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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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CZ- ##

各投标人:

略医院的委托,略,略文件澄清如下:

标段一(吊塔、吊桥、设备带、无影灯):

1、投标人针对双臂麻醉塔提出“因电动吊塔对比机械吊塔,在使用及后期维护上有一些不便”,建议“吊塔数略调整,电动麻醉塔和机械麻醉略分,搭配使用”,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2、若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需取得该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需取得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略理。

3、取消18套设备带(手术麻醉科)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此内容。

4、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十)吊式子母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27套)要求”变更为“(十)吊式子母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22套)要求”。

5、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中“投标报价” 评议打分细则变更为“报价分的计算方法:以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2%,则得分降低1分,价格分最低25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2%,则得分增加1分,价格分最高35分。”。


标段三: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二)紫外线治疗仪要求”中的“*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皮肤病患者的紫外光辅助治疗,可用于、白癜风(A)、银屑病(B)等的辅助治疗”变更为“*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皮肤病患者的紫外光辅助治疗,可用于、白癜风(B)、银屑病(A)等的辅助治疗”。


另四个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月#日下午14时整。

略文件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2018年#月#日






招标编号:HBCZ- ##

各投标人:

略医院的委托,略,略文件澄清如下:

标段一(吊塔、吊桥、设备带、无影灯):

1、投标人针对双臂麻醉塔提出“因电动吊塔对比机械吊塔,在使用及后期维护上有一些不便”,建议“吊塔数略调整,电动麻醉塔和机械麻醉略分,搭配使用”,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2、若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需取得该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需取得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略理。

3、取消18套设备带(手术麻醉科)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此内容。

4、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十)吊式子母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27套)要求”变更为“(十)吊式子母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22套)要求”。

5、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中“投标报价” 评议打分细则变更为“报价分的计算方法:以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2%,则得分降低1分,价格分最低25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2%,则得分增加1分,价格分最高35分。”。


标段三: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二)紫外线治疗仪要求”中的“*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皮肤病患者的紫外光辅助治疗,可用于、白癜风(A)、银屑病(B)等的辅助治疗”变更为“*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皮肤病患者的紫外光辅助治疗,可用于、白癜风(B)、银屑病(A)等的辅助治疗”。


另四个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月#日下午14时整。

略文件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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