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25
第五章 图纸………………………………………………………………………………6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6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已由 (立项机关名称)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略条件,根据《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现对该项目的 略。
1.2本招标项略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略。招标人选择(略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略范围
2.1标段划分:
2.2 建设地点: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 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X市公略(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略文件(含招标技术标文件,格式为*.XXX,招标商务标文件,格式为*.XXX、图纸);未在X市公略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略文件,略文件唯一途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X市公略联系电话(兼传真):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项目名称
1.1.3 建设地点
1.1.4 资金来源
1.1.5 出资比例 100%
1.2.1 资金落实
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补遗书)略内容
1.3.2 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 年( 年至 年)已完成 个(0-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信誉要求:略于投标禁入期略为记录。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 级别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要求: (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1)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是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里面的班子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和社保证明。
(2)企业注册地略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略 不组织
1.6.1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所有投标人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市公略(在线提问),略络略匿名提问,略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略承担。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 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由略络在线方式(登录X市公略“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略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 * X市公略任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1.7.1 分包 不允许
1.8.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补遗文件(若有时)
2.2.2 投标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2.2.3 略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 略登录X市公略(地址:http:/ 点击查看>> )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收到该修改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入库证书)略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未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若招略门因工作需要则顺延)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小写), 元(大写)。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投标人开通的略网银账户,再通过略上支付方式(非网上转帐方式)支付到X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到达X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基本账户应与在X市公略注册时提供的基本账户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按提供弄虚略理,略负责。
(2)略保函形式提交。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略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略人。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之后退还;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票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略人签订合同;②略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略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3年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年(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6.1
3.6.1
投标文
件格式
投标文
件格式 (1)略文件格式略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略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略分。另略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略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略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略理。
(6)略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印章模糊的,略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3.6.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 套(正副本各一份)。电子文档光盘 * 份。当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不一致时,以纸质标书为准,但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略承担。
单独提交装有纸质报价函的信封一份。
3.6.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
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按次序装订。
4.1.1 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都应在其略加贴封条,并在略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xls”和“人员信息.xls”,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人员信息包括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4.1.2 投标文件外密封袋上
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根据投标人的略编号;
(2)随机抽取投标人。
6.1.1 略的组建 略共 3 人组成。略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略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一条第(三)、《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略。
6.3 评标办法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1 是略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略推荐的人数可少于推荐的人数。
7.2.1 履约担保 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略分)的 7% 。
投标最高限价 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
以现金担保的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略转账方式缴纳。略保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略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间不得少于本项目履约期限时间。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代理
服务费 略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 “计价格[2018年#月#号、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略代理合同》(X省略、略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8.2 报价唯一 报价函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 投标报价 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土地整治项目按可竞争费用下浮比例不低于5%。投标人根据工程大小、工作开展难易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 。
8.4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8.5
8.5
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略)略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注:(1)根据《略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略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略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略。
(2)略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略投标办法》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略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略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略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略。
8.6 建设资金
拨付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和项目负责人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8.7 略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略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略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略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略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略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略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8.8 压证施工
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班子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退还。
8.9 严禁转包和
违法分包 略门批准,中标人不能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略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转包。
8.10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8.11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顺序 略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略处理。
8.12 投标文件中的真实性要求 略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投标限制情形的,构成隐瞒,属略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略应该将该投标略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略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8.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略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解释。
8.14 评标结果
公示期 在X市公略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8.15 随机抽取
方式 摇号抽取:用抽取球随机抽取。
略代理机构实施。
8.16 报价相同
企业排序 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略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略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略最后排序。
8.17 关于拖欠
农民工工资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项略部门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当年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略门将对查询结果向项目业主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中标候选人在当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18 略贿犯罪记录查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项目业略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略贿犯罪记录,略将对查询结果向项目业主出具盖公章的《检略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标候选人略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略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
略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1.开标
1.1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略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报价略;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在开标环节中导入投标文件电子版时,投标单位或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中有一人为未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5,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采用抽取球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提交装有报价函的信封,信封须密封完略加盖单位鲜章。
(一)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抽取事先准备好的号球,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登记略确认的空抽取箱,投标人并在号球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登记完成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二)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3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所有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再由投标人推选 名投标人略在抽取箱随机分别抽取一个球;
(三)按照以上抽取程序在箱内抽取 个号球后略宣布被抽中投标报价人名称并记录,再审核比对抽中的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信息是否为X市储备库的承包商相关信息,核对投标保证金、保函等资料,审核资料不符和信息比对有误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报价,然后继续在剩余的号球中抽取一家投标略有符合《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的抽取报价单位数量为止。然后由业主或略公布投标人报价;
(四)将抽中报价的投标人的资料送入评标室,现场退还未抽中的投标人资料。抽取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序程序:
(一)略代理机构点名确认报价相同的投略;
(二)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三)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略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
(四)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略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略最后排序。
(6) 略控制价为基准,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只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的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作为控制价,下浮比例由投标人决定(报价函格式见附表一)。
(7)未被抽取的投标人,略退还投标文件、各类证书原件和投略保函,略文件约定退还;
(8)报价结束后,由招标人宣布报价情况,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评标
2.1 略
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略负责。略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略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略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略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略投标有关活动略政略罚的。
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 评标
略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略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重新招标和不适用情形
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
(l)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企业少于2家;
(3)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2不适用情形
本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方法。
(1) 项目技术工艺较复杂;
(2)项目安全等级要求高;
(3)投资计划有特殊要求;
(4)略资质和条件要求,或满足资质和条件要求少于3家;
(5)规划策划设计方案征集;
(6)略办法的其他情形。
附表一
报价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下浮 收取。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①此报价函须由各投标人应单独提供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
②下浮幅度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如15.00%或15.15%)。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对你方的略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略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略: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 项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2款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省外企业入川备案 合法有效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3项规定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有关内容的确凿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略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 略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略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90 分钟。
略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略澄清或说明,略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略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略要求的,略理。
(3)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略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略理,略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略为”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1. 评标方法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文件第十略。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
3.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略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2)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未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报价相关要求的,其略理。
3.4对通过3.1、3.2、3.略有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如果与平均报价最接近的数名投标人报价相同的,在报价相同的几名投标人略的情况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5选择的随机抽取方式和8.16“报价相同企业排序”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
报价(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注:(1)略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附表2:略签到表
略签到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附表3: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汇总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投标报价 是否低于
成本 排序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8:废标原因汇总表
废标原因汇总表
工程名称: 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应说明违反条款及具体内容) 备注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略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号):
项目施工班子组成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职格证号等):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略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略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略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略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略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略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略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略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略门备案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略: 略:
账 号: 账 号:
?
