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图书馆“移动图书馆”项目更正公告
首都图书馆“移动图书馆”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 ##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略”项目
现项目名称:略“略”项目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X市X区东三环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地址:略区X门内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更正日期: ## 00:00:00
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更正:
条件二项取消
原公告:
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省级略门核准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变更为:
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不变
项目联系人:崔X
项目联系电话: ##
其它补充事宜:
略有限公司(中介)
## 14: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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