供货与安装周期,相关设备还在招投标过程中,预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硬件、软件)设备也未供货安装的情况下,试问采购人, (略) LED大屏、音视频等设备予以对接?以及搭建环境对“音视频互通系统”中的 (略) 功能演示?

法律法规:

(1)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 (略) 市政 (略) (略) 规定》: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参加评审,不得以过高的样品设置条件阻挠或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不得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时,应予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制作、运输成 (略) 场地限制因素并遵守以下原则:(一)采购通用产品、标准产品不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照片、检测报告等资料。(二)因采购项目需要设定样品的,至少应有三 (略) 家(制造商)的产 (略) 设条件。(三)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大型成品或成套产品样品,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便于运输和携带的小件材料或主要零配件样品,或实物图片、模型小样等。(四)不得对供应商提交样品提出过 (略) 求。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价值不得高于该项目(分包)采购预算的0.2%。

(3)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略) (略) 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略) (略) 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 (略) 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 (略) 检测、 (略) 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二、评标标准/ (略) 分/ (略) 家综合能力/A、操场LED显示屏:(4分)/3、LED制造商2015年以来取得过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证书的得1分;B、 (略) LED显示屏(2分)/1、投标 (略) 家2015年以来曾获得过“ (略) 业十佳LED显示屏应用工程”的 得1分;2、投标 (略) 家2015年以来曾获得过“ (略) 业10强企业”得1分;

事实依据:以上三项加分条款均有时间限制及指定证书名称,且 (略) 、 (略) 颁发的奖项, (略) 会民间机构颁发的不具备任何权威性、代表性的荣誉证书,指向 (略) (略) (见附件四: (略) 强力巨彩奖项证书截图), (略) 产品的质量好坏、厂家实力,具有排他性、倾向性、指定性,属于不合理的额外条件限制,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二、评标标准/序号3: (略) 家综合能力/二、音响设备制造商总分:(4分)/1、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事实依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属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范围,作 (略) 家主要针对工程商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支持,该处要求设备制造商拥有施工资质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且不足三家满足,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技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人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二)诉求:

(略) 会公共利益潜在的投标人的合法利益,请求采购人、 (略) 文件中具有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排他性及不合理条件限制要求。

四、审查及回复

1、质疑事项1(原文略)回复:满 (略) 家有多家,如锐丰、贝塔斯瑞(β3)、音王等,本参数不具指定性、倾向性、排他性,故不予以支持。

2、质疑事项2(原文略)回复:本次招标,不光有LED显示屏的硬件设施采购,我们更加注重LED显示屏的播放以及我校其他音视频设备的互通。 (略) 要求 (略) 软件的功能演示,手提电脑、移动设备如手机等便能搭建出模拟环境,成本低,携带方便;另外,我单位除现有LED显示屏外,还有其他已建LED产品和音视频设备,要求预中标人在 (略) 对接实验,与在招LED显示屏的60日工期没有任何冲突。 (略) 要求的音视频互通系统产品在市面上广泛存在,如科大讯飞、AVA、异度云等,此参数要求不具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人的诉求不予支持。

3、质疑事项3(原文略)回复:评分标 (略) 分,目前市面上有 (略) 家均有该资质,如利亚德、联建、洲明、大华、海康、长虹等,不具排他性、倾向性、指定性。故不予支持。

4、质疑事项4(原文略)回复:能满足此 (略) 家有多家,如音王、锐丰、贝塔斯瑞(β3)等,故不予支持。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 日

市 (略) 区巴蜀小学音视频系统采购质疑回复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 (略)

法定代表人:龚碧梅

委托代理人:郭俊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西郊路24向17号10-1号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采购项目经办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区 (略) 街道秋成大道

三、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

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二、音响系统/序号6/:功放(中高频)“10、在高压1.5KV(5mA)冲击下冲击60s无损坏;

提供:省级或以上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2.4.6.10条参数必须有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事实依据:“在高压1.5KV(5mA)冲击下冲击60s无损坏”参数并非功放类产品的正常指标和常规参数,检测报告内 (略) 家检测的个性化参数(附件一: (略) (略) 官网截图);且每个公司检测内容都会有一定差异,产品性能是以产品主要参数检测结果为主,要求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非常规的个性化参数是 (略) 为。高压冲击检测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没有联系,是湖山公司独有的参数检测项目, (略) 家的个性化检测内容,要求提供与之对应的检测报告是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略) 、倾向性、排他性,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事项2、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三、音视频采集、同步发送系统/1、序号2:音视频互通系统要求:须搭建环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略) 家鲜章。

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四、特别说明/4、预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 (略) (略) LED大屏、班班通、教师PC机等音视频设备;并成功模拟学生公开课、家长会、多点位全校讲话等平台功能。

