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关于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校园超市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关于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校园超市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超市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X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1: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区清华园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五路二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略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校园超市项目
招标编号:HNGD- ## 号
二、原公告日期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月#日在X略发布。
三、更正内容:
略文件附件中的内容理解易产生混淆,现就上述内容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17页“附件5、2018年#月#日至今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附件5、2018年#月#日至今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18页“略保费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其中一个略会保险费的凭证复略保略会保险明细清单略出具的汇款凭证,以上均视为有效;”
更正为“略保费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略会保险费的凭证复略保略会保险明细清单略出具的汇款凭证,以上均视为有效;”
因本次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略令第87号”第27条的规定,开标时间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1- ##
联系地址:X区清华园路28号
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
地 址:经五路二号
略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超市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X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1: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区清华园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五路二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略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校园超市项目
招标编号:HNGD- ## 号
二、原公告日期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月#日在X略发布。
三、更正内容:
略文件附件中的内容理解易产生混淆,现就上述内容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17页“附件5、2018年#月#日至今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附件5、2018年#月#日至今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18页“略保费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时间前近半年其中一个略会保险费的凭证复略保略会保险明细清单略出具的汇款凭证,以上均视为有效;”
更正为“略保费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略会保险费的凭证复略保略会保险明细清单略出具的汇款凭证,以上均视为有效;”
因本次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略令第87号”第27条的规定,开标时间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1- ##
联系地址:X区清华园路28号
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
地 址:经五路二号
略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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