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分局安防弱电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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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分局安防弱电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变更





招标编号:GC ##

工程名称:略安防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补充内容:关于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问题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略分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设备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质疑一:略络枪机

第2项参数: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该项参数中,略络枪机设备规定了摄像机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略商在做检测项时,未必会做上述检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为“(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彩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最低照度是检验摄像机夜间红外照射的重要参数指标,略门的特殊要求,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6项参数:设备支持无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能浏览视频图像的匿名访问功能(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删除该项参数。


第8项参数:可开启和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是考虑到安防监控智能化发展趋势设定的,方便后期对略智能检索,功能具有实际意义。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所以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0条参数: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略传输,数据包丢包率小于0.1%。(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略环境复杂,机房与监控点距离较远,网线铺设距离较长,为避免不影响监控预览、存储而考虑的。所以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4条参数:略景相同图像质量下开启智能编码方式后,相比不开启此功能,码率可节约1/3。(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删除该项参数。


质疑二:安防监控设备-网络球机

第3条参数: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5Lux,黑白0.0001Lux,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此项参数中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等这些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参数。

答复: 修改为“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5Lux,黑白0.0001Lux,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三:32路硬盘录像机

第2项参数: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在调取录像时可以预览当前缩略图,方便快速找到需要的关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将“★2.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修改为 “☆2.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扣分项。


第5项参数: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可以对略标签化管理,支持的标签数越多越可以精细化管理,调取录像就可以像调取档案一样方便,将“★5. 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修改为“☆5. 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扣分项。


第9项参数: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略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此项参数中需要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在实际使用中不会使用,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修改成“支持1组2屏显示输出,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支持不同源输出。(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答复:该功能可以节省解码器设备,具有实际意义,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略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2项参数: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300分钟可设置。(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可以录像设置打包时长,防止固定时长因为意外断电没打包完录像丢失,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所以该项保留。


第15项参数:支持8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该项参数要求需支持8T硬盘,而在实际工程量清单中只要求提供4T硬盘,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中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略无关;。建议修改成 “支持6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答复:修改为“支持4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四:备注内容

质疑内容:为保证整套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略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KVM切换器设备为同一品牌。

质疑理由及修改建议:略列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KVM切换器设备要求为同一品牌,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上述备注要求。

答复:修改为“为保证整套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略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设备为同一品牌”。

 

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略下载。

略内容为准,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年#月#日9时15分】,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四室(三楼)。

特此说明。


招 标 单 位:X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同略

2017年#月#日

 





招标编号:GC ##

工程名称:略安防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补充内容:关于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问题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略分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设备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质疑一:略络枪机

第2项参数: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该项参数中,略络枪机设备规定了摄像机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略商在做检测项时,未必会做上述检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为“(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彩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最低照度是检验摄像机夜间红外照射的重要参数指标,略门的特殊要求,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6项参数:设备支持无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能浏览视频图像的匿名访问功能(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删除该项参数。


第8项参数:可开启和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是考虑到安防监控智能化发展趋势设定的,方便后期对略智能检索,功能具有实际意义。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所以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0条参数: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略传输,数据包丢包率小于0.1%。(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略环境复杂,机房与监控点距离较远,网线铺设距离较长,为避免不影响监控预览、存储而考虑的。所以该项保留,执行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4条参数:略景相同图像质量下开启智能编码方式后,相比不开启此功能,码率可节约1/3。(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删除该项参数。


质疑二:安防监控设备-网络球机

第3条参数: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5Lux,黑白0.0001Lux,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此项参数中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等这些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信噪比不小于60dB,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36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不小于130”参数。

答复: 修改为“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5Lux,黑白0.0001Lux,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三:32路硬盘录像机

第2项参数: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在调取录像时可以预览当前缩略图,方便快速找到需要的关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将“★2.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修改为 “☆2.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扣分项。


第5项参数: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可以对略标签化管理,支持的标签数越多越可以精细化管理,调取录像就可以像调取档案一样方便,将“★5. 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修改为“☆5. 支持对略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扣分项。


第9项参数: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略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此项参数中需要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在实际使用中不会使用,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修改成“支持1组2屏显示输出,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支持不同源输出。(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答复:该功能可以节省解码器设备,具有实际意义,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略原工程量清单要求。


第12项参数: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300分钟可设置。(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略家定制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建议删除此项参数。

答复:该功能可以录像设置打包时长,防止固定时长因为意外断电没打包完录像丢失,且该项为评审扣分项,所以该项保留。


第15项参数:支持8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该项参数要求需支持8T硬盘,而在实际工程量清单中只要求提供4T硬盘,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中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略无关;。建议修改成 “支持6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答复:修改为“支持4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略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四:备注内容

质疑内容:为保证整套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略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KVM切换器设备为同一品牌。

质疑理由及修改建议:略列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KVM切换器设备要求为同一品牌,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上述备注要求。

答复:修改为“为保证整套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略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设备为同一品牌”。

 

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略下载。

略内容为准,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年#月#日9时15分】,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四室(三楼)。

特此说明。


招 标 单 位:X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同略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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