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招标变更
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招标变更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X省X市X | ||
代理机构 | 中江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漆女士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凯江镇一环路东略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X省X市略 | ||
采购人地址 | 地 址:X凯江镇一环路东略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1: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9:30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略 | ||
项目包个数 | 2 | ||
更正事项、内容 | X公略关于X市略 ## 年汽车保险采购项目JJC(2017)略供应商:根据相应规定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现对X市略 ## 年汽车保险采购项目JJC(2017)磋3号四次略如下更正:保留及删除内容:1、第46页,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略理:删除“(6)应答内容完略分复制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2、第47页,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略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略最后报价。删除 “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略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第47页, 保留“3.5.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略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删除“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X公略 2017年#月#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采购品目名称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X省X市X | ||
代理机构 | 中江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漆女士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凯江镇一环路东略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X省X市略 | ||
采购人地址 | 地 址:X凯江镇一环路东略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1: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9:30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略政事业单位2018年-2020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采购(JJC(2017)磋3号四次)略 | ||
项目包个数 | 2 | ||
更正事项、内容 | X公略关于X市略 ## 年汽车保险采购项目JJC(2017)略供应商:根据相应规定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现对X市略 ## 年汽车保险采购项目JJC(2017)磋3号四次略如下更正:保留及删除内容:1、第46页,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略理:删除“(6)应答内容完略分复制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2、第47页,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略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略最后报价。删除 “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略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第47页, 保留“3.5.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略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删除“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X公略 2017年#月#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采购品目名称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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