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招标变更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招标变更
项目名称: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SH- ##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昌勇
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
质疑回复
各投标人:
有部分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内容经归纳整理,现统一答复如下:
序号 |
质疑内容 |
回复 |
《采购文件》关于“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的设置与《X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办法》(黔财采[2006]41号文)不符。 |
以黔财采[2006]41号文)为准。 |
|
《采购文件》371页“评分表”中-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中“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劣及与本项目的吻合情况以业主评委的意见为准”不合理。 |
本项目涉及全县若干乡镇的中小学,略的实际情况更加了解。 |
|
商务评略主观分过重。 |
《略投标管理办法》(略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仅对货物的价格分值要求不低于30分。对其他分值的设置没有具体要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情况设置。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
|
业绩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四)略政区略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本项目业绩并没有指定为xx省xx 略政区域,也没有指定为“略业、略业、略业、略业”略业。 |
|
“采购文件评分表第380页-略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九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不合理。略、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问题。 |
略的实施标准采取差别待遇、偷工减料,略待确定中标人后,略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验收内容及标准以《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为准。 |
|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略投标管理办法(略87号令)第十七条“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5页内容,内容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凡满足第5页资格条件的均有投标资格。 |
|
某投略家,略家支持投标人的投标,厂家以其他单位已联系在先为由,不支持投标人。 |
属略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略门,无权干预。 |
采购清单中参数设置不合理,略商倾向性,部分参数为唯一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略投标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内容均指投标资格条件的设置。上述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参数问题不属于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5页。 本项目不适用《略投标法》。 |
|
《采购文件》为PDF格式,违反《X省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中“三、重点任务-关于(一)放开准入、简环节、降成本、增活力。”的要求;属于故意增加潜在合格投标人工作量、增加时间成本及略为 |
略系统要求,均使用PDF格式。 |
|
本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与其他省、市个别项目类似 |
本次采购的货物为通用型货物。相同的货物在全国各个省市流通,实属正常。 |
|
个别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及略调研了解,略商或主流产品不满足参数标准,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列举至少三家满足采购清略商或产品,略商的联系方式等问题。 |
略商或产品系投标人自己认为的,没有官方或权威机构证实,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并没有强调要什么级略商,只要满足要求即可。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协助投标略商的联系方式。 |
|
《采购文件》评分表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略现场阐述的要求不公平。 |
略阐述是略对投标人的投标情况更加了解。以便更加客观、略评定。 略门的监督下,略采用同样的标准,同略评审,没有采用不略差别待遇的评审,所有投标人都是平等的。 |
|
《采购文件》部分参数为唯一性不合理。 |
略方式,若开标当天只有一家投标人投标,后经调查了解只能从略采购的,确实具备唯一性。将根据《略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略令第74号),采用单一来源略开展。 |
依据《略投标管理办法》(略87号令)第二十七条,本质疑回复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略采购的关注与支持。
采 购 人:沿河土家族略
采购代理机构:X略
日 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沿河土家族略
采购单位地址:沿河县团结大道和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明杰,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X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长岭北路1号(略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昌勇, ##
项目名称: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SH- ##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昌勇
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沿河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
质疑回复
各投标人:
有部分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内容经归纳整理,现统一答复如下:
序号 |
质疑内容 |
回复 |
《采购文件》关于“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的设置与《X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办法》(黔财采[2006]41号文)不符。 |
以黔财采[2006]41号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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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371页“评分表”中-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中“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劣及与本项目的吻合情况以业主评委的意见为准”不合理。 |
本项目涉及全县若干乡镇的中小学,略的实际情况更加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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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略主观分过重。 |
《略投标管理办法》(略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仅对货物的价格分值要求不低于30分。对其他分值的设置没有具体要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情况设置。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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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四)略政区略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本项目业绩并没有指定为xx省xx 略政区域,也没有指定为“略业、略业、略业、略业”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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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评分表第380页-略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九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不合理。略、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问题。 |
略的实施标准采取差别待遇、偷工减料,略待确定中标人后,略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验收内容及标准以《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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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略投标管理办法(略87号令)第十七条“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5页内容,内容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凡满足第5页资格条件的均有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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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略家,略家支持投标人的投标,厂家以其他单位已联系在先为由,不支持投标人。 |
属略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略门,无权干预。 |
采购清单中参数设置不合理,略商倾向性,部分参数为唯一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略投标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内容均指投标资格条件的设置。上述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参数问题不属于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5页。 本项目不适用《略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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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为PDF格式,违反《X省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中“三、重点任务-关于(一)放开准入、简环节、降成本、增活力。”的要求;属于故意增加潜在合格投标人工作量、增加时间成本及略为 |
略系统要求,均使用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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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与其他省、市个别项目类似 |
本次采购的货物为通用型货物。相同的货物在全国各个省市流通,实属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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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及略调研了解,略商或主流产品不满足参数标准,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列举至少三家满足采购清略商或产品,略商的联系方式等问题。 |
略商或产品系投标人自己认为的,没有官方或权威机构证实,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并没有强调要什么级略商,只要满足要求即可。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协助投标略商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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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评分表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略现场阐述的要求不公平。 |
略阐述是略对投标人的投标情况更加了解。以便更加客观、略评定。 略门的监督下,略采用同样的标准,同略评审,没有采用不略差别待遇的评审,所有投标人都是平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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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部分参数为唯一性不合理。 |
略方式,若开标当天只有一家投标人投标,后经调查了解只能从略采购的,确实具备唯一性。将根据《略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略令第74号),采用单一来源略开展。 |
依据《略投标管理办法》(略87号令)第二十七条,本质疑回复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略采购的关注与支持。
采 购 人:沿河土家族略
采购代理机构:X略
日 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沿河土家族略
采购单位地址:沿河县团结大道和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明杰,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X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X区长岭北路1号(略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昌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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