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更正公告
略 警用无人机(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更正公告
受 略 委托,略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警用无人机 实施政府采购。略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
2.采购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
3.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删除原招略分项目内容中的“略平台2套”;2、删除原招略分供应商实质要求中的第七项和第八项;3、删除原招略分项目内容中的“略平台2套”;4、删除原招略分技术要求中第四项“须提供第三方保险”;5、原招略分技术要求中增加第十项“投标人须提供关于“供货时提供无人机等相关零配件的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文书格式可自拟。”6、删除原招略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略分 略分”略分分值改为40分、略分第一项分值改为36分;7、删除原招略分设备列表中的第三项;8、原招略分技术参数中第1.5项、第2.10项、第2.11项、第4.2项、第5.1项、第6.3项、第6.4项列为加“★”项。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 ##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0:30
4.开标时间: ## 10: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白老师
2.联系电话: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X市略大道595号
3.采购人联系人:马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洞庭路1略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pygp@126.com
6.采购代理略:略X略
7.采购略账号: ##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略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略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略或 略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和 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略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略 警用无人机 (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略 招标文件下载
PYGP-2017-A-0577 略警用无人机项目.pdf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略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 的更正公告。略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略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月#日
略 警用无人机(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更正公告
受 略 委托,略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警用无人机 实施政府采购。略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
2.采购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
3.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删除原招略分项目内容中的“略平台2套”;2、删除原招略分供应商实质要求中的第七项和第八项;3、删除原招略分项目内容中的“略平台2套”;4、删除原招略分技术要求中第四项“须提供第三方保险”;5、原招略分技术要求中增加第十项“投标人须提供关于“供货时提供无人机等相关零配件的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文书格式可自拟。”6、删除原招略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略分 略分”略分分值改为40分、略分第一项分值改为36分;7、删除原招略分设备列表中的第三项;8、原招略分技术参数中第1.5项、第2.10项、第2.11项、第4.2项、第5.1项、第6.3项、第6.4项列为加“★”项。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 ##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0:30
4.开标时间: ## 10: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白老师
2.联系电话: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X市略大道595号
3.采购人联系人:马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洞庭路1略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pygp@126.com
6.采购代理略:略X略
7.采购略账号: ##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略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略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略或 略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和 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略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略 警用无人机 (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略 招标文件下载
PYGP-2017-A-0577 略警用无人机项目.pdf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略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编号:PYGP-2017-A-0577) 的更正公告。略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略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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