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泽山庄酒店提质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集中供能系统工程变更公告
梦泽山庄酒店提质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集中供能系统工程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LYZQ- ##
二、原公告项目名称:略提质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集中供能系统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四、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17页中内容“九、付款方式:
1)能源配套实施费(一备一用):由甲方分四期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一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30%,
建设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二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40%,
首次供能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对供能设施的安装及供略综合验收,在综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三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25%,
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5%。
2)能源使用费:合同供能服务采用按计量月付费制。”
变更为:
“九、付款方式:
1)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一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30%,
建设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二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40%,
首次供能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对供能设施的安装及供略综合验收,在综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三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25%,
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5%。
2)能源配套实施费(使用设备):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至该项费用的95%,余款在首次供能两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3) 能源使用费:合同供能服务采用按计量月付费制。”
说明:能源配套实施费包括备用设备(略)和使用设备(集中供能)两部分,投标人必须进分项报价。
A、 能源配套实施费(略分)略100%供能需求的设备、管道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及安装调试、利旧设备提质改造、优略费用(业略地条件、电源在
B、 低压室出线柜、燃气在表计出口),投标人在投标时略要求按照建设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同时投标人必须承诺凡漏项、缺项的项目均包含在投标文件的已列工程量清单内。略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主,并根据投标人的运略优化设计,建设方案略采用的主要设备品牌、规格等。略人签订合同之前,略人的认可。
C、 能源配套实施费(略分)略有设备、管道略费用(业主方略地,投标人将供能略用能接口端计量表计)。
2、原招标文件中第33页综合评分表中综合实力项有关内容“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投标人或其委托略专业承包的单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延期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 27日9时00分,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室(地址:X市X区略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 27日9时00分。
六、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略,应以本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湘略
地址:X市X区湖X路1号
联系人:朱志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X市X区X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 婷 罗丹
联 系 电 话: ## (办公室) ## (传 真)
项目编号:LYZQ- ##
二、原公告项目名称:略提质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集中供能系统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四、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17页中内容“九、付款方式:
1)能源配套实施费(一备一用):由甲方分四期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一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30%,
建设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二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40%,
首次供能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对供能设施的安装及供略综合验收,在综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三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25%,
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总价的5%。
2)能源使用费:合同供能服务采用按计量月付费制。”
变更为:
“九、付款方式:
1)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一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30%,
建设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二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40%,
首次供能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对供能设施的安装及供略综合验收,在综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三期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25%,
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金额为能源配套实施费(备用设备)总价的5%。
2)能源配套实施费(使用设备):首次供能一年后(包括一个供冷季及一个供暖季,不含调试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至该项费用的95%,余款在首次供能两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3) 能源使用费:合同供能服务采用按计量月付费制。”
说明:能源配套实施费包括备用设备(略)和使用设备(集中供能)两部分,投标人必须进分项报价。
A、 能源配套实施费(略分)略100%供能需求的设备、管道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及安装调试、利旧设备提质改造、优略费用(业略地条件、电源在
B、 低压室出线柜、燃气在表计出口),投标人在投标时略要求按照建设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同时投标人必须承诺凡漏项、缺项的项目均包含在投标文件的已列工程量清单内。略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主,并根据投标人的运略优化设计,建设方案略采用的主要设备品牌、规格等。略人签订合同之前,略人的认可。
C、 能源配套实施费(略分)略有设备、管道略费用(业主方略地,投标人将供能略用能接口端计量表计)。
2、原招标文件中第33页综合评分表中综合实力项有关内容“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投标人或其委托略专业承包的单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延期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 27日9时00分,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室(地址:X市X区略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 27日9时00分。
六、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略,应以本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湘略
地址:X市X区湖X路1号
联系人:朱志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X市X区X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 婷 罗丹
联 系 电 话: ## (办公室)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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