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答疑文件]关于青阳县智慧城管招标文件的答疑函(01号)
[查看答疑文件]关于青阳县智慧城管招标文件的答疑函(01号)
(略) 文件的答疑函(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分潜在投标人对 * 日发布的 (略) 管项目,项目编号:青政采代(HW)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1、质疑事项:关于“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限制性、排他性的质疑。
答疑意见: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1)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人 (略) 政审批,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中 (略) 业联合会(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并未取消,且本项目建设内 (略) 管的多项软件系统需要与公车管理平台、 (略) 平台、 (略) (略) 集成对接,都需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2)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中对乙级测绘资质的作业区域要求限制为设区的市(州)级行政区域以下, (略) 管项目为 (略) 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内容多,而建设内容中地理信息数据普查及建库是项目的重要基础内容,从项目的建设的难度、效果及项目后续升级扩展建设考虑,本次项目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合理。
2、质疑事项:针对评分细则中“GIS基础平台具有完整的产品系统,包括桌面、组件、服务、移动端并分别有著作权”的质疑。
答疑意见: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1) (略) 管系统是以GIS平台为基础,涵盖了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等建设内容,要求建设方对系统的各项建设内容都能提供有保障的技术服务,评分项中“GIS基础平台具有完整的产品系统,包括桌面、组件、服务、移动端并分别有著作权”正是为了能够为了项目的技术保障而设置的评分内容,凡能提供此项能力证明的投标人皆可得分。贵公司提出的“GIS非本项目的应用系统,对此项不能做要求”的说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贵 (略) 满足的说法经核实与事实不符,有多家公司满足该条件要求,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3、质疑事项:针对评分标准中 (略) 业智能应用系统案例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的应用系统案例, (略) 根据 (略) 实际情况与具体工作需求出发提出 (略) 业智能应用系统 (略) 业特色,与其他地 (略) 管系统有差异,对于贵公司建议的相关类似系统,范围过于模糊,不能满足差异性需求,不采纳。
4、质疑事项:针对评分标准中项目业绩的倾斜摄影案例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管项目是立足于传 (略) (略) 建设,倾斜摄影作为项目建设中数据建设 (略) 分,是行业智能应用、大数据分析等系统的重要支撑数据, (略) 分提出案例要求合情合理,且目前国内有众多企业或机构具有此项建设能力和项目经验, (略) 所谓的“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说法,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5、质疑事项:针对具有地理信息服务总线、智能集群、服务聚合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管项目是基于地理 (略) 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地理信息服务总线、智能集群、服务聚合等是系统基础平台的重 (略) 分, (略) 谓的“ (略) 管的建设毫无关系“,本项合理, (略) 所谓的具有不合理性和倾向性。
6、质疑事项:针对项目经理及成员资质证书的质疑与建议。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系统架构师、系统分析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资质,关系 (略) 管系统的设计、分析、开发、测试以及倾斜摄影等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保障。 (略) 谓的与本项目无关,且全国 (略) 业从业人员具有这些资质证书, (略) 谓的具有倾向性的说法毫无根据,另贵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而提出的修改建议,有违《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规定,不予采纳。
7、质疑事项:针对空间数据检查、三维建模的著作权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本次项目中倾斜摄影、基 (略) (略) (略) 理入库,都需要空间数据检查、三维建模的能力,因此本项合情合理,且目前国内有众多企业或机构具有此项建设能力和项目经验, (略) 所谓的“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说法,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贵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而提出的删除建议,有违项目建设的实际要求,不予采纳。
8、质疑事项:针对硬件设备须为主流品牌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本次招标文件中并未限定单一品牌,所列的参考品牌也不低于三个,并且未对非参考品 (略) 限定不得参与,只要能够满足或者正偏离本项目要求的产品都可参与本此项目招投标, (略) 所谓的“要求或者标定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情况,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略) (略) (略) (略) 鑫 (略)
* 日
(略) 文件的答疑函(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分潜在投标人对 * 日发布的 (略) 管项目,项目编号:青政采代(HW)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1、质疑事项:关于“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限制性、排他性的质疑。
答疑意见: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1)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人 (略) 政审批,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中 (略) 业联合会(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并未取消,且本项目建设内 (略) 管的多项软件系统需要与公车管理平台、 (略) 平台、 (略) (略) 集成对接,都需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2)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中对乙级测绘资质的作业区域要求限制为设区的市(州)级行政区域以下, (略) 管项目为 (略) 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内容多,而建设内容中地理信息数据普查及建库是项目的重要基础内容,从项目的建设的难度、效果及项目后续升级扩展建设考虑,本次项目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合理。
2、质疑事项:针对评分细则中“GIS基础平台具有完整的产品系统,包括桌面、组件、服务、移动端并分别有著作权”的质疑。
答疑意见: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1) (略) 管系统是以GIS平台为基础,涵盖了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等建设内容,要求建设方对系统的各项建设内容都能提供有保障的技术服务,评分项中“GIS基础平台具有完整的产品系统,包括桌面、组件、服务、移动端并分别有著作权”正是为了能够为了项目的技术保障而设置的评分内容,凡能提供此项能力证明的投标人皆可得分。贵公司提出的“GIS非本项目的应用系统,对此项不能做要求”的说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贵 (略) 满足的说法经核实与事实不符,有多家公司满足该条件要求,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3、质疑事项:针对评分标准中 (略) 业智能应用系统案例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的应用系统案例, (略) 根据 (略) 实际情况与具体工作需求出发提出 (略) 业智能应用系统 (略) 业特色,与其他地 (略) 管系统有差异,对于贵公司建议的相关类似系统,范围过于模糊,不能满足差异性需求,不采纳。
4、质疑事项:针对评分标准中项目业绩的倾斜摄影案例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管项目是立足于传 (略) (略) 建设,倾斜摄影作为项目建设中数据建设 (略) 分,是行业智能应用、大数据分析等系统的重要支撑数据, (略) 分提出案例要求合情合理,且目前国内有众多企业或机构具有此项建设能力和项目经验, (略) 所谓的“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说法,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5、质疑事项:针对具有地理信息服务总线、智能集群、服务聚合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 (略) 管项目是基于地理 (略) 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地理信息服务总线、智能集群、服务聚合等是系统基础平台的重 (略) 分, (略) 谓的“ (略) 管的建设毫无关系“,本项合理, (略) 所谓的具有不合理性和倾向性。
6、质疑事项:针对项目经理及成员资质证书的质疑与建议。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系统架构师、系统分析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资质,关系 (略) 管系统的设计、分析、开发、测试以及倾斜摄影等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保障。 (略) 谓的与本项目无关,且全国 (略) 业从业人员具有这些资质证书, (略) 谓的具有倾向性的说法毫无根据,另贵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而提出的修改建议,有违《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规定,不予采纳。
7、质疑事项:针对空间数据检查、三维建模的著作权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本次项目中倾斜摄影、基 (略) (略) (略) 理入库,都需要空间数据检查、三维建模的能力,因此本项合情合理,且目前国内有众多企业或机构具有此项建设能力和项目经验, (略) 所谓的“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说法,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贵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而提出的删除建议,有违项目建设的实际要求,不予采纳。
8、质疑事项:针对硬件设备须为主流品牌的质疑。
答疑意见:不采纳,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答疑理由:本次招标文件中并未限定单一品牌,所列的参考品牌也不低于三个,并且未对非参考品 (略) 限定不得参与,只要能够满足或者正偏离本项目要求的产品都可参与本此项目招投标, (略) 所谓的“要求或者标定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情况,该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略) (略) (略) (略) 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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