略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略、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略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指定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1.1.1发包人: 。
略代表:
1.1.2承包人:
承包人 项目经理: 证号:
1.1.3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1.2日期
1.2.1计划工期: 日历天
1.2.2缺陷责任期期限:12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2.3保修期:略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2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略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言)。
1.4法律
需要明示的法律、地方法规、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省国土资源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14号)、《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略办法》(广府办发〔2013〕49号)、《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略办法》(广府发〔2011〕3号)、《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正本 * 份,副本 *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 份,略门备案 * 份。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 套,提供图纸的时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日历天。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对其他第三方转借、提供或透露施工图信息资料。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提供文件的类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投标时出具的《报价函》确定的下浮比例报价)、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人员资质证书(项目班略压证,直至本项目竣工后退还),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履约保障金缴纳凭证、施工组织设计(略人员及分工、施工方案、安全方案、质量控制、总进度计划等)、承包人购材料选用表(含材料样品);略分工程确需提供大样图、加工图等文件的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数量和期限提供。
提供文件的时间:合同签署后7日内。
提供文件的数量:项目班子人员资质压证、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履约保障金缴纳凭证 * 份,其余 * 份。
监理单位批复的期限:2日内。
1.6.3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略位: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确定。
监理人签发期限:
1.7联络
1.7.1双方往来函件
函件送达期限:5个日历天
发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承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2.发包人义务
2.略地
(1)略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
(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2.2组织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
2.3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的条款)。
2.4组织竣工验收
按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略
2.5其他义务:无。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现场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各方关系协调等;组织召开工程监理例会,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资质和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主要承包人购材料的资料;略检查、验收并见证取样;施工过程检查抽检、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竣工图、备案资料、归档资料;施工图范围内的技术核定,以及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
需要取得发包略使的职权: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任何付款凭证均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若发生时由承包人承担。
4.1.2 其他义务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每月25日前略代表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安排;在图纸会审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核价或采购计划报表按发包人管理要求提前时间提略代表。
(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3)承包人应与工程实施进度同步生成各项软件资料。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略理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
4.2 履约担保
4.2.1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按中标价的7%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略转账方式缴纳,略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将履约担保转入发包人账户。
4.2.2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在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
4.2.3差额履约担保: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净价与预算控制价85%的差额的5倍(基本账户转账)。承包人工程量完成50%且质量合格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的40%;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图和略内容,并通过市级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金的50%;项目终验合格,承包人办清工程结算且完成审计后,发包人于28日内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金的10%。
4.2.4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约定:按中标价的5%的比例将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入项目略专户。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
4.3 分包
4.3.1工程分包:本工程不许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可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本工程不许转包,但对于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程可鼓励承包人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建设。
4.4不利物质条件
4.4.1 本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无。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采购和管理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国家规范要求。并提供证明其合格的质量保证资料,按照略管理,经验收合略使用。
(2)承包人采购材料应与投标清单或合同附件的要求相符合(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清单相冲突时,以合同附件为准)。
(3)其它承包人购材料在采购材料前,须提前报请略选品牌、规格和品质;发生变更的材料和投标暂定价格的材料,应当经过发包人认质定价后,方可采购。若承包人未办理认质定价手续,所造略承担。
(4)所有承包人购材料若程序不符合合同管理约定、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能及略,发包人有权改为发包人供。竣工结算按略,材料结算按发包人采购价格扣除。
(5)若承包人购进的材料与认质定价单要求不符,该部分材料发包人可直接改为发包人采购。略分略返工并接受发略罚。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和设备:报经工程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可调剂串换。
5.1.2 承包人采购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供货时间、供货人及质量证明文件等报送监理人审批,并略有见证送检。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无。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约定:临时占地手续由承包认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约定:无。
6.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3.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的约定:按略。
7.交通运输
7.1 略外设施
略地专略外设施等的约定:按工程施工中需要办理取略地的专用和临略权,以及取得略外设施的权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略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等的约定:略承担。
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超大件或超重件运输手续及有关费用的约定:略承担。
8.测量放线
8.1 略
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开工前3天,承包人按规范、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略等资料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后3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发包人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按略。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承包人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按略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时间:开工前。
9.3 治安保卫
9.3.略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及职责的约定:略承担。
9.3.略地突发治安事件的约定:按略。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5天内提供。
工程师批复、确认的时间:接到后3日内。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范围内的附属工程应在总体进度和工期计划内完成。
11.开工和竣工
11.1 开工
(1)单位工程开工期约定: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但不得延迟到《协议书》确定的开工日期后)为准,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施工工期推迟,每超过1天,承包人支付1000元工期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总价10%;无提前工期奖。
11.2 竣工
单位工程竣工日期:按《协议书》确定的日期为准;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和(或)增加费用:
(1)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2)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的约定:十级以上的大风,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0 mm以上;气温38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上述及其它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延误,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后,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变。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组织完成施工任务,承担略有费用,并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误天数×1000元/天=延误违约金;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增加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000元/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期提前奖金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后;
12.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1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
13.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1.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的标准:一次性符合《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2018年#月#)、《X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07〕53号文)略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图纸会审后3天内提供;
(2)监理人审批期限:接到后3日内;
13.略位覆盖前的检查
13.3.略位覆盖的检查:承包人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略代表,经检验符合设计规划和质量要求后方可覆盖进入下一步工序。
13.3.2双方约略位:按通用条款、国家有关规定及投标略。
13.4清除不合格工程
13.4.1不合格工程清除的约定:按略。
14.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约定:略应经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略检略材料报审表后方可使用。材料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等由供应方提供。需送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的材料,发包人负责监督,监理工程师负责见证取样,承包人负责送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4.2.略材料试验的约定:略应经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略检略材料报审表后方可使用;
14.3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约定:无。
15.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内容为准。
15.2 变更权
(1)特殊变更可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提交承包人,承略。在施工中或施工后,因发包方变更造成返工产生的费用,须经发包人认可后,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量增减略引起的工程量净增加值在工程总量20%以下时,不得要求顺延工期。
(3)由于土地整理工程的特殊性,发包人认为若有必要,可对工程做如下变更:取消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项工程;改变任何工程的性质、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或种类;对任何单项工程的修建位置做调整等。承包人不得因前述情况发生要求顺延工期和调整综合单价。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略任何工程变更。
15.3 变更程序
15.3.1该工程原则上不做变更调整,确需变更的承包人在开工后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经发包人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方可实施。逾期将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略承担。
15.3.2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报价书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按发包人规定的程序认可。
15.3.3变更指示
由发包人按发包人管理程序批准后发出,监理发出的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按发包人管理程序批准。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按专用条款16条略。
16.价格调整
16.1工程项目价格不作调整,原材料价略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略承担,发包略风险价格调整因素。
16.2 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或已按相关规定批复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按略:
①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相应的投略分项综合单价确定。
②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的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参照相应的投标报价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项目,综合单价参照《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及投略计算组价,其计算组价按合同段中标价较该合同段控制价相应下浮比例下浮[下浮比例=(控制价一中标价)÷控制价×100%]后,报发包方审核确定为综合单价。
16.3施工期间,下列因素发生,合同价款相应调整。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变化导致工程税、费调整;
16.4上述16.2 16.3中涉及的调整必须经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工期拖延不得调整综合单价。
17.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方法的约定:按工程量清单、《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及相关配套文件略。
