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招标变更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招标变更
关于“X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项目” 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cg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X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1、 本项目是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是关于重症精神患者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招标文件内容理应略做出要求,但招标文件13页“响应文件的编制”21.2第(5)项要求“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车辆保险索赔须知”,该项完全是机动车险招投标要求,与本项目无任何关联,建议将该条删除或修改为“提供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险相关条款及项目索赔须知”。
答:本项目技术标内容现更改为:承保方案、项目小组人员配备、保险服务承诺;即:投标单位技术标内容按照技术标评分细则编制。
答:此项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情况,且占分值相对较少,综合偿付能力在文件中已设置评分标准,略会上第三方评级机构较多,评级机构的实力无法判定,故此项不做更改。
答:此项更改为:2017年#月#日至略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称号的。
答: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此项不做更改。
答: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略人共同草拟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稍作更改,详见附件。 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更改为:负责人签章,电子标书中的三个封面系统无法更改,投标单位签章可签负责人印章,不略理。
8、第二章, 24磋商保证金,要求投标人若无基本账户,略从基本略账户,略基本户复印件备查。
答:可以,投标人(略)若无基本帐户,投略从基本略帐户,其上级公司转入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略基本户转入的,略基本户复印件备查)。
答:略分共20分,此项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情况,且占分值相对较少,故此项不做更改。
答:指投标人。
答:提供原件扫描件。
答:不可以。 答:中标候选人个数由磋商小组根据有效投标单位的数量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综合评定后确定,份额不作分配。 14、招标文件第27页、第四项比较与评价第6.1资信评审细则第3小项赔偿能力(略2016年度经具备资质的略审计的赔付能力报告复略公章)。 问:是否只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即可(审略公章)。 答: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符合要求即可。 15、招标文件第27页、第四项比较与评价第6.2技术标评审细则第2小项项目小组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小组负责人:从事保险工作满10年(含)以上得3分;8(含)-10(不含)年得2分,5(含)-8(不含)年得1分。2.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5人,略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 问:1.项目小组负责人从事保险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是否指单位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可。 答: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如: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 2.项目小组成员(含负责人)略、省公司、中心支公司的人员一起组成吗? 答:不可以。 16、招标文件第42页授权委托书模版中的标段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段可不填写。 17、招标文件第32页第四章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第二小项患者及监护人的确定中因筛查、排查和录入不全面性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突发性特点,投保人数在人数基数上上浮5%,总数按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人数的105%计算。 问:招标文件第53页附件3分项报价单数量2000是否已包含投保人数在人数基数上上浮5%,总数按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人数的105%计算。 答:不包含,投保人数现更改为2482人,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按2略计算,后期投保人数以2482为基数,在不超过105%的情况下,一年保费总额以中标价为准,不做更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以上情况。分项报价单稍做更改,详见附件。 18、招标文件第51页开标一览表中: 问:开标一览表中总投标价(大写): 元/年。指的是单价还是总价?若为总价,是否以2000人略报价? 答:以2482人略报价,详见本答疑文件的“分项报价单”,汇总后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汇总后的报价为一年的总报价。 问:供货期要求为三年,开标一览表中保险期应填写3年还是具体到日期? 答:写三年。 19、特别提示: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以上澄清、略磋商文件略,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略磋商文件,特此说明。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X略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13日 附件: 分项报价单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标段)中所需(服务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略阅读和解释:(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4、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保险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标人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在承略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不因在承保期内未及时办理车辆入险手续等原因而不承担理赔。 5、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略家: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略: 略: 略: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采购人)卖(中标人)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略达成的协议,略有的附件、附录和略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略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保险责任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采购服务要求:参照“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制定。 3、采购内容:详见附表。 4、支付 4.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提供的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在承包期限内不因未及时办理入险手续等原因而不承担理赔责任。 4.3付款方式: 4.4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5、略罚 5.1 如果在买方发出事故报案后2天内,卖略理措施,买方将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回20%索赔金额; 5.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事故理赔时间,买方将有权按以下方式制裁: (1) 没收履约保证金; (2) 加收罚款; (3) 终止合同。 5.3 如果卖方遇到特大事略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略理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应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领导,决定是否接受延长的理赔时间或终止合同; 5.4 如果买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价款,卖方有权向买方按违约金额略存款利息。 5.5 如发生投保单位(人)略,经招略责任的,每一起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6、仲裁 6.1 略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X协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则应申请仲裁。 6.2 仲裁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略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本合略。 7、政策调整 无 8、合同生效及其它 8.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以后即开始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五份,略、采购人、略、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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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项目” 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cg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X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1、 本项目是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是关于重症精神患者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招标文件内容理应略做出要求,但招标文件13页“响应文件的编制”21.2第(5)项要求“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车辆保险索赔须知”,该项完全是机动车险招投标要求,与本项目无任何关联,建议将该条删除或修改为“提供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险相关条款及项目索赔须知”。
