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工程第1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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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改造工程第1次招标变更

 

各投标人:

    根略东社略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CGJS ## )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略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疑:

    提问1:略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月#日,根据湖略乡建设厅发布的鄂建文【2017】8号文件《关于做好略乡略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中“从2017年#月#日起,我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予以废止”的说明,请问本次略要求提供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是否必须是《换证岗位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版岗位名称为“装饰装修施工员”和“装饰装修质量员”的证书?

回复:拟修改为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略专职安全员各 1 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略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其中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新的岗位名称“装饰装修施工员”和“装饰装修质量员”的证件),X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略门(略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1.略中投标人资质等级条件修改为:投标人略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略东社略装修改造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不允许分包”更改为“允许分包”;

3.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三条修改为“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11%)按规定标准计取”;

4. 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 “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删除,修改为综合评分因素评分得分值为2分,投标报价得分值为98分;

5.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原则增加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略期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数量调整时(未填报综合单价项目除外)等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略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

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略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略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略分项工程费: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当 Q1<0.85Q0 时,S=Q1×P1式中  S——调整略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③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

④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6.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第2种方式修改为:“采用略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X市建设工略发布的《X造价信息》2017年第5期信息价格。”

7.第五章投标报价说明2.9条修改为:规费和税金应统一按《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X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9 号)略。本工程税金按一般计税方式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条投标报价说明中增加:

2.20.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项目,必须按《X市人民政府略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17 号) ,须采用预略报价。

2.21 投标报价中的砂浆价格必须按《市住建委关于略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6〕44 号)规定,采用略报价。

2.略文件载明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结合考虑自身的施工管理水平,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函中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款予以承诺。

9.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中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市住建略区略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28号)的要求及标准。

10.原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11.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0:30分,开标地点不变;

   原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7: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7:30分;

   略上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7: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7:30分。

   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文件表略,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X市 * 家略

 

招标代理机构:X恒基建设略

 日期:2017年#月#日








 

各投标人:

    根略东社略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CGJS ## )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略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疑:

    提问1:略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月#日,根据湖略乡建设厅发布的鄂建文【2017】8号文件《关于做好略乡略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中“从2017年#月#日起,我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予以废止”的说明,请问本次略要求提供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是否必须是《换证岗位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版岗位名称为“装饰装修施工员”和“装饰装修质量员”的证书?

回复:拟修改为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略专职安全员各 1 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略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其中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新的岗位名称“装饰装修施工员”和“装饰装修质量员”的证件),X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略门(略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1.略中投标人资质等级条件修改为:投标人略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略东社略装修改造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不允许分包”更改为“允许分包”;

3.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三条修改为“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11%)按规定标准计取”;

4. 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 “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删除,修改为综合评分因素评分得分值为2分,投标报价得分值为98分;

5.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原则增加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略期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数量调整时(未填报综合单价项目除外)等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略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

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略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略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略分项工程费: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当 Q1<0.85Q0 时,S=Q1×P1式中  S——调整略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③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

④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6.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第2种方式修改为:“采用略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X市建设工略发布的《X造价信息》2017年第5期信息价格。”

7.第五章投标报价说明2.9条修改为:规费和税金应统一按《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X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9 号)略。本工程税金按一般计税方式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条投标报价说明中增加:

2.20.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项目,必须按《X市人民政府略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17 号) ,须采用预略报价。

2.21 投标报价中的砂浆价格必须按《市住建委关于略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6〕44 号)规定,采用略报价。

2.略文件载明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结合考虑自身的施工管理水平,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函中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款予以承诺。

9.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中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市住建略区略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28号)的要求及标准。

10.原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11.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0:30分,开标地点不变;

   原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7: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7:30分;

   略上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7:30分现变更为2017年#月#日17:30分。

   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文件表略,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X市 * 家略

 

招标代理机构:X恒基建设略

 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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