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服务(编号:0835-1701224N4491)的澄清公告招标变更
关于劳务派遣服务(编号:0835-1701224N4491)的澄清公告招标变更
招标编号: ## N4491
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N4491)的澄清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略的委托,就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N4491)于2017年10月25略,因招标需求的原因,略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供应商资格:“3.具有略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修改为:“3.具有略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综合实力情况”增加一项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略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2分,无则不得分”,分值为2。
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财务状况”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根据2015、2016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审计报告,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审计报告得0分。注:以经略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相应分值修改为4。
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同类业绩”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类似业绩情况,每个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相应分值修改为4。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磋商时间修改为:2017年11月8日9时30分。
四、原磋商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略,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X26楼
电话: ##
传真: ##
招标编号: ## N4491
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N4491)的澄清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略的委托,就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N4491)于2017年10月25略,因招标需求的原因,略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供应商资格:“3.具有略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修改为:“3.具有略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综合实力情况”增加一项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略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2分,无则不得分”,分值为2。
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财务状况”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根据2015、2016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审计报告,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无审计报告得0分。注:以经略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相应分值修改为4。
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同类业绩”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类似业绩情况,每个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相应分值修改为4。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磋商时间修改为:2017年11月8日9时30分。
四、原磋商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略,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X26楼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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