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2017年度土地治理及2016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答疑澄清
樟树市2017年度土地治理及2016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答疑澄清
略文件第一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右上角标明报名顺序号(略缴费的收据编号),此顺序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更改为“投标人在本次开标项目中的顺序号为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顺序号),此顺序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2、投标单位在入围后再递交纸质标书及相关材料。
3、本次招标采用报价承诺法,略人提供的要约价清单中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等内容。
注: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X略
略文件第一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右上角标明报名顺序号(略缴费的收据编号),此顺序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更改为“投标人在本次开标项目中的顺序号为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顺序号),此顺序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2、投标单位在入围后再递交纸质标书及相关材料。
3、本次招标采用报价承诺法,略人提供的要约价清单中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等内容。
注: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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