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投标人答疑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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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投标人答疑公告(一)



关于X经济开发略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一)

针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我方已收悉,澄清与更正如下:

问1、请明确:投标文件是否只需要牵头人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供应商均需提供的文件除外)。

答: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联合体牵头人相应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问2、招标文件第34页“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中“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草,原件略备查。”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在建或己交(竣)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3、招标文件第49页“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下“注:本表后需附营业执照副本或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略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本表。”请明确:其中“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是否为必须提供项,如是必须提供项,是否只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

答:投标人请结合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供,投标人未提供“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证明材料的,不会导致其被视为无效投标。

问4、PPP合同中未明确注册资本金的到位时间以及相应的到位金额,但在合同中规定了注册资本略罚措施,对社会资本来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针对注册资本略罚措施设置得过于苛刻并且未规定上限,对社会资本来说,项目风险不可控制。建议:(1)明确注册资本金分次到位的时间以及金额(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政府方发出注资要求后三个月内足额到位);(2)若不到位,给予协调资金的宽限时间(如:一个月);若宽限时间过后仍不足额到位,则以未按时到位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略处罚,设定罚款上限(如:500万元人民币)。

答:此项在项目合同中相应调整为:

5.3项目资本金

5.3.3(1)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资本金须到账30%;项目公司成立后十五个月内累计到账60%;项目公司成立后36个月内需到账剩余的40%。

25.3 乙方违约及其责任

25.3.3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注册资本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到位的,逾期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未到位的注册资本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人民币 * 仟万元整,甲方可以从建设期履约保函中兑取,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问5、招标文件P34中有关建筑工程业绩评分,因为业绩要求金额比较大,10亿元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业绩在五年内完成竣工验收比较困难,建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书、合同或竣工验收书,未完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要求业绩实质性开工;已完工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6、招标文件和PPP合同中均未明确增值税的计税基数和税率,特别是土地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费用未明确是否计税。建议土地及略会资本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由政府方承担税费或者由政略分税费。

答:此项更正,项目合同4.3.2.4增加第二款: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方提供相应票据并承担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问7、因为本项目投标涉及的内容以及联合体成员数较多,且央企对投资项目的评审流程复杂,略日起的20天后。

答:略。

问8、PPP合同中未明确建设期和运营期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基数和考核比例,社会资本无法做风险评估,请明确考核的具体标准。同时,考虑奖罚的对等性,建议增加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奖励措施。

答:此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项目合同谈判时商定。

问9、项目合同第15条约定:“甲方可根据市财政情况,与乙方协商略性缺口补助期限”。建议本项目中产业创新子项目再运营期前七年按照等额本金支付方式支付应付资本金本金及回报、融资本金及回报的90%。

答:项目合同中第15条现更正为:

略性缺口补贴支付进度明确为:

(1)产业创新子项中企略子项在运营期前12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支付该子项应付资本金本金、融资本金及建设期融资利息的90%;

(2)产业创新子项中其他子项在运营期前7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支付该子项应付资本金本金、融资本金及建设期融资利息的90%。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略商定。

同时项目合同第5.8.3.2融资期限原来条款:“融资资金在运营期内按照等额本息方式偿还。”现更正为:

其中:产业创新子项中企略子项融资资金的90%在运营期的前12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产业创新子项中其他子项融资资金的90%在运营期的前7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问10、项目合同第20.3条建议增加:本项目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等税费由甲方(采购人)承担。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等税费由甲方(采购人)承担。

答:此项更正,项目合同4.3.2.10条增加第二款:基于绩效考核下,由略的政府付费、可行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由政府方承担。

问11、“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打包递交还是单独递交?

答: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单独递交。

问12、招标文件58页“承诺书(如投标人能满足则需提供本承诺书)”略,建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答:此处同意修改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问13、招标文件34页评分标准里“PPP项目业绩(5分)”,建议明确该业绩是以联合体成员累计计算。

答:此项明确可由联合体成员业绩累计计算。

问14、建议境外企业不提供基本情况表,只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即可。

答:此处修改,略文件P4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但须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及外资注册登记的公证或认证文件。

问15、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要求的PPP项目业绩为总投资额达20亿元,但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PPP项目业绩为30亿元,与资格预审期间要求的业绩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照资格预审阶段的略。

答:招标阶段,采购人本着好中选略设定,此项不作调整。

问16、招标文件P34页“市政或公路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公路工程项略交工验收,待质保略竣工验收,此周期过长,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市政或公路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17、本项目总投资约315,647.59万元,没有总投资的具体构成,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略值评价报告。

