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街道望湖城联勤中心信息软件平台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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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湖街道望湖城联勤中心信息软件平台建设招标变更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望略信息软件平台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FBCZ4176

原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望略信息软件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4176)答疑公告如下:

1、第四章评标办法数据共享对接能力第1项、第2项要求具有倾向性,建议调整。

答: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建设街道级统一信息平台,与X市12345政民直通车系统和X区望湖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存在上下级工作关系和数据交换对接要求,因此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与上述两个系统平台对接的能力,仅提供承诺无法有力证明投标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对接能力,数据共享对接能力1项、第2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与X区望湖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无缝对接的能力,须提供相关对接能力业绩证明或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出具的兼容性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的得3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与X市12345政府直通车系统无缝对接的能力,须提供相关对接能力业绩证明或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出具的兼容性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的得3分。

2、第四章 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资质第578项,同时满足的企业较少,具有倾向性,建议调整。

答:按招标略。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如下5大系统建设:(1)略系统;(2)大联勤平台系统;(3)小联勤平台系统;(4)小联勤平台系统;(5)移动应用平台系统;(6)支撑平台系统。前5项是本项目业务类系统,第6项支撑平台系统包括了数据分析配置管理系统、预警规则配置管理系统、公共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和短信管理平台5个子系统均为项目支撑通用类系统。上述第578项著作权软件系统均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且均为支撑通用型的软件系统,获得上述软件系统著作权的单位较多,不具有倾向性。

3、第四章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业绩中,“1、市级及以上电子政务平台开发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2、具有略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开发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本项目建设望湖街略为主,包含了巡查管理、时间管理、应急智慧调度、决策分析综合查询、地图展示、考核评估等等子系统(详见招标文件软略分),设计功能范围广。根据本项目的性质,业绩要求过高,建议调整。

答:本条修改为:1、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电子政务平台开发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2、具有略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开发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

4、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备中分值高达11分,项目经理资质未对数据建设提供约束,与产品资质中着重数据库建设要求前后不一致,略要求的证书获取难度较大,不利于中小企业参与竞标,建议调整。

答:本项目因为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投标供应商人员配备是保证略并按时完成的前提条件,人员配备资质并没有作为限制投标条件。略第4项修改为:略中至少1人获得ITIL证书的,得 1分”。略,人员配备总分10分。

5、本项目价格分设置为20分较少,为保证以建设高质量平台的为前提,节省政府财政资金,建议将价格分调整至30分。

答:此条按招标略。

 

变更公告如下:

第四章评标办法总体方案原为“总体方案总分0-18分,由评委会根据方案的设计思路、技术架构、功能设计、系统性能、安全性、售后服略酌情打分。优秀16-18分,良好10-15分,一般5-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现变更为“总体方案总分0-19分,由评委会根据方案的设计思路、技术架构、功能设计、系统性能、安全性、售后服略酌情打分。优秀16-19分,良好10-15分,一般5-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略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X略                  

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

                                   

 

X略

     20171130

X略

2017年#月#日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望略信息软件平台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FBCZ4176

原公告日期:2017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望略信息软件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4176)答疑公告如下:

1、第四章评标办法数据共享对接能力第1项、第2项要求具有倾向性,建议调整。

答: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建设街道级统一信息平台,与X市12345政民直通车系统和X区望湖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存在上下级工作关系和数据交换对接要求,因此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与上述两个系统平台对接的能力,仅提供承诺无法有力证明投标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对接能力,数据共享对接能力1项、第2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与X区望湖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无缝对接的能力,须提供相关对接能力业绩证明或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出具的兼容性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的得3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与X市12345政府直通车系统无缝对接的能力,须提供相关对接能力业绩证明或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出具的兼容性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的得3分。

2、第四章 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资质第578项,同时满足的企业较少,具有倾向性,建议调整。

答:按招标略。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如下5大系统建设:(1)略系统;(2)大联勤平台系统;(3)小联勤平台系统;(4)小联勤平台系统;(5)移动应用平台系统;(6)支撑平台系统。前5项是本项目业务类系统,第6项支撑平台系统包括了数据分析配置管理系统、预警规则配置管理系统、公共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和短信管理平台5个子系统均为项目支撑通用类系统。上述第578项著作权软件系统均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且均为支撑通用型的软件系统,获得上述软件系统著作权的单位较多,不具有倾向性。

3、第四章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业绩中,“1、市级及以上电子政务平台开发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2、具有略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开发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本项目建设望湖街略为主,包含了巡查管理、时间管理、应急智慧调度、决策分析综合查询、地图展示、考核评估等等子系统(详见招标文件软略分),设计功能范围广。根据本项目的性质,业绩要求过高,建议调整。

答:本条修改为:1、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电子政务平台开发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6分;2、具有略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开发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

4、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备中分值高达11分,项目经理资质未对数据建设提供约束,与产品资质中着重数据库建设要求前后不一致,略要求的证书获取难度较大,不利于中小企业参与竞标,建议调整。

答:本项目因为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投标供应商人员配备是保证略并按时完成的前提条件,人员配备资质并没有作为限制投标条件。略第4项修改为:略中至少1人获得ITIL证书的,得 1分”。略,人员配备总分10分。

5、本项目价格分设置为20分较少,为保证以建设高质量平台的为前提,节省政府财政资金,建议将价格分调整至30分。

答:此条按招标略。

 

变更公告如下:

第四章评标办法总体方案原为“总体方案总分0-18分,由评委会根据方案的设计思路、技术架构、功能设计、系统性能、安全性、售后服略酌情打分。优秀16-18分,良好10-15分,一般5-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现变更为“总体方案总分0-19分,由评委会根据方案的设计思路、技术架构、功能设计、系统性能、安全性、售后服略酌情打分。优秀16-19分,良好10-15分,一般5-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略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X略                  

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

                                   

 

X略

     20171130

X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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