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招标变更
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招标变更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略 | ||
行政区域 | X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5:55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X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略有限公司 于2017年#月#日 在X略上提交的 X市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 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项目内容、评分有重大修改的原因,略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42页“1.1采购项目说明”条款中增加“1.1.3.本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石英称重传感器和配套的电荷放大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四条款要求已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且已通过专家略门审核,同意采购。”。
2.招标文件第14页“2.4.3系统性能要求”条款中“(1)★检测精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动态5级标准,并获得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使用证书。”修改为“(1)★检测精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动态5级标准,并获得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3.招标文件第15页“★2.4.6 石英称重传感器”修改为“2.4.6 石英称重传感器”。招标文件第16页“★称重传感器要求为进口石英称重传感器”修改为“称重传感器为石英称重传感器”;“★2.4.7电荷放大器”修改为“2.4.7电荷放大器”。
4.招标文件第17页“▲2.4.9称重仪表”条款中“称重仪表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有第三方国际互认的检测报告。”修改为“称重仪表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5.招标文件第39页“(七)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条款中“★1.投标人能提供成熟的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略执法)平台软件,略人当前工作需要,并在后期提供数据接口供与公安、略门及全省统一软件平台开发使用,需提供用户使用反馈意见文件或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修改为“▲1.投标人能提供已完成的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略执法)平台软件,略人当前工作需要,并在后期提供数据接口供与公安、略门及全省统一软件平台开发使用,需提供用户使用反馈意见文件或验收报告证明文件。”;“★2.投标人承诺提供投标产品含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超限信息显示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数据匹配子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并开放软件AP略家的数据集成,出具承诺书原件。”修改为“▲2.投标人承诺提供投标产品含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超限信息显示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数据匹配子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并开放软件AP略家的数据集成,出具承诺书原件。”。
6.招标文件第58页“技术评分表”中“3.投标人需提供进口石英称重传感器的承诺函,并提供近6个月内的进口报关单,得2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3.略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品略横向对比: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或差得0?0.5分”;“4.略投石英式动态汽车衡的称重仪表能提供国际互认的第三方测试报告的得5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4.略投石英式动态汽车衡的称重仪表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的得5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略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市X区69区景泰路西侧北楼北三楼第1-5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15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略南路建设大楼内(X市公略)五楼开标室。
9.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更正, 略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略有限公司 | 地址:X市X区69区景泰路西侧北楼北三楼第1-5卡 |
联系人:郑志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三)采购人:X略 | 地址:X略南路建设大略 |
联系人:洪周南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月#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略 | ||
行政区域 | X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5:55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X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略有限公司 于2017年#月#日 在X略上提交的 X市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 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项目内容、评分有重大修改的原因,略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42页“1.1采购项目说明”条款中增加“1.1.3.本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石英称重传感器和配套的电荷放大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四条款要求已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且已通过专家略门审核,同意采购。”。
2.招标文件第14页“2.4.3系统性能要求”条款中“(1)★检测精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动态5级标准,并获得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使用证书。”修改为“(1)★检测精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动态5级标准,并获得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3.招标文件第15页“★2.4.6 石英称重传感器”修改为“2.4.6 石英称重传感器”。招标文件第16页“★称重传感器要求为进口石英称重传感器”修改为“称重传感器为石英称重传感器”;“★2.4.7电荷放大器”修改为“2.4.7电荷放大器”。
4.招标文件第17页“▲2.4.9称重仪表”条款中“称重仪表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有第三方国际互认的检测报告。”修改为“称重仪表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5.招标文件第39页“(七)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条款中“★1.投标人能提供成熟的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略执法)平台软件,略人当前工作需要,并在后期提供数据接口供与公安、略门及全省统一软件平台开发使用,需提供用户使用反馈意见文件或验收报告证明文件。”修改为“▲1.投标人能提供已完成的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略执法)平台软件,略人当前工作需要,并在后期提供数据接口供与公安、略门及全省统一软件平台开发使用,需提供用户使用反馈意见文件或验收报告证明文件。”;“★2.投标人承诺提供投标产品含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超限信息显示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数据匹配子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并开放软件AP略家的数据集成,出具承诺书原件。”修改为“▲2.投标人承诺提供投标产品含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超限信息显示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数据匹配子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并开放软件AP略家的数据集成,出具承诺书原件。”。
6.招标文件第58页“技术评分表”中“3.投标人需提供进口石英称重传感器的承诺函,并提供近6个月内的进口报关单,得2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3.略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品略横向对比: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或差得0?0.5分”;“4.略投石英式动态汽车衡的称重仪表能提供国际互认的第三方测试报告的得5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4.略投石英式动态汽车衡的称重仪表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的得5分,否则得0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略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市X区69区景泰路西侧北楼北三楼第1-5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15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略南路建设大楼内(X市公略)五楼开标室。
9.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更正, 略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略有限公司 | 地址:X市X区69区景泰路西侧北楼北三楼第1-5卡 |
联系人:郑志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三)采购人:X略 | 地址:X略南路建设大略 |
联系人:洪周南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月#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