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方格凤凰科技大楼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结果的通知
关于《深圳市方格凤凰科技大楼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结果的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X市方格凤凰科技大楼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 ## )招标文件答疑结果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31页,2.2回转钩拉用变频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产品,2.3微升降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和第32页3.12阻车装置:防止车辆在载车板上的滑动。能否改成“2.2变频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产品功率不低于30KW,2.3驱动电机、过渡电机:进口知名品牌”和“3.12阻车装置:防止车辆在载架上的滑动”
答:按照略。略配置。
2、问、招标文件第32页,3.11钢丝绳松弛保护…….,可否增加链条松连保护?由于某种原因发生链条松弛或断裂是,马上停止车库运转并发出报警,防止事故发生。连天比钢丝绳的平衡性更好,更加便于后期的维护保养,更加经济。链条如果发生断裂只有更换某节链轮。如果是采用钢丝绳发生断裂需要整条更换。
答: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均可,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情况采用。
3、商务评估表
(1)问:“投标人实力”第1项,营业执照不能反映制造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建议修改。
答:同意。修改为:
答疑前 | 要求制造商从事停车设备十年以上,制造商的停车设备生产专业性及生产规模,是否具备专一制造生产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为准)。 | 略根据投标响应情况,按照优,良,中,可,差五档给出定性意见。 |
答疑后 | 投标人从事停车设备十年以上,投标人的停车设备生产专业性及生产规模,是否具备专一制造生产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 | 略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取得初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时间及业绩等投标响应情况,按照优,良,中,可,差五档给出定性意见。 |
(2)第3项“略商是否通过ISO9001认证……”,建议增加CE认证,表明投标人产品更加安全可靠。
答:不修改。据查,"CE"强制性认证标志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本项目不做强制性要求。略文件要求提供内容外,可以提供证明产品优势的其他证明文件,略进一步了解其产品优势。
(3)问:评审标略商是否指投标人?
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运输、测试和服务等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即要求投标人为立体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因此此表及技术评估表的“略商”均指投标人。
(4)问:第7项“略商是否获得省级著略评定的……”,略门颁发。
答:由略门规定不同,由省级“著略”,或省级(或以上)略门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著名商标证书”,或略评定的“名牌产品”均可,投标人还可以提供与本项目投标设备相关的荣誉或认证证书。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略商是否具获得省级著略评定的立体车库产品具备著名商标证书的,是否有获得优秀供应商奖项(须提供获荣誉奖证书原件)。 | 略通过得优,具备1项得良,0项得差 |
答疑后 | 投标人获得省级著略或省级(或以上)略门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著名商标证书”,或略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名牌产品证书”,或与立体停车库产品有关的优秀供应商奖项。 | A、 同时有“著名商标证书”或“名牌产品证书”、与立体停车库产品有关的优秀供应商奖项得优,具备1项得良,0项得差。 B、 提供其他与立体停车库产品的荣誉证书或认证的,评委根据情况酌情判定,可以在A基础上提升一档评定,最高为优。 |
(5)问:第10项“投标产品制造商2017年#月#监督主营业务收入……”建议改为“投标人2017年#月#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5亿……”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不修改。
(6)问:“同类业绩”建议改为“…..业绩至少提供1个以上同类型(≥27层)…..”以对应本项目的27层或28层相同经验。
答:不修改。关于同类业绩的其他解释,请见本答疑通知的其他答复。
4、技术评估表
(1)问:第一项“招标范围响应 根据投标人对第四章……”,可否采用板式以下的技术,如梳齿交换,存取车速度比板式快?