承包人应于达到进度款支付条件后7日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质量认证资料。
略报略签证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共同审定,仅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量不得作为计量和结算依据。
本合同工程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略列的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7.1.3 计量周期
计量周期按:按专用合同条款17.3.3条约定的进度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约定:中间计量不作为工程最终造价的依据。
17.2 预付款
17.2.1承包人签略施工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10%。
17.2.2 预付款扣回的起点和扣回比例:拨付第一次进度款时扣回30%,拨付第二次进度款时扣回50%,拨付第三次进度款时扣回20%。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进度付款和支付时间
(1)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承包人应向发略本合同略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中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2)工程略报当月已完工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工程量月报表、相关技术保证资料和相应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经监理单位核实,报发包人审核后,以审核的进度工程量分三次拨付工程进度款,当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50%,全面完成总工程量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80%。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略门的审定价)的95%;
(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退还(无息)。
(6)略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有其他略其规定。
出现下列问题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1) 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论证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计划、报表及软件资料;
(2)工程还存在待整改质量问题;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4)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并因此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
(5)未按要求提供办理结算的资料,不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和审计;
(6)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未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工程结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未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审计;
(7) 承包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未达到投标书承诺(经发包人同意除外)。
17.4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扣留的比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略门审定价)的 5% 。
17.5 竣工结算
17.5.1工程造价的计算
(1)以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经确认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及工程更改作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照《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2012)、投标清单及国家相关略。
(2)综合单价以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为准,投标综合单价的调整按本合同及补充协略,且必须经过发包人的书面签认。
(3)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按实计算,以投标清单报价及发包人略计算。
(4)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必须将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相关资料( * 套,一正 * 副)提交发包人审核签署后,略门审计;承包人逾期不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通知15天后仍未提交的,发包人除根据本合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外还可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实的工程进度拨款资料直接办理工程结算略门审计。
(5)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略门审为准。
(6)略门对该工程略审计时,若审减率超过5%,略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17.5.2 竣工付款及支付时间
(1)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以及工程验收备案略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结算书三套、审定的竣工图三套、竣工资料以及结算相关资料三套,各套资料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审定完毕(因承包人不配合审核的除外),略门正式审计报告发出后30日内与承包人办理财务结算,并支付尾款(扣除质量保修金)。若承包人送审资料不齐全,可按实际情况补充资料,但必须在初次送审资料提交后60日内提交,60日以后发包人拒收任何补充资料,所补充的资料必须手续完善,合法有效,补充资料后完成审计的时间按照条款相应顺延。
(3)若承包人延迟提交结算审计资料、或审略补充审计资料,导致的工程款拖欠、结算审计报告延迟,责任均略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拖欠材料款、拖欠民工工资等理由要求发包人额外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 份。
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的期限:双方签署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
18.竣工验收
18.1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14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三套,审定的竣工图三套,结算资料三套。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略
18.略
18.2.略的内容及要求的约定:无。
18.略
对承略的约定:在工程竣工检验后,承包人应在15日略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略及工程整洁,达到发包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
18.略 * 的撤离
略地的时限和具体要求的约定:按略。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本工程约定缺陷责任期为1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19.2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按国家有关保险略,保险人略确定。
(2)通用条款17.4条约定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具体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严格按国家有关保险略,保险人略确定。
(3)承包人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投保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发包人承包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
(1)工程地址上地震烈度达到6度以上的地震;
(2)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 mm以上;
(3)其他:以当略门认定为准。
21.3 不可抗略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责任承担的约定:按略。
22、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除按略外,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违约逾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条款第22.1.2(2)款约定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另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造成其它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2)承包人承担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条款第22.1.2(2)款约定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另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造成其它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a、承包人不按投标文件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款的约定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经发包人督促后10日内仍然拒绝办理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略门报告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违约经济责任。
b 、承包人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或略会评价降低的将被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略没收民工工资保证金外,还要按合同金额的5%-1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造成后果严重的,发包人可直接扣划工程款用于补偿相应的损失(不论承包人是否签字确认),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有权强制对承略。
C、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按每人每略罚。
d、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相关资料略理,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
e、承包人未按约定同步规范生成软件资料的对软件资料不规范略违约罚金500元,对未同步生成软件资料的,略违约罚金2000元。
22.2 发包人违约
除按略外,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2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5.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24、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略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2)方式解决。
(1)向∕略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略提起诉讼。
25.其他约定
25.略协调施工略在地村、社及群众关系,略承担。
25.2承包人应科学拟订施工作业计划,施工过程中尽量不损坏青苗、林木等;在施工过程中确需损坏项目区群众的青苗、林木等附着物和构筑物的,由发包略协商解决,确需给予经济等方式的补偿的,由承包人承担。
补充条款:
1.项目管理人员约定
1.1人员到位:承包人应严格按其投标文件承诺略项目管理班子,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2人员更换:除发生下列情形外,不得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1)因重病(略门查核属实)两个月略职责的;
(2)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4)因违法违违规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5)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6)其他因不可抗力略职责的;
(7)因履职和工作能力差、略门责令更换的。
确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业单位应填报《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变更情况报告表》,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略门批准;
(2)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
(3)所变更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建设单位。
1.3项目班子人员考勤:略有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略,一经发现按每人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民工工资支付约定:每月支付或计量支付时存入民工专用存折。
3.监督检查约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软件资略随机检查,并提出督促或整改意见,承包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整改意见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凡未按发包人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的,一律暂停工程进度款拨付,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略承担。
4.中间验收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田间道路基、软基换填;山坪塘砼基础、砂砾石垫层、淤泥清理、溢洪道基础,生产路基础,蓄水池石方开挖、砼垫层;排灌渠砼基础、掩埋的侧壁,砌筑工程基础等。若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期限为5个日历天,到期没有完成整改的将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5.其他约定:
(1)所有可能产生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必须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有效。
(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各环节验收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综合费用中支付。
(3)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复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否则发包人不支付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和监理下达的非书面工程变更指令。
略分合同附件
(1)项目经理委任书(见附件1);
(2)履约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2);
(3)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见附件3);
(4)工程质量保证书(见附件4);
(5)安全生产合同(见附件5);
(6)建设工程廉政合同(见附件6)。
(7)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见附件7)
(8)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见附件8)
(9)履约担保格式(见附件9)
(10)预付款担保格式(见附件10)
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为 (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略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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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致: (发包人)
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履约保证金采用转帐的方式,存入发略户内,由略门监管。
当略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发包人有权不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略附履约保证金为支票复印件,其支票原件提交给略门核查人员之后,略生效。
本承诺书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起失效,并在其后的14天内由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发包人)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成为承包人,我公司承诺: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
若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发包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略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等现象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发生上访一次,承包人承担5万元整的违约金;
(2)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的,承包人承担10万元整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可终止合同。
承包人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田地坎、蓄水池、山坪塘、渠道、排水沟、生产路、田间道和双方约定的其它土建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田地坎土建工程为 个月。
2、蓄水池、山坪塘、渠道、排水沟为 个月。
3、生产路、田间道为 个月。
