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7〕QY36201号关于GW2017-QY3622018-2019年度公务车辆保养合格供应商补充通知
厦门公物-厦公采〔2017〕QY36201号关于GW2017-QY3622018-2019年度公务车辆保养合格供应商补充通知
各拟投标人:
现对GW2017-QY362 ## 年度公务车辆保养合格供应商项目作如下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资格性要求项号2中的“2、投标人在厦略政区域内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汽略所,并提供相关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2、投标略政区域内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汽略所,并提供相关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文件规定,略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各拟投标人:
现对GW2017-QY362 ## 年度公务车辆保养合格供应商项目作如下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资格性要求项号2中的“2、投标人在厦略政区域内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汽略所,并提供相关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2、投标略政区域内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汽略所,并提供相关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文件规定,略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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