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城”三期(C区)C1、C2、C3、C5、C6栋及地下室第2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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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科城”三期(C区)C1、C2、C3、C5、C6栋及地下室第2次招标变更





一、项目名称: “略”三期(C区)C1、C2、C3、C5、C6栋及地下室

二、项目编号:GXJD-2017(ZB)-10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月 16日

四、更正日期:2018年#月#日  

五、更改内容:

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 “(1)合同补充协议书;(2)略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合同协议书;(5)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工程报价表。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略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现更改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及其X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 ## 3)》及其X实施细则(修订本)。”

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11 知识产权增加:1.11.4 承包人在略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

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增加:(5)土方运输的密闭要求和弃土点情况:土方运输要求密闭; 弃土点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工程备案资料及其电子版。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6)略的其他义务:属于承包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承包人应及时补充完善,如影响到发包人备案手续的办理时间并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催交通知单10日内尚未提交的,从第11天起,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万分之四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相关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等的质量证明等资料或提供的样品达不到发包人要求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如承包人不能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工程延略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工程备案资料及其电子版。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略的其他义务:

 ①略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略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X壮族自治区总工会、X壮族自略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略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略乡建委、市总工会、略《关于印发〈略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2011]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10%×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X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略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略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略X市建设工会 ## 、审批办证大厅X建设窗口 ## )。”

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1 项目经理:增加“略诚信卡卡号:                       ;”

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1 项目经理:“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每次连续3天以上(含3天)或1个月累计5天不到位则按人民币2000元/天/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略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略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  。”

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按人民币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略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意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略20000元/人?次(人民币)。”

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略罚金20000元/人?次(人民币)。”

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略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5000元/人?次(人民币)。”

1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人民币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略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略    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略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1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略的违约责任: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每次连续3天(含3天)或1个月累计5天以上不到位则按人民币2000元/天/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略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1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4.2监理人员增加:“略诚信卡卡号:                 ;”

1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现修改为:“特殊要求:略X壮族自略乡建设厅《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8年#月#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1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对每一隐蔽工程,应在完成自检,完备资料手续后,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略隐蔽验收,经监理单位及发包略门,检验合格并完善其他各项工略隐蔽施工。否则隐蔽工程不予以计算工程量。承包人同意,在进度款申请时如无法提交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暂扣当期5%的进度款,直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的资料已提交齐全。”现修改为:“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略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1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略  。”现修改为:“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略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1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6.1.5“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X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X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略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略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略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

1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 《关于印发<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22号 略。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略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略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略门略。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应由发包人和承略协商开工时间。”现修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2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并影响关键路线施工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2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6%。”

2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略国家、地方法规和设计使用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具有国家、省、市认可的合格证书、试验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装箱清单、规格、型号证明、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随货文件,并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外略前须提供样板并铺贴样板墙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略前须提供成品样板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

如发现以下情况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更换、返工,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略用产品的合格证作为结算资料),同时,如出现以下情况,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按每次人民币 * 万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略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以其他产品、伪劣产品代替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4)所采购外墙砖有色差;

(5)未按双方约定的品牌采购的。”现修改为:“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略约定品牌、略采购,略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X市工略关于重新印发《略和X市工略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2016】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X市人民政府印发的《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2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增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略有施工设备略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2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略、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无  。

2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略令第141号)以及《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2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0.3 变更程序

10.3.1 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略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盖章确认。

2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专用条款》12条约定。”现修改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略:(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略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略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略计算;《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略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发包方审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2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略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发包方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2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X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略。

3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3.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略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报告等。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份。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3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3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审核通过30日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结算书和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含竣工图、工程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广联达电子版图形算量及钢筋算量(套价采用博奥软件)等】,双方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包括对资料的核对)并在结算资料移交表上签字,结算期间,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签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给发包人。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投标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签证单、竣工图等发包人要求的结算审核资料。”

3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现修改为:“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发包人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结算审核约定:

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略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且双方确认结算之日起30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略门出台的略约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双方完成结算并确认结算之日起30天内。

关于竣工付略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

3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现修改为:“(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略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略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略修补的,发包人将扣略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略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略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略利息。”

3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现修改为:“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略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略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略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略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略或实质略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略经监理工程略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略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6、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现修改为:

 “致(招标人名称) :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X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

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略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略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X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X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X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略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略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略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略门认定的达标略。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略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略罚。

4、一旦中标,我方略《危险略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略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土方施工略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48 号)”及南建质安【2017】99 号要求。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略罚。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略和X市工略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 (南建规[2016]1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略罚。

7、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略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 略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略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

8、一旦中标,我略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略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X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9、一旦中标,我方略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略罚。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略分(二)投标函附录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9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条款

/

 


现修改为: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9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条款

工程结算造价6%

 


 

如招标文件或之前的更改通知与本更改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改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略

代理机构:

广略

地 址:

X市X区龙佑街1号

地 址:

X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微

联 系 人:

 巫秋英

电  话:

  ##

电  话:

  ##


 






一、项目名称: “略”三期(C区)C1、C2、C3、C5、C6栋及地下室

二、项目编号:GXJD-2017(ZB)-10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月 16日

四、更正日期:2018年#月#日  

五、更改内容:

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 “(1)合同补充协议书;(2)略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合同协议书;(5)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工程报价表。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略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现更改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及其X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 ## 3)》及其X实施细则(修订本)。”

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11 知识产权增加:1.11.4 承包人在略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

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增加:(5)土方运输的密闭要求和弃土点情况:土方运输要求密闭; 弃土点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工程备案资料及其电子版。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6)略的其他义务:属于承包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承包人应及时补充完善,如影响到发包人备案手续的办理时间并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催交通知单10日内尚未提交的,从第11天起,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万分之四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相关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等的质量证明等资料或提供的样品达不到发包人要求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如承包人不能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工程延略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工程备案资料及其电子版。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略的其他义务:

 ①略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略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X壮族自治区总工会、X壮族自略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略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略乡建委、市总工会、略《关于印发〈略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2011]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10%×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X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略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略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略X市建设工会 ## 、审批办证大厅X建设窗口 ## )。”

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1 项目经理:增加“略诚信卡卡号:                       ;”

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1 项目经理:“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每次连续3天以上(含3天)或1个月累计5天不到位则按人民币2000元/天/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略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略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  。”

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按人民币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略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意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略20000元/人?次(人民币)。”

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略罚金20000元/人?次(人民币)。”

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略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5000元/人?次(人民币)。”

1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人民币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略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略    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略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1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略的违约责任: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每次连续3天(含3天)或1个月累计5天以上不到位则按人民币2000元/天/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略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略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1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4.2监理人员增加:“略诚信卡卡号:                 ;”

1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现修改为:“特殊要求:略X壮族自略乡建设厅《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8年#月#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1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对每一隐蔽工程,应在完成自检,完备资料手续后,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略隐蔽验收,经监理单位及发包略门,检验合格并完善其他各项工略隐蔽施工。否则隐蔽工程不予以计算工程量。承包人同意,在进度款申请时如无法提交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暂扣当期5%的进度款,直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的资料已提交齐全。”现修改为:“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略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1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略  。”现修改为:“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略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1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6.1.5“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X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X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略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略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略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

1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 《关于印发<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22号 略。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略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略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略门略。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应由发包人和承略协商开工时间。”现修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2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并影响关键路线施工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2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6%。”

2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略国家、地方法规和设计使用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具有国家、省、市认可的合格证书、试验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装箱清单、规格、型号证明、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随货文件,并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外略前须提供样板并铺贴样板墙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略前须提供成品样板经发包人和监略现场检验通略)。

如发现以下情况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更换、返工,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略用产品的合格证作为结算资料),同时,如出现以下情况,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按每次人民币 * 万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略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以其他产品、伪劣产品代替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4)所采购外墙砖有色差;

(5)未按双方约定的品牌采购的。”现修改为:“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略约定品牌、略采购,略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X市工略关于重新印发《略和X市工略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2016】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X市人民政府印发的《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2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增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略有施工设备略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2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略、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无  。

2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略令第141号)以及《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26、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0.3 变更程序

10.3.1 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略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盖章确认。

27、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专用条款》12条约定。”现修改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略:(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略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略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略计算;《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略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略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发包方审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28、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略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发包方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29、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X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略。

30、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3.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略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报告等。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份。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31、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32、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审核通过30日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结算书和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含竣工图、工程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广联达电子版图形算量及钢筋算量(套价采用博奥软件)等】,双方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包括对资料的核对)并在结算资料移交表上签字,结算期间,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签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给发包人。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投标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签证单、竣工图等发包人要求的结算审核资料。”

33、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现修改为:“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发包人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结算审核约定:

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略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且双方确认结算之日起30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略门出台的略约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双方完成结算并确认结算之日起30天内。

关于竣工付略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

34、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现修改为:“(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略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略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略修补的,发包人将扣略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略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略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略利息。”

35、原招略分专用合同条款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现修改为:“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略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略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略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略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略或实质略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略经监理工程略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略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6、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现修改为:

 “致(招标人名称) :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X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

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略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略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X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X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X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X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X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略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略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略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略门认定的达标略。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略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略罚。

4、一旦中标,我方略《危险略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略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土方施工略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48 号)”及南建质安【2017】99 号要求。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略罚。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略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略和X市工略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 (南建规[2016]1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略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略罚。

7、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略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 略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略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

8、一旦中标,我略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略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X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9、一旦中标,我方略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略罚。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略分(二)投标函附录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9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条款

/

 


现修改为: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9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条款

工程结算造价6%

 


 

如招标文件或之前的更改通知与本更改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改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略

代理机构:

广略

地 址:

X市X区龙佑街1号

地 址:

X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微

联 系 人:

 巫秋英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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