4、其它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略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限额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略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略安全生产检查,监略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略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略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略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略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略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略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略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或盖章记录,略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略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略关于特略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略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略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户 名: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略的有关规定。
(二)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略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略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略为,有向略门举报,略理略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略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略门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略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略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附件7: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8: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材料员
造价员
其他人员
附件9: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略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图纸
图纸另册
注:略文件时参考。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另册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略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合同约略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略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位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外,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子目、单位、略任何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单位填写,并注明总价承包的项目,对于按总价不变承包的项目,工略列的工程数量,不仅为评标提供一个共同基础,而且是承发包双方结算付款的依据。对工程量清单中仅有项目名称,但未列出工程量的清单项目,亦应填报单价或合价,并应包括略有费用,如果承包方对某些项目的费用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则应认为它们已包括在投标总金额内。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略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等)。
2.4施工临时工程费和其他费用不包括在子目单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按总价承包的临时工程项目,如施工导流、场内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它临时工程等,只列出大项,未列出子项及工程量,投标单位必须列出其各子项及相应工程量、单价、合价,并汇总于该项工程的总价。各种不同承包方式的结算支付办法,见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
2.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略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2.6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1)计日工不单独报价,发生时按略。
(2)暂列金额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专项列出,并且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3)尽管暂列金额列入合同价格,但并不略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仍略有。
2.7暂列金额中实际发生的子项和暂估价中与本工程建设有关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略;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但在比选标准范围内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中标的承包人共同作为比选人按《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进行比选。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约定。
注:(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合同段)最高限价的5%。
(2) 除暂列金额的暂估价外,招标文件中不得设定预留金。
2.8新增工程项目和设计变更,按相关规定及略。
3.其他说明
4.工程理清单是投标文件略分,其格式为*.xlsx.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招标工程遵守设计图纸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略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验收规范。
注:
(1)略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2)招标人应根据《略文件》略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技术标准和要求” 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不得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不得指定品牌。
(5)招标人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时,略文件其他章节的衔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授权委托书………………………………………………………………(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六、其他材料…………………………………………………………………( )
注:(1)( )略分的起始页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略补充文件(如有时)略内容,略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 工作。
2、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光盘 份。
3、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略保函。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单位此略费略承担。
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即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7、如果我单位中标,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标价的 %的履约保证金。
8、其他承诺(如有时): 。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有任何一种限制投标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略为,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2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负责人
2 工期 日历天
3 权利义务 略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略理有关事宜(略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略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略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略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略承担。
附:(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2)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保函扫描件
注: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1)、(2)项资料。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3)项资料,略递交保函原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术员
经营范围备注
备注
(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最近3个财务年度无亏损(略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18年#月#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或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由投标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18年#月#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拟担任职务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该表应包含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增加时,略增加费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工程
设计中担任职务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养老保险是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缴略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略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五)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1)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一)比对导入资料
请按照下列格式制作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的EXCEL表,并以U盘或光盘方式递交,企业名称、略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跟入库信息一致,否则导入不成功,略理。
企业名称 略会信用代码
略 ## MXXXXXXXXX
人员姓名 人员身份证号码
张三 ##
李四 ##
王五 ##
赵六 ##
(二)……
……
注:(1)略文件时,除以上六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略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略合同无关的材料。
(4)略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25
第五章 图纸………………………………………………………………………………6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6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已由 (立项机关名称)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略条件,根据《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现对该项目的 略。
1.2本招标项略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略。招标人选择(略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略范围
2.1标段划分:
2.2 建设地点: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 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X市公略(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略文件(含招标技术标文件,格式为*.XXX,招标商务标文件,格式为*.XXX、图纸);未在X市公略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略文件,略文件唯一途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X市公略联系电话(兼传真):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项目名称
1.1.3 建设地点
1.1.4 资金来源
1.1.5 出资比例 100%
1.2.1 资金落实
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补遗书)略内容
1.3.2 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 年( 年至 年)已完成 个(0-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信誉要求:略于投标禁入期略为记录。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 级别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要求: (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1)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是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里面的班子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和社保证明。
(2)企业注册地略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略 不组织
1.6.1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所有投标人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市公略(在线提问),略络略匿名提问,略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略承担。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 即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由略络在线方式(登录X市公略“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略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 * X市公略任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1.7.1 分包 不允许
1.8.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补遗文件(若有时)
2.2.2 投标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2.2.3 略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 略登录X市公略(地址:http:/ 点击查看>> )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收到该修改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入库证书)略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未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若招略门因工作需要则顺延)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小写), 元(大写)。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投标人开通的略网银账户,再通过略上支付方式(非网上转帐方式)支付到X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到达X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基本账户应与在X市公略注册时提供的基本账户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按提供弄虚略理,略负责。
(2)略保函形式提交。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略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略人。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之后退还;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票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略人签订合同;②略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略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3年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年(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6.1
3.6.1
投标文
件格式
投标文
件格式 (1)略文件格式略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略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略分。另略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略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略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略理。
(6)略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印章模糊的,略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3.6.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 套(正副本各一份)。电子文档光盘 * 份。当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不一致时,以纸质标书为准,但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略承担。
