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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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乡人民政府5立方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谷正吉采(遂川)字[2017]46号】询价公告及询价函补遗

 

各投标人:

1、原询价公告第7点资格条件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略) 相关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现更改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略) 相关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原询价函说明事项中:

1、投标人必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等有效证明原件】 (略) 展示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理。

现更改为:

1、投标人必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等有效证明原件】 (略) 展示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理。

 3、原询价函投标文件格式(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函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明复印件。]

现更改为: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明复印件。]

 

 

其他事项不变。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乡人民政府5立方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谷正吉采(遂川)字[2017]46号】询价公告及询价函补遗

 

各投标人:

1、原询价公告第7点资格条件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略) 相关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现更改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略) 相关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原询价函说明事项中:

1、投标人必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等有效证明原件】 (略) 展示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理。

现更改为:

1、投标人必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等有效证明原件】 (略) 展示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理。

 3、原询价函投标文件格式(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函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明复印件。]

现更改为: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4)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明复印件。]

 

 

其他事项不变。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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