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产业新城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
长丰产业新城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PPP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下塘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08: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家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X下塘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X下塘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省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PPP
原项目编号:2017ZCCZ4086
原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7ZCCZ4086
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华夏略
项目合同文件: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X省政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A区639室,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略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X市公共资源交略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 【采略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略门(公共资源交略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X省政府采购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略理、略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X省政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三、附件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PPP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下塘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08: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家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X下塘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X下塘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省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PPP
原项目编号:2017ZCCZ4086
原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7ZCCZ4086
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华夏略
项目合同文件: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X省政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A区639室,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略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X市公共资源交略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 【采略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略门(公共资源交略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X省政府采购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略理、略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X省政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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