答:如投标人确需相关公开文件,可与采购人沟通协商获取。

问18、本项目的道路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该如何计取。

答:根据该子项实际运营情况按实计取。

问19、本项目的建设期利息计息基数是多少,建设期利息的率是多少。

答:本项目实施方案测算中,建设期利息计息基数约为25.2亿元人民币,利率按5.76%计算。

问20、招标文件第34页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可否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2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答: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联合体牵头人相应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问22、P5“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到X市公略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说明”中的“汇款单据”略上汇款截图?请明示。

答:汇略上汇款截图,投标保证金须实际到账专业监管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略汇款时间的误差风险。

问23、P17“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a.提交的投标文件按附件顺序(除开标一览表)装订,并在封面清

楚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中“b.略文件提供的格式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包装。”略分是否指开标一览表?请明示。

答:略分特指开标一览表。

问24、P17“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起打包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是否理解为正本一个包、副本一个包、电子文本一个包、开标一览表一个包,略有的包统一再包一个包?请明示。

答: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包装密封,递交即可,略有的包统一再包一个包。

问25、P2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前来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仪式时,须携带和出示下列证明文件(含原件和复印件):(a)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b)身份证。”是否是指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外还要携带一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请明示。

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即可。

问26、P44供应商承诺书中提到“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须按上述要求及格式提供承诺书”,P56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中“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因为联合体中外资方都是境外企业,盖章难度较大,是否可以改为落款为联合体,只牵头人盖章?请明示。

答:此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但可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问27、P49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本表。”因外资方登记信息不同于境内企业,按此表格式填写有难度,是否可以改为仅境内企业提供?请明示。

答:此处修改,略文件P4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但须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及外资注册登记的公证或认证文件。

问28、我司就本项目项目合同5.3.4款及5.5.1款提出如下疑问,请予释疑:社会资本方按资格预审提交的联合体单位组成,若有幸中标,参与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在不改变联合体牵头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能否通过引进产业基金等方式,变更原联合体负责该项目投资、融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变更后的单位具有满足该项目投资、融资要求的能力。

答:此处在项目合同相应条款中表述已非常清晰,不再赘述。

请各申请人授权代表于2018年#月#日前将本答复打印、签字确认并盖章,扫描后回复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邮箱: ## @qq.com。

采购人:X经济略

2018年#月#日





关于X经济开发略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一)

针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我方已收悉,澄清与更正如下:

问1、请明确:投标文件是否只需要牵头人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供应商均需提供的文件除外)。

答: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联合体牵头人相应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问2、招标文件第34页“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中“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草,原件略备查。”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在建或己交(竣)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3、招标文件第49页“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下“注:本表后需附营业执照副本或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略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本表。”请明确:其中“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是否为必须提供项,如是必须提供项,是否只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

答:投标人请结合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供,投标人未提供“信用等级证明,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证明材料的,不会导致其被视为无效投标。

问4、PPP合同中未明确注册资本金的到位时间以及相应的到位金额,但在合同中规定了注册资本略罚措施,对社会资本来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针对注册资本略罚措施设置得过于苛刻并且未规定上限,对社会资本来说,项目风险不可控制。建议:(1)明确注册资本金分次到位的时间以及金额(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政府方发出注资要求后三个月内足额到位);(2)若不到位,给予协调资金的宽限时间(如:一个月);若宽限时间过后仍不足额到位,则以未按时到位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略处罚,设定罚款上限(如:500万元人民币)。

答:此项在项目合同中相应调整为:

5.3项目资本金

5.3.3(1)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资本金须到账30%;项目公司成立后十五个月内累计到账60%;项目公司成立后36个月内需到账剩余的40%。

25.3 乙方违约及其责任

25.3.3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注册资本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到位的,逾期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未到位的注册资本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人民币 * 仟万元整,甲方可以从建设期履约保函中兑取,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问5、招标文件P34中有关建筑工程业绩评分,因为业绩要求金额比较大,10亿元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业绩在五年内完成竣工验收比较困难,建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书、合同或竣工验收书,未完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要求业绩实质性开工;已完工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6、招标文件和PPP合同中均未明确增值税的计税基数和税率,特别是土地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费用未明确是否计税。建议土地及略会资本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由政府方承担税费或者由政略分税费。

答:此项更正,项目合同4.3.2.4增加第二款: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方提供相应票据并承担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问7、因为本项目投标涉及的内容以及联合体成员数较多,且央企对投资项目的评审流程复杂,略日起的20天后。

答:略。

问8、PPP合同中未明确建设期和运营期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基数和考核比例,社会资本无法做风险评估,请明确考核的具体标准。同时,考虑奖罚的对等性,建议增加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奖励措施。

