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溪镇自行车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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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溪镇自行车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澄清通知
至各家投标单位:
“略”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编列内容中“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更正为“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略文件内容“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坏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017年#月#日

 




澄清通知
至各家投标单位:
“略”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编列内容中“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更正为“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略文件内容“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坏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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