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终止公告
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终止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8:1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省X市X大道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省X市X区北滨X路中和黄河印象902、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第二包 磋商文件.doc |
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公告
受略委托,X略对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实施政府采购。现将废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
2.项目编号:LNSDXY ##
3.隶属品目:货物
4.略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二、废标/终止信息
1.废标/终止日期: ##
2.废标/终止原因说明: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无供应商参加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安芳
2.联系方式: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X省X市X大道中段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安芳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省X市X区北滨X路中和黄河印象902、9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迎晓 ##
六、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七、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废标/终止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略或X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略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废标/略期限
废标/略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略》(www.ccg 点击查看>> )、《X略》(www.ccg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略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X略
2017年#月#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8:1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省X市X大道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省X市X区北滨X路中和黄河印象902、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第二包 磋商文件.doc |
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公告
受略委托,X略对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实施政府采购。现将废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
2.项目编号:LNSDXY ##
3.隶属品目:货物
4.略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二、废标/终止信息
1.废标/终止日期: ##
2.废标/终止原因说明:略酒精检测仪执法装备及取暖用煤项目(第二包)废标,无供应商参加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安芳
2.联系方式: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X省X市X大道中段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安芳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省X市X区北滨X路中和黄河印象902、9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迎晓 ##
六、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七、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废标/终止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略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略或X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略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废标/略期限
废标/略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略》(www.ccg 点击查看>> )、《X略》(www.ccg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略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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