答:招标文件第35页中的第1)条:立体停车库设计要求中的第(2)条已注明“方案设计12套标准型车板式垂直升降机械车位”。即要求车辆的搬运方式我司只采用车板式,不采用梳齿式。
(2)问:第二项“设备专利技术 投标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含垂直升降类车库)……”应当对应垂直升降类。
答:同意。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设备专利技术 | 略商拥有的发明专利(含垂直升降类车库)数量、是否具有软件企业认证书和车库控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横向对比得优,依次分别得良,中,可,差。其他专利提供无效。 |
答疑后 | 设备专利技术及认证 | 略商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是否具有软件企业认证书或车库控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横向对比得优,依次分别得良,中,可,差。 以上发明专利专指与垂直升降类车库有关的证书或专利。 |
(3)第3项“塔库及充电技术”的“25层及以上”建议改为“27层及以上”以对应本项目。
答:不修改,以招标文件为准。另外,“形式实验报告”应为“型式试验报告”,下同。
(4)第5项第2小项“运行速度”,建议以垂直升降内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答:不修改。本部分为技术响应文件评审,以投标响应内容为准,可以提供垂直升降内型式试验报告佐证。中标后有验收及合同约束。
(5)第5项第17小项“钢丝绳松弛保护”,建议增加链条松弛保护。
答:同意,“钢丝绳松弛保护”改为“钢丝绳/链条松弛保护”。
(6)建议取消第6项“成本分析”评审项。
答:不同意。以原文为准。
(7)第6项“设备先进性特点介绍”中的“自生产品”应为“自身产品”。
(8)第7项“搬运形式及优化方案”,建议在同等高度,同等车库数量、存取效率越高的搬运形式作为优化方案。
答:本部分为技术响应文件评审,以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内容为准,均在同一高度、略比较。
(9)第9项“智能化出入口”建议增加出入口外刷卡广告机,具有更好的宣传、警示作用。
答:不修改。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功能,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可以在二次深化设计中增加或在合理化建议中提供建议。
(10)第13项“合理化建议”建议取消,招标文件中提到该项略门批准立项,合理化建议不好评定。
答:按规定,本项目立项不涉及具体项目技术参数。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产品情况,提供招标文件未提及且有利于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的合理化建议内容。
5、问:贵司是否采用车抬板交换型式?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4问答第(1)小项。
6、问:商务评估表和技术评估表中“略商”是否指投标人?
答:是。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
7、问:商务评估表中“投标人实力”第9小项“略…..”子公司的资质略评分。
答:本项目评审方法为定性评审,不评审具体分数。作为定性评审项之一,本项要求是为了解企业相关实力。
8、问:商务评估表中“略商是否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发证单位是哪里?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第(4)小项。
9、问:商务评估表中“同类业绩”的“同类型”标准的概念是什么?是否指“单个项目超过500个以上车位的27层或28层的垂直升降类工程”?
答:同类型是指与各投标人自己的投标响应设备类型一致的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17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国内标准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销售合同略评审,业绩至少提供2个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库业绩且能提供单个项目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式群工程车位数超过500以上个车位且为有效业绩的得优,按评比车位数递减依次可以分别得良,中,可,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提供的得差。 (说明:业绩必须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原件略检验报告原件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且为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案例业绩,否则该业绩认定为无效业绩。 |
答疑后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17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国内标准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销售合同略评审,其中至少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2个中至少一个项目群工程车位数超过500个的有效业绩得优。 2、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2个项目群工程车位数均不足500个的有效业绩,按车位数递减依次可以分别得良,中,可,差。 3、提供少于2个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得差。 注1:“同类型”是指与各投标人自己的投标响应设备类型一致的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搬运方式为车板式,层数不限。 注2: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3:有效业绩指真实的、已完成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 |
10、问:请明确此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外框主体钢结构、略范围当中?
答:由于目前略家设备型号等存在差异性,略结果,略钢结构设计,略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外框主体钢结构、机房平台及外装工程。
11、问:请明确总承包配合费等费用的计算标准。
答:由略业经验填报,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此外,经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确认,总承包配合费用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具体金额需要根据配合工作量由中标人和总承包单位协商。
12、问:请提供无线充电桩车位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1)参数由投标人按照充电速度快、技术先进、配置科学、方案合理、操作便利等原则,提供最优配置方案。
2)充电桩设置20%的快充桩,80%的一般充电桩。
13、问:商务评估表第7项,由省级以上政府机关颁发的“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都是对投标产品品牌质量的认可,“名牌产品”是否可以?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第(4)小项。
14、问:2个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库略的业绩能力,能否调整为“5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
答:不调整。其他见本答疑通知第9问答。
15、问:投标深化设计中轴线定位、平面位置能否修改?
答: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售的图略门审批备案,中轴线定位、平面位置不能修改。
16、问:招标文件中需要盖公章的,能否使用“投标专用章”?
答:不能。招标文件中需要盖公章的,必须盖投标人的公章,不接受“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或其他非投标人公章的印章。
17、问:P29的项目概况中的建筑高度、层数、停车位数量,P31容车尺寸….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下,能否调整上述的技术要求,运用我司梳齿式搬运方式垂直升降设备?
答:建筑高度、层数、停车位数量、容车尺寸不能调整。关于搬运方式,见本答疑通知第4问答第(1)小项。
18、问:关于业绩能否提供梳齿式搬运方式的垂直升降设备作为评估业绩?
答:请见本答疑通知第9问答。
19、关于付款方式
答:原文“2、全部设备到货后,经初步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3、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改为:
“2、全部设备到货后,经初步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3、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并退还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
20、考虑到国庆放假因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月#日14:30(X时间),其他不变。
特此通知!
