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招标变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招标变更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X市食品药略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X省X市 | ||
代理机构 | X商道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梨萍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1栋2单元8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X省X市食品药略 | ||
采购人地址 | X市X区火炬北路3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邢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4: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4:30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绵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点击查看>>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2、删略涉及产品“便携式计算机”技术参数中的“系列T 系列”。3、略涉及产品“便携式电导率仪”技术参数中的“▲3电导率:0.000 μS/cm~1000 mS/cm(CMCC证书)”更正为“▲3电导率:0.000 μS/cm~1000 mS/cm(CMC证书)”。4、略涉及产品“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技术参数中“▲2、检测灵敏度:1X10-16 mol ATP (需提略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佐证)”、“▲3、测量重复性:1﹪(需提略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佐证)”、“▲商务要求:1、ATP荧光检测仪具略出具的检测报告”更正为:“▲2、检测灵敏度:1X10-16 mol ATP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做为佐证)”、“▲3、测量重复性:1﹪(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做为佐证)”、“▲商务要求:1、ATP荧光检测仪具有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略涉及产品“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技术参数中:1.光学检测系统中“▲需具备省级以上计量单位出具计量检测报告”,更正为:“▲需具备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应采用国家认可的快检方略抽检”,投标产品需出具省级以上食略(所)出具的快检方法确认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更正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应采用国家认可的快检方略抽检”,投标产品需出具国家认可的食略(所)出具的快检方法确认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5、将招标文件第155页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2条“技术指标和配置30%”中第2条“2、带▲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3分,非▲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更正为:“带▲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3分,非▲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同一产品不重复扣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无变更,由此给您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X市食品药略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X省X市 | ||
代理机构 | X商道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梨萍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1栋2单元8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X省X市食品药略 | ||
采购人地址 | X市X区火炬北路3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邢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4: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4:30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点击查看>> X省X市绵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点击查看>>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13:30(X时间)。2、删略涉及产品“便携式计算机”技术参数中的“系列T 系列”。3、略涉及产品“便携式电导率仪”技术参数中的“▲3电导率:0.000 μS/cm~1000 mS/cm(CMCC证书)”更正为“▲3电导率:0.000 μS/cm~1000 mS/cm(CMC证书)”。4、略涉及产品“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技术参数中“▲2、检测灵敏度:1X10-16 mol ATP (需提略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佐证)”、“▲3、测量重复性:1﹪(需提略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佐证)”、“▲商务要求:1、ATP荧光检测仪具略出具的检测报告”更正为:“▲2、检测灵敏度:1X10-16 mol ATP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做为佐证)”、“▲3、测量重复性:1﹪(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做为佐证)”、“▲商务要求:1、ATP荧光检测仪具有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略涉及产品“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台式机)”技术参数中:1.光学检测系统中“▲需具备省级以上计量单位出具计量检测报告”,更正为:“▲需具备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或校准报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应采用国家认可的快检方略抽检”,投标产品需出具省级以上食略(所)出具的快检方法确认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更正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应采用国家认可的快检方略抽检”,投标产品需出具国家认可的食略(所)出具的快检方法确认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5、将招标文件第155页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2条“技术指标和配置30%”中第2条“2、带▲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3分,非▲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更正为:“带▲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3分,非▲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同一产品不重复扣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无变更,由此给您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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