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变更
城南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变更
略理厂PPP项目于2017年#月#日在X市公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启迪桑德略为排名略会资本(下称“略会资本”)。
2017年#月#日,老河略(下称“略”)组织谈判工作组,略会资本就略了澄清谈判。
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 一致同意修改的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特许经营协议》
1
1.1
“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略理厂PPP项目”。
修改“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指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略理厂PPP项目”。
2
3.4.1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修改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3
5.1.2
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
修改为“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但因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不满足国家规定及要求的除外”。
4
5.3.1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略地”。
5
8.4
乙略期内通过环保验收。
修改为“乙略期内组织并通过环保验收”。
6
8.5.2a)
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足导致环保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修改为“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略理负荷率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验收未通过的情况除外)”。
7
10.8.2
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因此引起的应略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略承担。
修改为“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8
11.2.1
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 】元/立方米。
略理单价填入合同,“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1.378元/立方米”。
9
11.3.1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含),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或评审结论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10
11.5.9
乙方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修改为“因乙方原因导致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11
附件二
(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修改为“(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股东协议》
1
9.8
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于因公司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修改为“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略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
15.14
公司应聘请甲方委派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修改为“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二) 谈判确定的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将本项目合同名称由《略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修改为《略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为“PPP项目合同”),并对合同中涉及特许经营的相应略修改。
2、 双方确认本项目略与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市略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略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3、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资本金比例、股权结构、投融资结构等内容补充至《PPP项目合同》中。
4、 双方同意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须确保其资本金符合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兑取履略金额”。
5、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财务方案中的经营成本及报价明细表作为《PPP项目合同》附件之一。
6、 双方确认《PPP项目合同》附件三调价公式中相关参数的数值如下:C1=20.43%;C2=8.28%;C3=11.33%;C4=4.86%;C5=50.20%;C6=4.90%。
7、 双方确认扣除X成本(电费)和药剂费成本略理单价为0.9404元/立方米。
参会人员:
略:陈大伟、秦卫国
市法制办:刘丹
略:张琼
略:班小季、李俊如
略:王玮
市建投公司:宋辉
财务专家:张远华
法律专家:郑琦红
启迪桑德略: 李然然、李强
略:胡永胜、门雯悦
老河略
大华略
日期:2017年#月#日
略理厂PPP项目于2017年#月#日在X市公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启迪桑德略为排名略会资本(下称“略会资本”)。
2017年#月#日,老河略(下称“略”)组织谈判工作组,略会资本就略了澄清谈判。
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 一致同意修改的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特许经营协议》
1
1.1
“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略理厂PPP项目”。
修改“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指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略理厂PPP项目”。
2
3.4.1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修改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3
5.1.2
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
修改为“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但因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不满足国家规定及要求的除外”。
4
5.3.1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略地”。
5
8.4
乙略期内通过环保验收。
修改为“乙略期内组织并通过环保验收”。
6
8.5.2a)
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足导致环保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修改为“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略理负荷率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验收未通过的情况除外)”。
7
10.8.2
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因此引起的应略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略承担。
修改为“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8
11.2.1
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 】元/立方米。
略理单价填入合同,“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1.378元/立方米”。
9
11.3.1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含),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或评审结论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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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
乙方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修改为“因乙方原因导致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11
附件二
(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修改为“(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股东协议》
1
9.8
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于因公司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修改为“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略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
15.14
公司应聘请甲方委派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修改为“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二) 谈判确定的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将本项目合同名称由《略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修改为《略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为“PPP项目合同”),并对合同中涉及特许经营的相应略修改。
2、 双方确认本项目略与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市略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略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3、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资本金比例、股权结构、投融资结构等内容补充至《PPP项目合同》中。
4、 双方同意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须确保其资本金符合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兑取履略金额”。
5、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财务方案中的经营成本及报价明细表作为《PPP项目合同》附件之一。
6、 双方确认《PPP项目合同》附件三调价公式中相关参数的数值如下:C1=20.43%;C2=8.28%;C3=11.33%;C4=4.86%;C5=50.20%;C6=4.90%。
7、 双方确认扣除X成本(电费)和药剂费成本略理单价为0.9404元/立方米。
参会人员:
略:陈大伟、秦卫国
市法制办:刘丹
略:张琼
略:班小季、李俊如
略:王玮
市建投公司:宋辉
财务专家:张远华
法律专家:郑琦红
启迪桑德略: 李然然、李强
略:胡永胜、门雯悦
老河略
大华略
日期:2017年#月#日
略理厂PPP项目于2017年#月#日在X市公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启迪桑德略为排名略会资本(下称“略会资本”)。
2017年#月#日,老河略(下称“略”)组织谈判工作组,略会资本就略了澄清谈判。
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 一致同意修改的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特许经营协议》
1
1.1
“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略理厂PPP项目”。
修改“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指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略理厂PPP项目”。
2
3.4.1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修改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3
5.1.2
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