单独提交装有纸质报价函的信封一份。
3.6.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
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按次序装订。
4.1.1 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都应在其略加贴封条,并在略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xls”和“人员信息.xls”,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人员信息包括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4.1.2 投标文件外密封袋上
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X市公略(X市X新区X路略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根据投标人的略编号;
(2)随机抽取投标人。
6.1.1 略的组建 略共 3 人组成。略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略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一条第(三)、《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略。
6.3 评标办法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1 是略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略推荐的人数可少于推荐的人数。
7.2.1 履约担保 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略分)的 7% 。
投标最高限价 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
以现金担保的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略转账方式缴纳。略保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略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间不得少于本项目履约期限时间。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代理
服务费 略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 “计价格[2018年#月#号、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略代理合同》(X省略、略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8.2 报价唯一 报价函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 投标报价 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土地整治项目按可竞争费用下浮比例不低于5%。投标人根据工程大小、工作开展难易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 。
8.4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8.5
8.5
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略)略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注:(1)根据《略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略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略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略。
(2)略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略投标办法》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略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略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略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略。
8.6 建设资金
拨付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和项目负责人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8.7 略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略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略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略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略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略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略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8.8 压证施工
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班子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退还。
8.9 严禁转包和
违法分包 略门批准,中标人不能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略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转包。
8.10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8.11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顺序 略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略处理。
8.12 投标文件中的真实性要求 略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投标限制情形的,构成隐瞒,属略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略应该将该投标略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略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8.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略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解释。
8.14 评标结果
公示期 在X市公略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8.15 随机抽取
方式 摇号抽取:用抽取球随机抽取。
略代理机构实施。
8.16 报价相同
企业排序 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略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略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略最后排序。
8.17 关于拖欠
农民工工资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项略部门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当年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略门将对查询结果向项目业主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中标候选人在当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18 略贿犯罪记录查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项目业略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略贿犯罪记录,略将对查询结果向项目业主出具盖公章的《检略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标候选人略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略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
略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1.开标
1.1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略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报价略;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在开标环节中导入投标文件电子版时,投标单位或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中有一人为未进入“X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5,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采用抽取球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提交装有报价函的信封,信封须密封完略加盖单位鲜章。
(一)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抽取事先准备好的号球,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登记略确认的空抽取箱,投标人并在号球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登记完成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二)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3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所有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再由投标人推选 名投标人略在抽取箱随机分别抽取一个球;
(三)按照以上抽取程序在箱内抽取 个号球后略宣布被抽中投标报价人名称并记录,再审核比对抽中的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信息是否为X市储备库的承包商相关信息,核对投标保证金、保函等资料,审核资料不符和信息比对有误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报价,然后继续在剩余的号球中抽取一家投标略有符合《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规定的抽取报价单位数量为止。然后由业主或略公布投标人报价;
(四)将抽中报价的投标人的资料送入评标室,现场退还未抽中的投标人资料。抽取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序程序:
(一)略代理机构点名确认报价相同的投略;
(二)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三)业主或招标略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略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略投标人无异议为止;
(四)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略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略最后排序。
(6) 略控制价为基准,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只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的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作为控制价,下浮比例由投标人决定(报价函格式见附表一)。
(7)未被抽取的投标人,略退还投标文件、各类证书原件和投略保函,略文件约定退还;
(8)报价结束后,由招标人宣布报价情况,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评标
2.1 略
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略负责。略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略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略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略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略投标有关活动略政略罚的。
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 评标
略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略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重新招标和不适用情形
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
(l)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企业少于2家;
(3)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2不适用情形
本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方法。
(1) 项目技术工艺较复杂;
(2)项目安全等级要求高;
(3)投资计划有特殊要求;
(4)略资质和条件要求,或满足资质和条件要求少于3家;
(5)规划策划设计方案征集;
(6)略办法的其他情形。
附表一
报价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略控制价中可竞争性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下浮 收取。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①此报价函须由各投标人应单独提供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
②下浮幅度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如15.00%或15.15%)。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对你方的略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略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略: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 项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2款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省外企业入川备案 合法有效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3项规定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有关内容的确凿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略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 略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略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90 分钟。
略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略澄清或说明,略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略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略要求的,略理。
(3)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略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略理,略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略为”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1. 评标方法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文件第十略。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
3.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略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2)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未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报价相关要求的,其略理。
3.4对通过3.1、3.2、3.略有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如果与平均报价最接近的数名投标人报价相同的,在报价相同的几名投标人略的情况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5选择的随机抽取方式和8.16“报价相同企业排序”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
报价(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注:(1)略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附表2:略签到表
略签到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附表3: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汇总
是否通过评审
略(或报价评审组)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投标报价 是否低于
成本 排序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8:废标原因汇总表
废标原因汇总表
工程名称: 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应说明违反条款及具体内容) 备注
略(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略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号):
项目施工班子组成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职格证号等):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略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略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略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略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略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略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略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略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略门备案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略: 略:
账 号: 账 号:
?
