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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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变更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于2017年#月#日收到潜在供应商提出关于“X略格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PTHS ## )”质疑函一份,现答复如下:

质疑1: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投标人略业经验,略委网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编制的,每参与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此外要求提供略委略业相关标准编制是明显与X略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修改建议:针对X略作为最终用户得实际需求,本条评分修改建议如下:“投标人略业经验,略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编制得,每参与一项得0.5分,本项目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得到了略、略、政略委的大力提倡,其中,略格化在《略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X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略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17号)文件中都有明确提到。略格化管理略市管理、略业形成了略业标准,对于X省乃至X略格化工作都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因此,投标人具有略委网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经验,对本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性示范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且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略文件提出的技术、商务需求,由于招标文件的可适当加分,但每项不得超过3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 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2: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投标人有较强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名称需包含“略格化”或“略格化”;)“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此处评分要求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略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采购人答复:为贯彻落实《略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略格化的工作要求,X省及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等都有出略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也都在积极推略格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因此,在项目建设时间紧、实施任务重的前提下,投标人有较强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对X略格化信息平台的保略署和略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3: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基础数据建设,要求投标人具有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要求,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名称需包含”地理编码”);”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基础数据建设工作,但是要求提供评分的证明材料是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明显与实际需求是牵强附会的说明,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采购人答复:本项目基础数据涉及基础地形图数据、略格数据、污染源专题图层数据等,其中,地理编码数据是基础地形图数据中最为基础及关键的数据类型,地理编码模块也是本项目中最为基础及关键的功能模块,支撑X略格化信息平台中环境监管事件、任务监督指挥、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污染源点位等各类专业化应用的地理位置地址描述和地理位置标注定位。因此,投标人具有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X略格化信息平台对地理编码相关功能模块的建设要求。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传输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包含“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及“数据传输”)。”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需要考虑数据整合、数据交换、数据分析、数据采略理能力,而此外要求评分指向必须含有“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及“数据传输”的软著才能得分,明显存在指向性,难道其他具有数略不具备本次项目软件开发能力吗?(例如华为、中软、东软等)。因此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数据传输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数据对接与应用集成工作是本项目的一项重要且关键性建设任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本项目需要对接的数据接口与应用集成,略格化管理平台对接、与省级大数据业务平台对接、略格化管理平台对接、略污染源管理系统对接、与略对接、与市级法人库对接、与X市视频共享平台对接、略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略管平台的对接以及不可预见接口(预留接口)等近10余个系统平台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与数据传输。因此,投标人具有同时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传输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本项目对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的建设要求。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5: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信息采集”及“略置”)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但是要求评比的证书是信息采集、略置,并要求两项都具备,这里体现不出任何的科学依据,略需求略综合评估。这里通过设置无必然关联的软著是无中生有,且不能体现项目的特色与针对性。因此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投标人具有移动应用、信息采集、上报、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X略格化信息平台需要支撑环境监管事件的信息采集、案件受理、任务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全过程、闭环化管理,移动信息服务平台为实现环境监管事件闭环化管理提供了全移动的办公平台,略格员的信息采集略置环节,通过提供信息采集、略置的专业化移动应用,推动环境监管事件的第一时间发现略置。因此,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本项目对相应建设任务的实现要求。此点现更改为: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包含“信息采集”及“略置”)。

质疑6:略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关于“投标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本次项目与测绘毫无相关,居然以测绘资质作为加分项,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投标人具有移动应用专利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基础数据建设正是本项目的核心建设内容之一,包含总体数据、数据管理、网格数据整理划分、视频点位专题图层、污染源数据、基础地形图、地理编码等等。均涉及大量的地理信息数据,地理信息略理正是测绘略分。同时,具备略格化相关软件供应商略网站内可以查询(如下图),不存在指向倾向。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7:略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关于“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环保等)略业协会一等奖(或金奖)的,每个获奖项目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略不具备代表政府机关,相关证书不能作为评分依据。属于不合理得条件限制排查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采购法。

修改建议: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环保等)获得过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8:略分:业绩评分众关于“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与本次项目毫无关联性,这是明显再排斥中小企业,与国家鼓励略为相违背。属于不合理得条件限制排查限制供应商,严重违反采购法。

 修改建议: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补充通知三中:“若业绩作为加分因素的,招标文件应明确要求投标人须(略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此点现更改为: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略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略:“10、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X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略三层开标室(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略三层开标室(5)”现更改为:“10、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X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略三层开标室(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略三层开标室(5)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于2017年#月#日收到潜在供应商提出关于“X略格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PTHS ## )”质疑函一份,现答复如下:

质疑1: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投标人略业经验,略委网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编制的,每参与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此外要求提供略委略业相关标准编制是明显与X略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修改建议:针对X略作为最终用户得实际需求,本条评分修改建议如下:“投标人略业经验,略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编制得,每参与一项得0.5分,本项目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得到了略、略、政略委的大力提倡,其中,略格化在《略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X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略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17号)文件中都有明确提到。略格化管理略市管理、略业形成了略业标准,对于X省乃至X略格化工作都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因此,投标人具有略委网格化管理(略会治理、略市管理、略格化等)行业相关标准经验,对本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性示范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且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略文件提出的技术、商务需求,由于招标文件的可适当加分,但每项不得超过3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 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2: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投标人有较强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名称需包含“略格化”或“略格化”;)“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此处评分要求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略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采购人答复:为贯彻落实《略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略格化的工作要求,X省及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等都有出略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也都在积极推略格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因此,在项目建设时间紧、实施任务重的前提下,投标人有较强略格化软件开发经验,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对X略格化信息平台的保略署和略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3: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基础数据建设,要求投标人具有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要求,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名称需包含”地理编码”);”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基础数据建设工作,但是要求提供评分的证明材料是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明显与实际需求是牵强附会的说明,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法律要求。

采购人答复:本项目基础数据涉及基础地形图数据、略格数据、污染源专题图层数据等,其中,地理编码数据是基础地形图数据中最为基础及关键的数据类型,地理编码模块也是本项目中最为基础及关键的功能模块,支撑X略格化信息平台中环境监管事件、任务监督指挥、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污染源点位等各类专业化应用的地理位置地址描述和地理位置标注定位。因此,投标人具有地理编码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X略格化信息平台对地理编码相关功能模块的建设要求。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传输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包含“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及“数据传输”)。”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需要考虑数据整合、数据交换、数据分析、数据采略理能力,而此外要求评分指向必须含有“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及“数据传输”的软著才能得分,明显存在指向性,难道其他具有数略不具备本次项目软件开发能力吗?(例如华为、中软、东软等)。因此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项目涉及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数据传输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数据对接与应用集成工作是本项目的一项重要且关键性建设任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本项目需要对接的数据接口与应用集成,略格化管理平台对接、与省级大数据业务平台对接、略格化管理平台对接、略污染源管理系统对接、与略对接、与市级法人库对接、与X市视频共享平台对接、略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略管平台的对接以及不可预见接口(预留接口)等近10余个系统平台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与数据传输。因此,投标人具有同时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传输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本项目对多个应用系统数据对接的建设要求。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5:略分:略格化软件开发实力关于“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信息采集”及“略置”)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但是要求评比的证书是信息采集、略置,并要求两项都具备,这里体现不出任何的科学依据,略需求略综合评估。这里通过设置无必然关联的软著是无中生有,且不能体现项目的特色与针对性。因此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投标人具有移动应用、信息采集、上报、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X略格化信息平台需要支撑环境监管事件的信息采集、案件受理、任务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全过程、闭环化管理,移动信息服务平台为实现环境监管事件闭环化管理提供了全移动的办公平台,略格员的信息采集略置环节,通过提供信息采集、略置的专业化移动应用,推动环境监管事件的第一时间发现略置。因此,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符合本项目对相应建设任务的实现要求。此点现更改为:项目涉及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环保问题的巡查、信息略门处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采集、略置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名称包含“信息采集”及“略置”)。

质疑6:略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关于“投标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本次项目与测绘毫无相关,居然以测绘资质作为加分项,这是明显的指向倾向供应商,排斥潜在的中小企业略为。

修改建议:投标人具有移动应用专利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基础数据建设正是本项目的核心建设内容之一,包含总体数据、数据管理、网格数据整理划分、视频点位专题图层、污染源数据、基础地形图、地理编码等等。均涉及大量的地理信息数据,地理信息略理正是测绘略分。同时,具备略格化相关软件供应商略网站内可以查询(如下图),不存在指向倾向。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7:略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关于“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环保等)略业协会一等奖(或金奖)的,每个获奖项目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略不具备代表政府机关,相关证书不能作为评分依据。属于不合理得条件限制排查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采购法。

修改建议: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环保等)获得过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答复: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第10条: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本项评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1分。故设定此评分条款并不违反有关规定。而且这些认证只是作为加分条款,没有作为废标条款,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更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8:略分:业绩评分众关于“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评分说明。

质疑理由: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与本次项目毫无关联性,这是明显再排斥中小企业,与国家鼓励略为相违背。属于不合理得条件限制排查限制供应商,严重违反采购法。

 修改建议: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采购人答复:根据《略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补充通知三中:“若业绩作为加分因素的,招标文件应明确要求投标人须(略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此点现更改为:提供近略格化管理项目(略管、网格化服务管理、略格化等)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合略格化软件开发内容,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略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略:“10、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X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略三层开标室(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略三层开标室(5)”现更改为:“10、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X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略三层开标室(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月#日下午15:30:00,略三层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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