修改为“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但因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不满足国家规定及要求的除外”。
4
5.3.1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略地”。
5
8.4
乙略期内通过环保验收。
修改为“乙略期内组织并通过环保验收”。
6
8.5.2a)
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足导致环保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修改为“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略理负荷率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验收未通过的情况除外)”。
7
10.8.2
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因此引起的应略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略承担。
修改为“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8
11.2.1
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 】元/立方米。
略理单价填入合同,“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1.378元/立方米”。
9
11.3.1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含),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或评审结论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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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
乙方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修改为“因乙方原因导致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11
附件二
(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修改为“(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股东协议》
1
9.8
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于因公司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修改为“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略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
15.14
公司应聘请甲方委派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修改为“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二) 谈判确定的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将本项目合同名称由《略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修改为《略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为“PPP项目合同”),并对合同中涉及特许经营的相应略修改。
2、 双方确认本项目略与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市略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略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3、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资本金比例、股权结构、投融资结构等内容补充至《PPP项目合同》中。
4、 双方同意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须确保其资本金符合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兑取履略金额”。
5、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财务方案中的经营成本及报价明细表作为《PPP项目合同》附件之一。
6、 双方确认《PPP项目合同》附件三调价公式中相关参数的数值如下:C1=20.43%;C2=8.28%;C3=11.33%;C4=4.86%;C5=50.20%;C6=4.90%。
7、 双方确认扣除X成本(电费)和药剂费成本略理单价为0.9404元/立方米。
参会人员:
略:陈大伟、秦卫国
市法制办:刘丹
略:张琼
略:班小季、李俊如
略:王玮
市建投公司:宋辉
财务专家:张远华
法律专家:郑琦红
启迪桑德略: 李然然、李强
略:胡永胜、门雯悦
老河略
大华略
日期:2017年#月#日
略理厂PPP项目于2017年#月#日在X市公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启迪桑德略为排名略会资本(下称“略会资本”)。
2017年#月#日,老河略(下称“略”)组织谈判工作组,略会资本就略了澄清谈判。
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 一致同意修改的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特许经营协议》
1
1.1
“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略理厂PPP项目”。
修改“本项目/项目/项目工程”的定义为“指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略理厂PPP项目”。
2
3.4.1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修改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略出具”。
3
5.1.2
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
修改为“若需对第5.1.略述前期略调整或重新报批的,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略理价格不作调整,但因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不满足国家规定及要求的除外”。
4
5.3.1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略,市建投公司应确保乙方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略地”。
5
8.4
乙略期内通过环保验收。
修改为“乙略期内组织并通过环保验收”。
6
8.5.2a)
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足导致环保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修改为“按第8.4条款的规定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进水量不略理负荷率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验收未通过的情况除外)”。
7
10.8.2
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因此引起的应略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略承担。
修改为“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经乙方略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仍然不能达到本协议第10.2条款规定的标准,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略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8
11.2.1
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 】元/立方米。
略理单价填入合同,“在生效日,略理单价为1.378元/立方米”。
9
11.3.1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含),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审计。本项目实际工程投资以老略门的审计结果或评审结论为准。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超过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略理价格不予调整。若实际工程投资额H(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低于投资人响应文件中工程投资额Q(不含支付给政府方的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的95%(不含),则按照以下公略理价格(P0),调略理价格(P)=(P0-(Q×95%—H)/500)×0.0257,P和P0的单位为人民币元/立方米,Q和H的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10
11.5.9
乙方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修改为“因乙方原因导致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环略门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直接从下个运略理服务费中扣除 * 万元(¥100,000.0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内出现多次的,略罚的略罚”。
11
附件二
(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修改为“(2)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 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略理水量之和计算
略理服务费=上略理水量之和×略理单价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外暂停服务略理服务费按该期间的累计基本水量计算
略理服务费=略理水量×略理单价+(日均基本水量×略期间的日数-略理水量)×(扣除X成本和药剂成略理单价)”。
《股东协议》
1
9.8
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于因公司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修改为“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略《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严重障碍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略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略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二(2)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老河略,甲方有略。对略解散而应就《特许经营协议》向老河略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
15.14
公司应聘请甲方委派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修改为“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略作为其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就年度财务略审核”。
(二) 谈判确定的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将本项目合同名称由《略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修改为《略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为“PPP项目合同”),并对合同中涉及特许经营的相应略修改。
2、 双方确认本项目略与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市略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略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3、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资本金比例、股权结构、投融资结构等内容补充至《PPP项目合同》中。
4、 双方同意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须确保其资本金符合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兑取履略金额”。
5、 双方略会资本投标文件财务方案中的经营成本及报价明细表作为《PPP项目合同》附件之一。
6、 双方确认《PPP项目合同》附件三调价公式中相关参数的数值如下:C1=20.43%;C2=8.28%;C3=11.33%;C4=4.86%;C5=50.20%;C6=4.90%。
7、 双方确认扣除X成本(电费)和药剂费成本略理单价为0.9404元/立方米。
参会人员:
略:陈大伟、秦卫国
市法制办:刘丹
略:张琼
略:班小季、李俊如
略:王玮
市建投公司:宋辉
财务专家:张远华
法律专家:郑琦红
启迪桑德略: 李然然、李强
略:胡永胜、门雯悦
老河略
大华略
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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