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交通运输局贵港港中心港区郁水作业区贵港覃塘(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覃塘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更正公告
贵港交通运输局贵港港中心港区郁水作业区贵港覃塘(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覃塘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 | ||
品目 | 服务/略管理服务/略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贵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7: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农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金田路交略909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祖庚 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天鉴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略区龙圣小区第2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农工 电话: ## |
项目名称: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
项目编号:GXZC2017-G3-030-HNTJ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
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略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1、略文件中提到开标时间及截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改为:开标时间及截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下午15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页中“(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的第2点的投标人应把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现更改为:2. 投标人应把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7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现更改为:(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5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评定方法:”中的“3、商务分”的(3)业绩分(满分30分)”现更改为:“3、商务分”(3)业绩分(满分20分)。除了以上事项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略
采购单位地址:X市金田路交略909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祖庚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X天鉴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略区龙圣小区第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农工 电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 | ||
品目 | 服务/略管理服务/略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贵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7: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农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金田路交略909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祖庚 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天鉴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略区龙圣小区第2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农工 电话: ## |
项目名称: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工程前期工作编制
项目编号:GXZC2017-G3-030-HNTJ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
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略港区郁水作业区X(石卡)产业园铁路支线(X区)略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1、略文件中提到开标时间及截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改为:开标时间及截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下午15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页中“(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的第2点的投标人应把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现更改为:2. 投标人应把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7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现更改为:(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5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评定方法:”中的“3、商务分”的(3)业绩分(满分30分)”现更改为:“3、商务分”(3)业绩分(满分20分)。除了以上事项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略
采购单位地址:X市金田路交略909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祖庚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X天鉴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略区龙圣小区第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农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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