事实依据:2.1所谓的“音视频互通系统”在国家产品分类目录、百度百科都无法检索到,采购人对产品名称的真实性是否应承担虚假不实的法律后果。而在本采购项目中名为“音视频互通系统”的产品,在“ (略) 市 (略) 区教育 (略) LED显示屏采购(重新)”采购项目中又名为“高清影音同步系统”,两者产品参数完全一致(见附件二: (略) 文件截图),而名称各异。该项“产品”功能参数为 (略) 的特定产品和软件技术专利(详见附件三: (略) 软件专利查询截图)。

2.2本次招标项目为LED显示屏,所谓的“音视频互通系统”与本次招标项目没有关联,产品价值占比较小(参数反应出就是一个软件,而LED显示屏本身带有功能足够强大的控制与操作软件), (略) 要求是对整个项目的不合理限制。

2.3要求供应商搭建环境对“音视频互通系统”中的 (略) 功能演示,在特别说明中要求预中标人在中标 (略) 投“音视频互通系统” (略) LED大屏、班班通、教师PC机等音视频设备;并成功模拟学生公开课、家长会、多点位全校讲话等平台功能。上述要求为明显的不合理要求。2.3.1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明确规定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的60个日历日,而要求预中标人在公示期内(3天)完成设备对接,该要求存在明显的矛盾。2.3.2本次招标设备为LED大屏、音视频设备,需要较长的供货与安装周期,相关设备还在招投标过程中,预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硬件、软件)设备也未供货安装的情况下,试问采购人, (略) LED大屏、音视频等设备予以对接?以及搭建环境对“音视频互通系统”中的 (略) 功能演示?

法律法规:

(1)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 (略) 市政 (略) (略) 规定》: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参加评审,不得以过高的样品设置条件阻挠或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不得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时,应予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制作、运输成 (略) 场地限制因素并遵守以下原则:(一)采购通用产品、标准产品不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照片、检测报告等资料。(二)因采购项目需要设定样品的,至少应有三 (略) 家(制造商)的产 (略) 设条件。(三)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大型成品或成套产品样品,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便于运输和携带的小件材料或主要零配件样品,或实物图片、模型小样等。(四)不得对供应商提交样品提出过 (略) 求。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价值不得高于该项目(分包)采购预算的0.2%。

(3)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略) (略) 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略) (略) 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 (略) 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 (略) 检测、 (略) 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二、评标标准/ (略) 分/ (略) 家综合能力/A、操场LED显示屏:(4分)/3、LED制造商2015年以来取得过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证书的得1分;B、 (略) LED显示屏(2分)/1、投标 (略) 家2015年以来曾获得过“ (略) 业十佳LED显示屏应用工程”的 得1分;2、投标 (略) 家2015年以来曾获得过“ (略) 业10强企业”得1分;

事实依据:以上三项加分条款均有时间限制及指定证书名称,且 (略) 、 (略) 颁发的奖项, (略) 会民间机构颁发的不具备任何权威性、代表性的荣誉证书,指向 (略) (略) (见附件四: (略) 强力巨彩奖项证书截图), (略) 产品的质量好坏、厂家实力,具有排他性、倾向性、指定性,属于不合理的额外条件限制,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二、评标标准/序号3: (略) 家综合能力/二、音响设备制造商总分:(4分)/1、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事实依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属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范围,作 (略) 家主要针对工程商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支持,该处要求设备制造商拥有施工资质是属于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且不足三家满足,应予以删除。

法律法规: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技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人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二)诉求:

(略) 会公共利益潜在的投标人的合法利益,请求采购人、 (略) 文件中具有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排他性及不合理条件限制要求。

四、审查及回复

1、质疑事项1(原文略)回复:满 (略) 家有多家,如锐丰、贝塔斯瑞(β3)、音王等,本参数不具指定性、倾向性、排他性,故不予以支持。

2、质疑事项2(原文略)回复:本次招标,不光有LED显示屏的硬件设施采购,我们更加注重LED显示屏的播放以及我校其他音视频设备的互通。 (略) 要求 (略) 软件的功能演示,手提电脑、移动设备如手机等便能搭建出模拟环境,成本低,携带方便;另外,我单位除现有LED显示屏外,还有其他已建LED产品和音视频设备,要求预中标人在 (略) 对接实验,与在招LED显示屏的60日工期没有任何冲突。 (略) 要求的音视频互通系统产品在市面上广泛存在,如科大讯飞、AVA、异度云等,此参数要求不具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人的诉求不予支持。

3、质疑事项3(原文略)回复:评分标 (略) 分,目前市面上有 (略) 家均有该资质,如利亚德、联建、洲明、大华、海康、长虹等,不具排他性、倾向性、指定性。故不予支持。

4、质疑事项4(原文略)回复:能满足此 (略) 家有多家,如音王、锐丰、贝塔斯瑞(β3)等,故不予支持。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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