略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略、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略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指定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1.1.1发包人: 。
略代表:
1.1.2承包人:
承包人 项目经理: 证号:
1.1.3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1.2日期
1.2.1计划工期: 日历天
1.2.2缺陷责任期期限:12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2.3保修期:略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2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略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言)。
1.4法律
需要明示的法律、地方法规、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省国土资源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14号)、《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略办法》(广府办发〔2013〕49号)、《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略办法》(广府发〔2011〕3号)、《略办法》(广发改【2018年#月#号)。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正本 * 份,副本 *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 份,略门备案 * 份。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 套,提供图纸的时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日历天。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对其他第三方转借、提供或透露施工图信息资料。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提供文件的类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投标时出具的《报价函》确定的下浮比例报价)、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人员资质证书(项目班略压证,直至本项目竣工后退还),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履约保障金缴纳凭证、施工组织设计(略人员及分工、施工方案、安全方案、质量控制、总进度计划等)、承包人购材料选用表(含材料样品);略分工程确需提供大样图、加工图等文件的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数量和期限提供。
提供文件的时间:合同签署后7日内。
提供文件的数量:项目班子人员资质压证、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履约保障金缴纳凭证 * 份,其余 * 份。
监理单位批复的期限:2日内。
1.6.3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略位: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确定。
监理人签发期限:
1.7联络
1.7.1双方往来函件
函件送达期限:5个日历天
发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承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2.发包人义务
2.略地
(1)略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
(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2.2组织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
2.3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的条款)。
2.4组织竣工验收
按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略
2.5其他义务:无。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现场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各方关系协调等;组织召开工程监理例会,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资质和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主要承包人购材料的资料;略检查、验收并见证取样;施工过程检查抽检、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竣工图、备案资料、归档资料;施工图范围内的技术核定,以及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
需要取得发包略使的职权: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任何付款凭证均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若发生时由承包人承担。
4.1.2 其他义务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每月25日前略代表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安排;在图纸会审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核价或采购计划报表按发包人管理要求提前时间提略代表。
(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3)承包人应与工程实施进度同步生成各项软件资料。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略理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
4.2 履约担保
4.2.1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按中标价的7%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略转账方式缴纳,略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将履约担保转入发包人账户。
4.2.2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在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
4.2.3差额履约担保: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净价与预算控制价85%的差额的5倍(基本账户转账)。承包人工程量完成50%且质量合格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的40%;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图和略内容,并通过市级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金的50%;项目终验合格,承包人办清工程结算且完成审计后,发包人于28日内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差额保证金的10%。
4.2.4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约定:按中标价的5%的比例将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入项目略专户。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
4.3 分包
4.3.1工程分包:本工程不许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可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本工程不许转包,但对于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程可鼓励承包人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建设。
4.4不利物质条件
4.4.1 本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无。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采购和管理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国家规范要求。并提供证明其合格的质量保证资料,按照略管理,经验收合略使用。
(2)承包人采购材料应与投标清单或合同附件的要求相符合(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清单相冲突时,以合同附件为准)。
(3)其它承包人购材料在采购材料前,须提前报请略选品牌、规格和品质;发生变更的材料和投标暂定价格的材料,应当经过发包人认质定价后,方可采购。若承包人未办理认质定价手续,所造略承担。
(4)所有承包人购材料若程序不符合合同管理约定、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能及略,发包人有权改为发包人供。竣工结算按略,材料结算按发包人采购价格扣除。
(5)若承包人购进的材料与认质定价单要求不符,该部分材料发包人可直接改为发包人采购。略分略返工并接受发略罚。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和设备:报经工程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可调剂串换。
5.1.2 承包人采购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供货时间、供货人及质量证明文件等报送监理人审批,并略有见证送检。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无。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约定:临时占地手续由承包认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约定:无。
6.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3.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的约定:按略。
7.交通运输
7.1 略外设施
略地专略外设施等的约定:按工程施工中需要办理取略地的专用和临略权,以及取得略外设施的权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略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等的约定:略承担。
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超大件或超重件运输手续及有关费用的约定:略承担。
8.测量放线
8.1 略
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开工前3天,承包人按规范、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略等资料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后3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发包人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按略。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承包人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按略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时间:开工前。
9.3 治安保卫
9.3.略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及职责的约定:略承担。
9.3.略地突发治安事件的约定:按略。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5天内提供。
工程师批复、确认的时间:接到后3日内。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范围内的附属工程应在总体进度和工期计划内完成。
11.开工和竣工
11.1 开工
(1)单位工程开工期约定: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但不得延迟到《协议书》确定的开工日期后)为准,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施工工期推迟,每超过1天,承包人支付1000元工期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总价10%;无提前工期奖。
11.2 竣工
单位工程竣工日期:按《协议书》确定的日期为准;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和(或)增加费用:
(1)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2)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的约定:十级以上的大风,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0 mm以上;气温38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上述及其它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延误,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后,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变。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组织完成施工任务,承担略有费用,并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误天数×1000元/天=延误违约金;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增加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000元/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期提前奖金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后;
12.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1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
13.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1.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的标准:一次性符合《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2018年#月#)、《X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07〕53号文)略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图纸会审后3天内提供;
(2)监理人审批期限:接到后3日内;
13.略位覆盖前的检查
13.3.略位覆盖的检查:承包人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略代表,经检验符合设计规划和质量要求后方可覆盖进入下一步工序。
13.3.2双方约略位:按通用条款、国家有关规定及投标略。
13.4清除不合格工程
13.4.1不合格工程清除的约定:按略。
14.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约定:略应经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略检略材料报审表后方可使用。材料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等由供应方提供。需送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的材料,发包人负责监督,监理工程师负责见证取样,承包人负责送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4.2.略材料试验的约定:略应经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略检略材料报审表后方可使用;
14.3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约定:无。
15.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内容为准。
15.2 变更权
(1)特殊变更可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提交承包人,承略。在施工中或施工后,因发包方变更造成返工产生的费用,须经发包人认可后,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量增减略引起的工程量净增加值在工程总量20%以下时,不得要求顺延工期。
(3)由于土地整理工程的特殊性,发包人认为若有必要,可对工程做如下变更:取消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项工程;改变任何工程的性质、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或种类;对任何单项工程的修建位置做调整等。承包人不得因前述情况发生要求顺延工期和调整综合单价。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略任何工程变更。
15.3 变更程序