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各投标人:
关于《X市方格凤凰科技大楼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 ## )招标文件答疑结果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31页,2.2回转钩拉用变频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产品,2.3微升降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和第32页3.12阻车装置:防止车辆在载车板上的滑动。能否改成“2.2变频减速电机:进口知名品牌产品功率不低于30KW,2.3驱动电机、过渡电机:进口知名品牌”和“3.12阻车装置:防止车辆在载架上的滑动”
答:按照略。略配置。
2、问、招标文件第32页,3.11钢丝绳松弛保护…….,可否增加链条松连保护?由于某种原因发生链条松弛或断裂是,马上停止车库运转并发出报警,防止事故发生。连天比钢丝绳的平衡性更好,更加便于后期的维护保养,更加经济。链条如果发生断裂只有更换某节链轮。如果是采用钢丝绳发生断裂需要整条更换。
答: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均可,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情况采用。
3、商务评估表
(1)问:“投标人实力”第1项,营业执照不能反映制造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建议修改。
答:同意。修改为:
答疑前 | 要求制造商从事停车设备十年以上,制造商的停车设备生产专业性及生产规模,是否具备专一制造生产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为准)。 | 略根据投标响应情况,按照优,良,中,可,差五档给出定性意见。 |
答疑后 | 投标人从事停车设备十年以上,投标人的停车设备生产专业性及生产规模,是否具备专一制造生产立体车库的专业能力。 | 略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取得初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时间及业绩等投标响应情况,按照优,良,中,可,差五档给出定性意见。 |
(2)第3项“略商是否通过ISO9001认证……”,建议增加CE认证,表明投标人产品更加安全可靠。
答:不修改。据查,"CE"强制性认证标志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本项目不做强制性要求。略文件要求提供内容外,可以提供证明产品优势的其他证明文件,略进一步了解其产品优势。
(3)问:评审标略商是否指投标人?
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运输、测试和服务等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即要求投标人为立体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因此此表及技术评估表的“略商”均指投标人。
(4)问:第7项“略商是否获得省级著略评定的……”,略门颁发。
答:由略门规定不同,由省级“著略”,或省级(或以上)略门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著名商标证书”,或略评定的“名牌产品”均可,投标人还可以提供与本项目投标设备相关的荣誉或认证证书。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略商是否具获得省级著略评定的立体车库产品具备著名商标证书的,是否有获得优秀供应商奖项(须提供获荣誉奖证书原件)。 | 略通过得优,具备1项得良,0项得差 |
答疑后 | 投标人获得省级著略或省级(或以上)略门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著名商标证书”,或略颁发的立体停车库产品“名牌产品证书”,或与立体停车库产品有关的优秀供应商奖项。 | A、 同时有“著名商标证书”或“名牌产品证书”、与立体停车库产品有关的优秀供应商奖项得优,具备1项得良,0项得差。 B、 提供其他与立体停车库产品的荣誉证书或认证的,评委根据情况酌情判定,可以在A基础上提升一档评定,最高为优。 |
(5)问:第10项“投标产品制造商2017年#月#监督主营业务收入……”建议改为“投标人2017年#月#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5亿……”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不修改。
(6)问:“同类业绩”建议改为“…..业绩至少提供1个以上同类型(≥27层)…..”以对应本项目的27层或28层相同经验。
答:不修改。关于同类业绩的其他解释,请见本答疑通知的其他答复。
4、技术评估表
(1)问:第一项“招标范围响应 根据投标人对第四章……”,可否采用板式以下的技术,如梳齿交换,存取车速度比板式快?
