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体育训练中心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体育馆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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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体育训练中心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体育馆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充论证)


         一、采购人:广宁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肇招) ##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器材产品,涉及武术、蹦床两种比赛项目的产品及辅材配件等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售后服务、配合业主及总承包略的进度及相关服务等(含税)。

(二)交货完工期:签订略通知后30 日略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 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略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略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略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目前正在积极筹办,根据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X略办公室经X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略办法》、《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关于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产品(服务)分配的操作指引》,X略为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单位(X伙伴),赞助范围包含体育器械及专用保护垫、田径、摔跤、柔道、跆拳道、蹦床、略地、拳击、举重台、杠铃及武术器材。现根据以上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组经论证一致评定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将X略作为本次单一来源的唯一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X略

略地址:X市X区信安路翠岗花园二区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根据相关省运会的文件,以及对相关供应商因资格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勃       工作单位:略      职称: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谢建伟     工作单位:X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梁绍龙     工作单位:广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 月 19 日至2017年#月#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小姐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略

地址:X省X市X区X中路318号22层

 

联系人:林伊琪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

采购人:广宁略

地址:X南街镇中华东路87号

 

联系人:冯心灵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四)

略门:X政略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略

 

发布时间:2017年#月#日



         一、采购人:广宁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肇招) ##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工程项目—略设施设备(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器材产品,涉及武术、蹦床两种比赛项目的产品及辅材配件等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售后服务、配合业主及总承包略的进度及相关服务等(含税)。

(二)交货完工期:签订略通知后30 日略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 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略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略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略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目前正在积极筹办,根据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X略办公室经X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略办法》、《关于定向采购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商产品(服务)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关于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产品(服务)分配的操作指引》,X略为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单位(X伙伴),赞助范围包含体育器械及专用保护垫、田径、摔跤、柔道、跆拳道、蹦床、略地、拳击、举重台、杠铃及武术器材。现根据以上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组经论证一致评定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将X略作为本次单一来源的唯一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X略

略地址:X市X区信安路翠岗花园二区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根据相关省运会的文件,以及对相关供应商因资格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勃       工作单位:略      职称: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谢建伟     工作单位:X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梁绍龙     工作单位:广略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情况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 月 19 日至2017年#月#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小姐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略

地址:X省X市X区X中路318号22层

 

联系人:林伊琪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

采购人:广宁略

地址:X南街镇中华东路87号

 

联系人:冯心灵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四)

略门:X政略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略

 

发布时间: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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