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招标变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招标变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50万元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X招略》、《X略》、《X省公略》
2.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四、评标信息:
1. 评标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9时32分(X时间)
2. 评标地点:X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X省公略第18评标室
3. 略成员名单:王建、田孟超、王毅红、吕大利、包方
五、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X省农业厅
地 址:X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X大明略
地 址:X市花园路27号X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dmgs789@126.com
各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略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X大明略
2017年#月#日
招标文件.doc |
废标公告(1).doc |
X省农产品质略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 废标公告 X大明略受X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略,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50万元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四、评标信息: 3. 略成员名单:王建、田孟超、王毅红、吕大利、包方 五、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 址:X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X大明略 地 址:X市花园路27号X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dmgs789@126.com
各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略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X大明略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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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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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50万元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X招略》、《X略》、《X省公略》
2.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四、评标信息:
1. 评标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9时32分(X时间)
2. 评标地点:X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X省公略第18评标室
3. 略成员名单:王建、田孟超、王毅红、吕大利、包方
五、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X省农业厅
地 址:X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X大明略
地 址:X市花园路27号X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dmgs789@126.com
各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略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X大明略
2017年#月#日
招标文件.doc |
废标公告(1).doc |
X省农产品质略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 废标公告 X大明略受X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略,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50万元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四、评标信息: 3. 略成员名单:王建、田孟超、王毅红、吕大利、包方 五、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 址:X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X大明略 地 址:X市花园路27号X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dmgs789@126.com
各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略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X大明略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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