15.3.1该工程原则上不做变更调整,确需变更的承包人在开工后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经发包人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方可实施。逾期将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略承担。
15.3.2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报价书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按发包人规定的程序认可。
15.3.3变更指示
由发包人按发包人管理程序批准后发出,监理发出的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按发包人管理程序批准。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按专用条款16条略。
16.价格调整
16.1工程项目价格不作调整,原材料价略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略承担,发包略风险价格调整因素。
16.2 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或已按相关规定批复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按略:
①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相应的投略分项综合单价确定。
②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的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参照相应的投标报价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项目,综合单价参照《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及投略计算组价,其计算组价按合同段中标价较该合同段控制价相应下浮比例下浮[下浮比例=(控制价一中标价)÷控制价×100%]后,报发包方审核确定为综合单价。
16.3施工期间,下列因素发生,合同价款相应调整。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变化导致工程税、费调整;
16.4上述16.2 16.3中涉及的调整必须经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工期拖延不得调整综合单价。
17.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方法的约定:按工程量清单、《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及相关配套文件略。
承包人应于达到进度款支付条件后7日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质量认证资料。
略报略签证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共同审定,仅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量不得作为计量和结算依据。
本合同工程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略列的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7.1.3 计量周期
计量周期按:按专用合同条款17.3.3条约定的进度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约定:中间计量不作为工程最终造价的依据。
17.2 预付款
17.2.1承包人签略施工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10%。
17.2.2 预付款扣回的起点和扣回比例:拨付第一次进度款时扣回30%,拨付第二次进度款时扣回50%,拨付第三次进度款时扣回20%。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进度付款和支付时间
(1)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承包人应向发略本合同略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中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2)工程略报当月已完工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工程量月报表、相关技术保证资料和相应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经监理单位核实,报发包人审核后,以审核的进度工程量分三次拨付工程进度款,当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50%,全面完成总工程量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至80%。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略门的审定价)的95%;
(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退还(无息)。
(6)略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有其他略其规定。
出现下列问题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1) 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论证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计划、报表及软件资料;
(2)工程还存在待整改质量问题;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4)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并因此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
(5)未按要求提供办理结算的资料,不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和审计;
(6)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未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工程结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未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审计;
(7) 承包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未达到投标书承诺(经发包人同意除外)。
17.4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扣留的比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略门审定价)的 5% 。
17.5 竣工结算
17.5.1工程造价的计算
(1)以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经确认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及工程更改作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照《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2012)、投标清单及国家相关略。
(2)综合单价以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为准,投标综合单价的调整按本合同及补充协略,且必须经过发包人的书面签认。
(3)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按实计算,以投标清单报价及发包人略计算。
(4)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必须将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相关资料( * 套,一正 * 副)提交发包人审核签署后,略门审计;承包人逾期不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通知15天后仍未提交的,发包人除根据本合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外还可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实的工程进度拨款资料直接办理工程结算略门审计。
(5)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略门审为准。
(6)略门对该工程略审计时,若审减率超过5%,略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17.5.2 竣工付款及支付时间
(1)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以及工程验收备案略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结算书三套、审定的竣工图三套、竣工资料以及结算相关资料三套,各套资料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审定完毕(因承包人不配合审核的除外),略门正式审计报告发出后30日内与承包人办理财务结算,并支付尾款(扣除质量保修金)。若承包人送审资料不齐全,可按实际情况补充资料,但必须在初次送审资料提交后60日内提交,60日以后发包人拒收任何补充资料,所补充的资料必须手续完善,合法有效,补充资料后完成审计的时间按照条款相应顺延。
(3)若承包人延迟提交结算审计资料、或审略补充审计资料,导致的工程款拖欠、结算审计报告延迟,责任均略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拖欠材料款、拖欠民工工资等理由要求发包人额外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 份。
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的期限:双方签署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
18.竣工验收
18.1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14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三套,审定的竣工图三套,结算资料三套。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略
18.略
18.2.略的内容及要求的约定:无。
18.略
对承略的约定:在工程竣工检验后,承包人应在15日略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略及工程整洁,达到发包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
18.略 * 的撤离
略地的时限和具体要求的约定:按略。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本工程约定缺陷责任期为1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19.2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按国家有关保险略,保险人略确定。
(2)通用条款17.4条约定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具体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严格按国家有关保险略,保险人略确定。
(3)承包人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投保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发包人承包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
(1)工程地址上地震烈度达到6度以上的地震;
(2)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 mm以上;
(3)其他:以当略门认定为准。
21.3 不可抗略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责任承担的约定:按略。
22、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除按略外,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违约逾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条款第22.1.2(2)款约定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另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造成其它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2)承包人承担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条款第22.1.2(2)款约定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另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造成其它损失的,按实予以赔偿。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a、承包人不按投标文件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款的约定在项略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经发包人督促后10日内仍然拒绝办理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略门报告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违约经济责任。
b 、承包人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或略会评价降低的将被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略没收民工工资保证金外,还要按合同金额的5%-1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造成后果严重的,发包人可直接扣划工程款用于补偿相应的损失(不论承包人是否签字确认),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有权强制对承略。
C、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按每人每略罚。
d、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相关资料略理,支付发包人工期延误每天1000元的违约罚金。
e、承包人未按约定同步规范生成软件资料的对软件资料不规范略违约罚金500元,对未同步生成软件资料的,略违约罚金2000元。
22.2 发包人违约
除按略外,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2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通、专用条款第17.5.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24、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略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2)方式解决。
(1)向∕略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略提起诉讼。
25.其他约定
25.略协调施工略在地村、社及群众关系,略承担。
25.2承包人应科学拟订施工作业计划,施工过程中尽量不损坏青苗、林木等;在施工过程中确需损坏项目区群众的青苗、林木等附着物和构筑物的,由发包略协商解决,确需给予经济等方式的补偿的,由承包人承担。
补充条款:
1.项目管理人员约定
1.1人员到位:承包人应严格按其投标文件承诺略项目管理班子,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2人员更换:除发生下列情形外,不得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1)因重病(略门查核属实)两个月略职责的;
(2)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4)因违法违违规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5)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6)其他因不可抗力略职责的;
(7)因履职和工作能力差、略门责令更换的。
确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业单位应填报《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变更情况报告表》,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略门批准;
(2)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
(3)所变更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建设单位。
1.3项目班子人员考勤:略有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略,一经发现按每人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民工工资支付约定:每月支付或计量支付时存入民工专用存折。
3.监督检查约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软件资略随机检查,并提出督促或整改意见,承包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整改意见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凡未按发包人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的,一律暂停工程进度款拨付,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略承担。
