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变更(二)
医疗器械招标变更(二)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年#月#
三、采购人名称:X略
地址:X市X区X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跃林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X市X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 联系电话: ## 、 ##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月#日
七、现略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本项目“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经4条原为:“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略理”;
现更正为:本项目第1、5项号货物“超声略理系统、呼吸湿化治疗仪”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在进口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各项号货物不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略理”。
(二)时间更正
本项目《更正通知一》中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均已延期,现确定时间更正如下: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17年#月#日上午11时3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现更正为:2017年#月#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止。
(三)投标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更正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原为:“X市公略9号开标室(X略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现更正为:“X市公略7号开标室(X略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八、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2017年#月#日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年#月#
三、采购人名称:X略
地址:X市X区X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跃林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X市X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 联系电话: ## 、 ##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月#日
七、现略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本项目“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经4条原为:“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略理”;
现更正为:本项目第1、5项号货物“超声略理系统、呼吸湿化治疗仪”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在进口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各项号货物不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略理”。
(二)时间更正
本项目《更正通知一》中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均已延期,现确定时间更正如下: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17年#月#日上午11时3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现更正为:2017年#月#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止。
(三)投标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更正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原为:“X市公略9号开标室(X略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现更正为:“X市公略7号开标室(X略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八、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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