答:本项目技术标内容现更改为:承保方案、项目小组人员配备、保险服务承诺;即:投标单位技术标内容按照技术标评分细则编制。
答:此项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情况,且占分值相对较少,综合偿付能力在文件中已设置评分标准,略会上第三方评级机构较多,评级机构的实力无法判定,故此项不做更改。
答:此项更改为:2017年#月#日至略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称号的。
答: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此项不做更改。
答: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略人共同草拟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稍作更改,详见附件。 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更改为:负责人签章,电子标书中的三个封面系统无法更改,投标单位签章可签负责人印章,不略理。
8、第二章, 24磋商保证金,要求投标人若无基本账户,略从基本略账户,略基本户复印件备查。
答:可以,投标人(略)若无基本帐户,投略从基本略帐户,其上级公司转入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略基本户转入的,略基本户复印件备查)。
答:略分共20分,此项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情况,且占分值相对较少,故此项不做更改。
答:指投标人。
答:提供原件扫描件。
答:不可以。 答:中标候选人个数由磋商小组根据有效投标单位的数量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综合评定后确定,份额不作分配。 14、招标文件第27页、第四项比较与评价第6.1资信评审细则第3小项赔偿能力(略2016年度经具备资质的略审计的赔付能力报告复略公章)。 问:是否只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即可(审略公章)。 答: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符合要求即可。 15、招标文件第27页、第四项比较与评价第6.2技术标评审细则第2小项项目小组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小组负责人:从事保险工作满10年(含)以上得3分;8(含)-10(不含)年得2分,5(含)-8(不含)年得1分。2.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5人,略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 问:1.项目小组负责人从事保险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是否指单位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可。 答: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如: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 2.项目小组成员(含负责人)略、省公司、中心支公司的人员一起组成吗? 答:不可以。 16、招标文件第42页授权委托书模版中的标段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段可不填写。 17、招标文件第32页第四章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第二小项患者及监护人的确定中因筛查、排查和录入不全面性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突发性特点,投保人数在人数基数上上浮5%,总数按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人数的105%计算。 问:招标文件第53页附件3分项报价单数量2000是否已包含投保人数在人数基数上上浮5%,总数按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人数的105%计算。 答:不包含,投保人数现更改为2482人,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按2略计算,后期投保人数以2482为基数,在不超过105%的情况下,一年保费总额以中标价为准,不做更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以上情况。分项报价单稍做更改,详见附件。 18、招标文件第51页开标一览表中: 问:开标一览表中总投标价(大写): 元/年。指的是单价还是总价?若为总价,是否以2000人略报价? 答:以2482人略报价,详见本答疑文件的“分项报价单”,汇总后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汇总后的报价为一年的总报价。 问:供货期要求为三年,开标一览表中保险期应填写3年还是具体到日期? 答:写三年。 19、特别提示: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以上澄清、略磋商文件略,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略磋商文件,特此说明。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X略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13日 附件: 分项报价单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标段)中所需(服务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略阅读和解释:(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4、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保险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标人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在承略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不因在承保期内未及时办理车辆入险手续等原因而不承担理赔。 5、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略家: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略: 略: 略: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采购人)卖(中标人)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略达成的协议,略有的附件、附录和略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略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保险责任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采购服务要求:参照“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制定。 3、采购内容:详见附表。 4、支付 4.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提供的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在承包期限内不因未及时办理入险手续等原因而不承担理赔责任。 4.3付款方式: 4.4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5、略罚 5.1 如果在买方发出事故报案后2天内,卖略理措施,买方将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回20%索赔金额; 5.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事故理赔时间,买方将有权按以下方式制裁: (1) 没收履约保证金; (2) 加收罚款; (3) 终止合同。 5.3 如果卖方遇到特大事略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略理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应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领导,决定是否接受延长的理赔时间或终止合同; 5.4 如果买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价款,卖方有权向买方按违约金额略存款利息。 5.5 如发生投保单位(人)略,经招略责任的,每一起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6、仲裁 6.1 略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X协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则应申请仲裁。 6.2 仲裁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略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本合略。 7、政策调整 无 8、合同生效及其它 8.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以后即开始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五份,略、采购人、略、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各执一份。 EpointCont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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