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体育馆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体育馆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一、采购人:广宁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肇招) ##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器材产品,涉及武术、蹦床两种比赛项目的产品及辅材配件等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售后服务、配合业主及总承包略的进度及相关服务等(含税)。
(二)交货完工期:签订略通知后30 日略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 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略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略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略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目前正在积极筹办,根据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X略办公室经X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略办法》、《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关于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产品(服务)分配的操作指引》,X略为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单位(X伙伴),赞助范围包含体育器械及专用保护垫、田径、摔跤、柔道、跆拳道、蹦床、略地、拳击、举重台、杠铃及武术器材。现根据以上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组经论证一致评定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将X略作为本次单一来源的唯一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X略
略地址:X市X区信安路翠岗花园二区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根据相关省运会的文件,以及对相关供应商因资格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勃 工作单位:略 职称: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谢建伟 工作单位:X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梁绍龙 工作单位:广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 月 19 日至2017年#月#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小姐 | 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略 | 地址:X省X市X区X中路318号22层 |
| 联系人:林伊琪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邮编: ## |
(三) | 采购人:广宁略 | 地址:X南街镇中华东路87号 |
| 联系人:冯心灵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邮编: ## |
(四) | 略门:X政略 | |
| 联系人:欧先生 | 联系电话: ## |
发布人:广略
发布时间:2017年#月#日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X市公略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一、采购人:广宁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肇招) ##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器材产品,涉及武术、蹦床两种比赛项目的产品及辅材配件等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售后服务、配合业主及总承包略的进度及相关服务等(含税)。
(二)交货完工期:签订略通知后30 日略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 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略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略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略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目前正在积极筹办,根据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X略办公室经X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略办法》、《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关于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产品(服务)分配的操作指引》,X略为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单位(X伙伴),赞助范围包含体育器械及专用保护垫、田径、摔跤、柔道、跆拳道、蹦床、略地、拳击、举重台、杠铃及武术器材。现根据以上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组经论证一致评定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将X略作为本次单一来源的唯一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X略
略地址:X市X区信安路翠岗花园二区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根据相关省运会的文件,以及对相关供应商因资格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勃 工作单位:略 职称: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谢建伟 工作单位:X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梁绍龙 工作单位:广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 月 19 日至2017年#月#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小姐 | 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略 | 地址:X省X市X区X中路318号22层 |
| 联系人:林伊琪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邮编: ## |
(三) | 采购人:广宁略 | 地址:X南街镇中华东路87号 |
| 联系人:冯心灵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邮编: ## |
(四) | 略门:X政略 | |
| 联系人:欧先生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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