答:招标文件第35页中的第1)条:立体停车库设计要求中的第(2)条已注明“方案设计12套标准型车板式垂直升降机械车位”。即要求车辆的搬运方式我司只采用车板式,不采用梳齿式。
(2)问:第二项“设备专利技术 投标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含垂直升降类车库)……”应当对应垂直升降类。
答:同意。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设备专利技术 | 略商拥有的发明专利(含垂直升降类车库)数量、是否具有软件企业认证书和车库控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横向对比得优,依次分别得良,中,可,差。其他专利提供无效。 |
答疑后 | 设备专利技术及认证 | 略商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是否具有软件企业认证书或车库控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横向对比得优,依次分别得良,中,可,差。 以上发明专利专指与垂直升降类车库有关的证书或专利。 |
(3)第3项“塔库及充电技术”的“25层及以上”建议改为“27层及以上”以对应本项目。
答:不修改,以招标文件为准。另外,“形式实验报告”应为“型式试验报告”,下同。
(4)第5项第2小项“运行速度”,建议以垂直升降内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答:不修改。本部分为技术响应文件评审,以投标响应内容为准,可以提供垂直升降内型式试验报告佐证。中标后有验收及合同约束。
(5)第5项第17小项“钢丝绳松弛保护”,建议增加链条松弛保护。
答:同意,“钢丝绳松弛保护”改为“钢丝绳/链条松弛保护”。
(6)建议取消第6项“成本分析”评审项。
答:不同意。以原文为准。
(7)第6项“设备先进性特点介绍”中的“自生产品”应为“自身产品”。
(8)第7项“搬运形式及优化方案”,建议在同等高度,同等车库数量、存取效率越高的搬运形式作为优化方案。
答:本部分为技术响应文件评审,以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内容为准,均在同一高度、略比较。
(9)第9项“智能化出入口”建议增加出入口外刷卡广告机,具有更好的宣传、警示作用。
答:不修改。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功能,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可以在二次深化设计中增加或在合理化建议中提供建议。
(10)第13项“合理化建议”建议取消,招标文件中提到该项略门批准立项,合理化建议不好评定。
答:按规定,本项目立项不涉及具体项目技术参数。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产品情况,提供招标文件未提及且有利于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的合理化建议内容。
5、问:贵司是否采用车抬板交换型式?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4问答第(1)小项。
6、问:商务评估表和技术评估表中“略商”是否指投标人?
答:是。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
7、问:商务评估表中“投标人实力”第9小项“略…..”子公司的资质略评分。
答:本项目评审方法为定性评审,不评审具体分数。作为定性评审项之一,本项要求是为了解企业相关实力。
8、问:商务评估表中“略商是否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发证单位是哪里?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第(4)小项。
9、问:商务评估表中“同类业绩”的“同类型”标准的概念是什么?是否指“单个项目超过500个以上车位的27层或28层的垂直升降类工程”?
答:同类型是指与各投标人自己的投标响应设备类型一致的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相应内容澄清为:
答疑前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17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国内标准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销售合同略评审,业绩至少提供2个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库业绩且能提供单个项目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式群工程车位数超过500以上个车位且为有效业绩的得优,按评比车位数递减依次可以分别得良,中,可,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提供的得差。 (说明:业绩必须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原件略检验报告原件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且为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案例业绩,否则该业绩认定为无效业绩。 |
答疑后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17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国内标准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销售合同略评审,其中至少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2个中至少一个项目群工程车位数超过500个的有效业绩得优。 2、提供2个(含)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2个项目群工程车位数均不足500个的有效业绩,按车位数递减依次可以分别得良,中,可,差。 3、提供少于2个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得差。 注1:“同类型”是指与各投标人自己的投标响应设备类型一致的垂直升降型停车设备,搬运方式为车板式,层数不限。 注2: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3:有效业绩指真实的、已完成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 |
10、问:请明确此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外框主体钢结构、略范围当中?
答:由于目前略家设备型号等存在差异性,略结果,略钢结构设计,略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外框主体钢结构、机房平台及外装工程。
11、问:请明确总承包配合费等费用的计算标准。
答:由略业经验填报,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此外,经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确认,总承包配合费用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具体金额需要根据配合工作量由中标人和总承包单位协商。
12、问:请提供无线充电桩车位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1)参数由投标人按照充电速度快、技术先进、配置科学、方案合理、操作便利等原则,提供最优配置方案。
2)充电桩设置20%的快充桩,80%的一般充电桩。
13、问:商务评估表第7项,由省级以上政府机关颁发的“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都是对投标产品品牌质量的认可,“名牌产品”是否可以?
答:见本答疑通知第3问答第(4)小项。
14、问:2个以上同类型标准垂直升降库略的业绩能力,能否调整为“5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
答:不调整。其他见本答疑通知第9问答。
15、问:投标深化设计中轴线定位、平面位置能否修改?
答: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售的图略门审批备案,中轴线定位、平面位置不能修改。
16、问:招标文件中需要盖公章的,能否使用“投标专用章”?
答:不能。招标文件中需要盖公章的,必须盖投标人的公章,不接受“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或其他非投标人公章的印章。
17、问:P29的项目概况中的建筑高度、层数、停车位数量,P31容车尺寸….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下,能否调整上述的技术要求,运用我司梳齿式搬运方式垂直升降设备?
答:建筑高度、层数、停车位数量、容车尺寸不能调整。关于搬运方式,见本答疑通知第4问答第(1)小项。
18、问:关于业绩能否提供梳齿式搬运方式的垂直升降设备作为评估业绩?
答:请见本答疑通知第9问答。
19、关于付款方式
答:原文“2、全部设备到货后,经初步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3、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改为:
“2、全部设备到货后,经初步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3、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并退还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
20、考虑到国庆放假因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月#日14:30(X时间),其他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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