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家具更正公告
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家具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会宁略办公家具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会宁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0: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会宁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省X市X会师镇X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会宁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会师镇会略办公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受会宁略委托,会宁略对会宁略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略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会宁略办公家具
2.采购项目编号:HNJC ##
3.隶属品目:木制台、桌类
4.略业:家具零售
5.首次公告日期: ## 17:15:56
6.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7.PPP项目标识:非PPP项目
8.购买服务项目标识:非购买服务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1)原采购文件“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略须提供在会宁有售后服务点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等)。(2)原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中增加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除会议桌之外的样品各一件。 (3)原采购文件开标时间延后至2018年#月#日上午9:00。
2.更正日期: ##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敏
2.联系方式: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会宁略
2.采购人地址:X省X市X会师镇X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子义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会宁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会师镇会略办公大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亚东 ##
六、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宁略或会宁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略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略》(www.ccg 点击查看>> )、《X略》(www.ccg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略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会宁略
2018年#月#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会宁略办公家具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会宁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0: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会宁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省X市X会师镇X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会宁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会师镇会略办公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受会宁略委托,会宁略对会宁略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略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会宁略办公家具
2.采购项目编号:HNJC ##
3.隶属品目:木制台、桌类
4.略业:家具零售
5.首次公告日期: ## 17:15:56
6.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7.PPP项目标识:非PPP项目
8.购买服务项目标识:非购买服务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1)原采购文件“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略须提供在会宁有售后服务点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等)。(2)原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中增加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除会议桌之外的样品各一件。 (3)原采购文件开标时间延后至2018年#月#日上午9:00。
2.更正日期: ##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敏
2.联系方式: ##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会宁略
2.采购人地址:X省X市X会师镇X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子义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会宁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会师镇会略办公大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亚东 ##
六、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宁略或会宁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略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略》(www.ccg 点击查看>> )、《X略》(www.ccg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略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会宁略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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