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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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招标变更



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TLJT 点击查看>>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 (略) 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10时30分;

二、技术标评审对象为通过 (略) 有投标人;

三、质量证明文件明确为: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移交表或交(竣) (略) 出具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人提疑答复如下:

1、根据 (略) 杭建市发( * 号《 (略) 资格后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的规定与文件精神不符合,其实质就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 (略) 为。

答:本项目属于交通工程, (略) 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令2015年第24号)二十一条: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且养护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养护里程30公里以上,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业绩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也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因 * 日, (略) 正式发布通知,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设置的业绩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取消?

答:本项目投标资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而是要求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且养护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养护里程30公里以上,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业绩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所以业绩要求合理。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也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由于在去年2016年园林施工员、园 (略) 岗位证书已经停考,现证书也无法考取;投标要求里要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后要求提供园林施工员、园林质检员证书是不是不合理,

答:按招标 (略) 。

4、请问我公司是三类甲级养护单位,有小修保养的业绩,如果我公司现在审批并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参与投标!请明确  谢谢!

答:不可以。本项目投标业绩明确为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从 *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绿化养护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水域面积除外)一级及以上公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的投标人从 *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大中修养护工程(或小修保养)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略) 杭新景(杭千)高速沿线景观林 (略) 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 浙 (略) 有限公司

* 日



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TLJT 点击查看>>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 (略) 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10时30分;

二、技术标评审对象为通过 (略) 有投标人;

三、质量证明文件明确为: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移交表或交(竣) (略) 出具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人提疑答复如下:

1、根据 (略) 杭建市发( * 号《 (略) 资格后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杭新景高速沿线(桐庐段)两侧景观林带养护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的规定与文件精神不符合,其实质就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 (略) 为。

答:本项目属于交通工程, (略) 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令2015年第24号)二十一条: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且养护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养护里程30公里以上,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业绩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也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因 * 日, (略) 正式发布通知,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设置的业绩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取消?

答:本项目投标资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而是要求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且养护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养护里程30公里以上,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业绩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所以业绩要求合理。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也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由于在去年2016年园林施工员、园 (略) 岗位证书已经停考,现证书也无法考取;投标要求里要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后要求提供园林施工员、园林质检员证书是不是不合理,

答:按招标 (略) 。

4、请问我公司是三类甲级养护单位,有小修保养的业绩,如果我公司现在审批并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参与投标!请明确  谢谢!

答:不可以。本项目投标业绩明确为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从 *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绿化养护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水域面积除外)一级及以上公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的投标人从 *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大中修养护工程(或小修保养)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略) 杭新景(杭千)高速沿线景观林 (略) 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 浙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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