答:此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项目合同谈判时商定。

问9、项目合同第15条约定:“甲方可根据市财政情况,与乙方协商略性缺口补助期限”。建议本项目中产业创新子项目再运营期前七年按照等额本金支付方式支付应付资本金本金及回报、融资本金及回报的90%。

答:项目合同中第15条现更正为:

略性缺口补贴支付进度明确为:

(1)产业创新子项中企略子项在运营期前12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支付该子项应付资本金本金、融资本金及建设期融资利息的90%;

(2)产业创新子项中其他子项在运营期前7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支付该子项应付资本金本金、融资本金及建设期融资利息的90%。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略商定。

同时项目合同第5.8.3.2融资期限原来条款:“融资资金在运营期内按照等额本息方式偿还。”现更正为:

其中:产业创新子项中企略子项融资资金的90%在运营期的前12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产业创新子项中其他子项融资资金的90%在运营期的前7年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问10、项目合同第20.3条建议增加:本项目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等税费由甲方(采购人)承担。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等税费由甲方(采购人)承担。

答:此项更正,项目合同4.3.2.10条增加第二款:基于绩效考核下,由略的政府付费、可行略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由政府方承担。

问11、“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打包递交还是单独递交?

答: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单独递交。

问12、招标文件58页“承诺书(如投标人能满足则需提供本承诺书)”略,建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答:此处同意修改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问13、招标文件34页评分标准里“PPP项目业绩(5分)”,建议明确该业绩是以联合体成员累计计算。

答:此项明确可由联合体成员业绩累计计算。

问14、建议境外企业不提供基本情况表,只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即可。

答:此处修改,略文件P4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但须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及外资注册登记的公证或认证文件。

问15、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要求的PPP项目业绩为总投资额达20亿元,但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PPP项目业绩为30亿元,与资格预审期间要求的业绩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照资格预审阶段的略。

答:招标阶段,采购人本着好中选略设定,此项不作调整。

问16、招标文件P34页“市政或公路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公路工程项略交工验收,待质保略竣工验收,此周期过长,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市政或公路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17、本项目总投资约315,647.59万元,没有总投资的具体构成,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略值评价报告。

答:如投标人确需相关公开文件,可与采购人沟通协商获取。

问18、本项目的道路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该如何计取。

答:根据该子项实际运营情况按实计取。

问19、本项目的建设期利息计息基数是多少,建设期利息的率是多少。

答:本项目实施方案测算中,建设期利息计息基数约为25.2亿元人民币,利率按5.76%计算。

问20、招标文件第34页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可否修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答: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按承担施工建设义务的联合体成员计算)自2018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承包方式独立承担的单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则应提供实质性开工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略备查。

问2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答: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联合体牵头人相应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问22、P5“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到X市公略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说明”中的“汇款单据”略上汇款截图?请明示。

答:汇略上汇款截图,投标保证金须实际到账专业监管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略汇款时间的误差风险。

问23、P17“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a.提交的投标文件按附件顺序(除开标一览表)装订,并在封面清

楚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中“b.略文件提供的格式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包装。”略分是否指开标一览表?请明示。

答:略分特指开标一览表。

问24、P17“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起打包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是否理解为正本一个包、副本一个包、电子文本一个包、开标一览表一个包,略有的包统一再包一个包?请明示。

答: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包装密封,递交即可,略有的包统一再包一个包。

问25、P2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前来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仪式时,须携带和出示下列证明文件(含原件和复印件):(a)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b)身份证。”是否是指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外还要携带一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请明示。

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即可。

问26、P44供应商承诺书中提到“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须按上述要求及格式提供承诺书”,P56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中“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因为联合体中外资方都是境外企业,盖章难度较大,是否可以改为落款为联合体,只牵头人盖章?请明示。

答:此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但可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问27、P49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本表。”因外资方登记信息不同于境内企业,按此表格式填写有难度,是否可以改为仅境内企业提供?请明示。

答:此处修改,略文件P4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但须提供外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及外资注册登记的公证或认证文件。

问28、我司就本项目项目合同5.3.4款及5.5.1款提出如下疑问,请予释疑:社会资本方按资格预审提交的联合体单位组成,若有幸中标,参与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在不改变联合体牵头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能否通过引进产业基金等方式,变更原联合体负责该项目投资、融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变更后的单位具有满足该项目投资、融资要求的能力。

答:此处在项目合同相应条款中表述已非常清晰,不再赘述。

请各申请人授权代表于2018年#月#日前将本答复打印、签字确认并盖章,扫描后回复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邮箱: ## @qq.com。

采购人:X经济略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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