4.中间验收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田间道路基、软基换填;山坪塘砼基础、砂砾石垫层、淤泥清理、溢洪道基础,生产路基础,蓄水池石方开挖、砼垫层;排灌渠砼基础、掩埋的侧壁,砌筑工程基础等。若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期限为5个日历天,到期没有完成整改的将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5.其他约定:
(1)所有可能产生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必须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有效。
(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各环节验收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综合费用中支付。
(3)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复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否则发包人不支付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和监理下达的非书面工程变更指令。
略分合同附件
(1)项目经理委任书(见附件1);
(2)履约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2);
(3)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见附件3);
(4)工程质量保证书(见附件4);
(5)安全生产合同(见附件5);
(6)建设工程廉政合同(见附件6)。
(7)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见附件7)
(8)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见附件8)
(9)履约担保格式(见附件9)
(10)预付款担保格式(见附件10)
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为 (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略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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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致: (发包人)
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履约保证金采用转帐的方式,存入发略户内,由略门监管。
当略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发包人有权不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略附履约保证金为支票复印件,其支票原件提交给略门核查人员之后,略生效。
本承诺书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起失效,并在其后的14天内由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发包人)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成为承包人,我公司承诺: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
若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发包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略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等现象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发生上访一次,承包人承担5万元整的违约金;
(2)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的,承包人承担10万元整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可终止合同。
承包人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田地坎、蓄水池、山坪塘、渠道、排水沟、生产路、田间道和双方约定的其它土建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田地坎土建工程为 个月。
2、蓄水池、山坪塘、渠道、排水沟为 个月。
3、生产路、田间道为 个月。
4、其它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略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限额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略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略安全生产检查,监略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略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略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略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略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略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略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略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或盖章记录,略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略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略关于特略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略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略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户 名: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略的有关规定。
(二)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略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略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略为,有向略门举报,略理略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略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略门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略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略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附件7: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8: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材料员
造价员
其他人员
附件9: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略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图纸
图纸另册
注:略文件时参考。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另册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略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合同约略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略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位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外,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子目、单位、略任何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单位填写,并注明总价承包的项目,对于按总价不变承包的项目,工略列的工程数量,不仅为评标提供一个共同基础,而且是承发包双方结算付款的依据。对工程量清单中仅有项目名称,但未列出工程量的清单项目,亦应填报单价或合价,并应包括略有费用,如果承包方对某些项目的费用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则应认为它们已包括在投标总金额内。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略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等)。
2.4施工临时工程费和其他费用不包括在子目单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按总价承包的临时工程项目,如施工导流、场内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它临时工程等,只列出大项,未列出子项及工程量,投标单位必须列出其各子项及相应工程量、单价、合价,并汇总于该项工程的总价。各种不同承包方式的结算支付办法,见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
2.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略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2.6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1)计日工不单独报价,发生时按略。
(2)暂列金额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专项列出,并且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3)尽管暂列金额列入合同价格,但并不略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仍略有。
2.7暂列金额中实际发生的子项和暂估价中与本工程建设有关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略;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但在比选标准范围内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中标的承包人共同作为比选人按《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进行比选。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约定。
注:(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合同段)最高限价的5%。
(2) 除暂列金额的暂估价外,招标文件中不得设定预留金。
2.8新增工程项目和设计变更,按相关规定及略。
3.其他说明
4.工程理清单是投标文件略分,其格式为*.xlsx.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招标工程遵守设计图纸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略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验收规范。
注:
(1)略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2)招标人应根据《略文件》略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技术标准和要求” 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不得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不得指定品牌。
(5)招标人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时,略文件其他章节的衔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授权委托书………………………………………………………………(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六、其他材料…………………………………………………………………( )
注:(1)( )略分的起始页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略补充文件(如有时)略内容,略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 工作。
2、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光盘 份。
3、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略保函。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单位此略费略承担。
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即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7、如果我单位中标,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标价的 %的履约保证金。
8、其他承诺(如有时): 。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有任何一种限制投标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略为,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2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负责人
2 工期 日历天
3 权利义务 略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略理有关事宜(略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略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略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略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略承担。
附:(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2)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保函扫描件
注: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1)、(2)项资料。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3)项资料,略递交保函原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术员
经营范围备注
备注
(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最近3个财务年度无亏损(略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18年#月#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或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由投标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18年#月#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拟担任职务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该表应包含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增加时,略增加费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工程
设计中担任职务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养老保险是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缴略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略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五)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1)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一)比对导入资料
请按照下列格式制作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的EXCEL表,并以U盘或光盘方式递交,企业名称、略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跟入库信息一致,否则导入不成功,略理。
企业名称 略会信用代码
略 ## MXXXXXXXXX
人员姓名 人员身份证号码
张三 ##
李四 ##
王五 ##
赵六 ##
(二)……
……
注:(1)略文件时,除以上六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略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略合同无关的材料。
(4)略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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