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略第一次变更
行业类型:水利 | 专业类型:施工 | 所属区域:寻乌
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略第一次变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寻发改字[2018]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澄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略条件,略。
2. 略范围
2.1项目地点: X澄江镇凌富村乌坑组;
2.2工程内容为:对X400亩废弃略综合治理,有土地平整、边坡防护工程、蓄水池、截流沟、土壤改良、造林整地、河道修复等。
2.3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 03 月15日,竣工日期: 2018 年 07月15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2018年07月至2022年07月,共 4年。
2.5招标范围:
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略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2.6招标内容:
略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对项目区开展详细地质调查,包括资料收集、地形测绘、环境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等。调查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投资总概算;
(2)根据项目区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河道整治、地形整治、复绿及养护、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略综合治理,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生物多样性;
2.7设计质量目标:
(1) 水质目标:对于稀土X内水体,要求水质氨氮浓度≤10 mg/L;同时对于项目区内河流等其他地表水体设置目标考核断面,目标最终要求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Ⅲ类水质标准,氨氮≤1 mg/L;pH值在6~9范围内;高锰酸盐指数≤6 mg/L、总磷≤0.2 mg/L。
(2)水土流失控制:针对治理范围内的裸露区域,拟通过地形整治、生态护坡、造林整 地等工程及林草措施,重建X的生态系统。经治理后,要求项目区土略于轻度侵蚀级别,即平均侵蚀模数<2500 t/(km2·a)。(轻度侵蚀)
(3)植被覆盖率:经过一年治理期,逐步恢复治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地表植被,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70%;质保期四年之后,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90%。
(4)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针对项目区域治理后的土壤养分有机质含量不小于10g/kg,全氮含量不小于0.75g/kg,碱解氮含量不小于60mg/kg,全磷含量不小于0.4g/kg,有效磷含量不小于5mg/kg,全钾含量不小于10g/kg,速效钾含量不小于50mg/kg;对于基本理化性质,pH介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 g/cm3-1.25g/cm3。
2.8施工质量目标:同设计质量目标一致,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总投资: 约74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设计单位:略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水利建造师及以上(不含外省二级)建造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应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企业;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3.3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略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2 月07日至2018年 02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X时间,下同),略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 略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2018年02月 14日 09略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15 时00 分,地点为X公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同时在X市公略(htt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X澄江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凌红宇
办公地址:X澄江镇 联系人: 凌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禾堂
办 公 地 址:略B栋82号 联系人: 陈 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略
受理投诉电话: ##
2018年 02月07日
来访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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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水利 | 专业类型:施工 | 所属区域:寻乌
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略第一次变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寻发改字[2018]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澄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略条件,略。
2. 略范围
2.1项目地点: X澄江镇凌富村乌坑组;
2.2工程内容为:对X400亩废弃略综合治理,有土地平整、边坡防护工程、蓄水池、截流沟、土壤改良、造林整地、河道修复等。
2.3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 03 月15日,竣工日期: 2018 年 07月15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2018年07月至2022年07月,共 4年。
2.5招标范围:
X东江源废弃稀土X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略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2.6招标内容:
略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对项目区开展详细地质调查,包括资料收集、地形测绘、环境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等。调查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投资总概算;
(2)根据项目区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河道整治、地形整治、复绿及养护、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略综合治理,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生物多样性;
2.7设计质量目标:
(1) 水质目标:对于稀土X内水体,要求水质氨氮浓度≤10 mg/L;同时对于项目区内河流等其他地表水体设置目标考核断面,目标最终要求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Ⅲ类水质标准,氨氮≤1 mg/L;pH值在6~9范围内;高锰酸盐指数≤6 mg/L、总磷≤0.2 mg/L。
(2)水土流失控制:针对治理范围内的裸露区域,拟通过地形整治、生态护坡、造林整 地等工程及林草措施,重建X的生态系统。经治理后,要求项目区土略于轻度侵蚀级别,即平均侵蚀模数<2500 t/(km2·a)。(轻度侵蚀)
(3)植被覆盖率:经过一年治理期,逐步恢复治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地表植被,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70%;质保期四年之后,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90%。
(4)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针对项目区域治理后的土壤养分有机质含量不小于10g/kg,全氮含量不小于0.75g/kg,碱解氮含量不小于60mg/kg,全磷含量不小于0.4g/kg,有效磷含量不小于5mg/kg,全钾含量不小于10g/kg,速效钾含量不小于50mg/kg;对于基本理化性质,pH介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 g/cm3-1.25g/cm3。
2.8施工质量目标:同设计质量目标一致,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总投资: 约74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设计单位:略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水利建造师及以上(不含外省二级)建造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应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企业;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3.3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略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2 月07日至2018年 02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X时间,下同),略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 略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2018年02月 14日 09略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15 时00 分,地点为X公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同时在X市公略(htt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X澄江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凌红宇
办公地址:X澄江镇 联系人: 凌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禾堂
办 公 地 址:略B栋82号 联系人: 陈 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略
受理投诉电话: ##
2018年 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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