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垃圾处理转运中心项目除臭系统答疑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垃圾处理转运中心项目除臭系统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赣略项目除臭系统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赣略 | ||
行政区域 | X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7:17 |
开标时间 | 2018年#月#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赣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文明大道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X区五指峰路1-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珊、 ## |
略受赣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X省X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X省赣略项目除臭系统
项目编号:NKHY2018-ZG-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赣略
采购单位地址:X市文明大道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珊、 ##
代理机构地址: X市X区五指峰路1-5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依据X市X区政略下达的贡购2018F ## 计划,略受赣略的委托,略,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月#日发布在中略、略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二)生物滤池除臭设备1、氨厂界浓度(<2.37mg/m³);2、略界浓度(<1.65 mg/m³);3、污染物去除率(%),描述为生物滤池略界浓度、略界浓度、污染物去除率,而提供的检测报告为植物提取液检测报告,是否描述有误?建议提供生物滤池略界浓度、略界浓度、污染物去除率检测报告。
答:本次略有植物液的喷淋设备,需要植物液及其各项除臭效果报告,不仅限植物液的报告。按原略。
二、答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三)团队力量,本项目分类为除臭系统设备,归属环保工程范畴,中级职称提供建筑工程分类与本项目不匹配,是否修改为环保工程分类或提供建筑工程和环保工程两者均可?
答:按原略。
三、答疑事项3: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四)微生物菌种,描述成分为杀虫剂,与微生物菌种无直接关系,微生物菌种中不可能存在上述成分。因此微生物菌种无上述成分检测要求。如以上几项检测作为生物菌种的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略需要杀菌,杀虫功能,不仅限于这些报告,本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略分作综合考量,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按原略。
四、答疑事项4: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五)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净资产收益率百分比并不能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应体现在企业资质、注册资金、项目业绩等。
答:依据《略投标管理办法》(略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按原略。
五、答疑事项5:
问:本项目除臭设备还包含有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且植物液喷淋除略界浓度影响较大,建议增加植物液喷淋除臭评分项;1、具略植物液喷淋业绩的每个业绩1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2、用于植物液喷淋除臭装置的植物液提取液的无毒无害检测、对金属的腐蚀性等检测报告每个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5分;(提供CMA认证检验(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答:建议不采纳,按原略。
二、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略文件》略分,略,以本公告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X省赣略项目除臭系统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赣略 | ||
行政区域 | X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7:17 |
开标时间 | 2018年#月#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赣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文明大道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X区五指峰路1-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珊、 ## |
略受赣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X省X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X省赣略项目除臭系统
项目编号:NKHY2018-ZG-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赣略
采购单位地址:X市文明大道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珊、 ##
代理机构地址: X市X区五指峰路1-5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依据X市X区政略下达的贡购2018F ## 计划,略受赣略的委托,略,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月#日发布在中略、略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二)生物滤池除臭设备1、氨厂界浓度(<2.37mg/m³);2、略界浓度(<1.65 mg/m³);3、污染物去除率(%),描述为生物滤池略界浓度、略界浓度、污染物去除率,而提供的检测报告为植物提取液检测报告,是否描述有误?建议提供生物滤池略界浓度、略界浓度、污染物去除率检测报告。
答:本次略有植物液的喷淋设备,需要植物液及其各项除臭效果报告,不仅限植物液的报告。按原略。
二、答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三)团队力量,本项目分类为除臭系统设备,归属环保工程范畴,中级职称提供建筑工程分类与本项目不匹配,是否修改为环保工程分类或提供建筑工程和环保工程两者均可?
答:按原略。
三、答疑事项3: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四)微生物菌种,描述成分为杀虫剂,与微生物菌种无直接关系,微生物菌种中不可能存在上述成分。因此微生物菌种无上述成分检测要求。如以上几项检测作为生物菌种的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略需要杀菌,杀虫功能,不仅限于这些报告,本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略分作综合考量,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按原略。
四、答疑事项4:
问:招标文件第36条评分标准中技术分(五)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净资产收益率百分比并不能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应体现在企业资质、注册资金、项目业绩等。
答:依据《略投标管理办法》(略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略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按原略。
五、答疑事项5:
问:本项目除臭设备还包含有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且植物液喷淋除略界浓度影响较大,建议增加植物液喷淋除臭评分项;1、具略植物液喷淋业绩的每个业绩1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2、用于植物液喷淋除臭装置的植物液提取液的无毒无害检测、对金属的腐蚀性等检测报告每个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5分;(提供CMA认证检验(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答:建议不采纳,按原略。
二、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略文件》略分,略,以本公告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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