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答疑公告
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长丰双凤经济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4: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丽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X长丰双凤经济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X北路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省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
原项目编号:2017FCCZ4852
原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项目编号:2017FCCZ485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2 条“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本项目并未涉及国家机密,同时本项目是智慧园区的平台采购项目,略市建设的一个环节,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我公司认为本项目不符合涉密项目相关规定,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建议删除此加分项。
答:本项目为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由项目采购需求可以看出,该系统平台建设整合辖区企业、人口、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信息资源,而人口、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信息为敏感信息,一旦数据泄露,将是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为此在建设该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把数据安全关,不仅仅在硬件设备上单独采购防火墙、USBKEY等安全设备,同时在软件设计上要求有留痕日志和严格的用户权限控制。该项目虽然并非为国家级涉密项目,但对数据安全性要求也是非常高和非常必要的,该项目实施成功的关键不仅仅是该供应商有没有相关技术实力,同时需要该供应商具有科学、严谨的保密制度,以保障相关数据的安全性,供应商具有涉密资质,非常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续系统平台的运维,且该要求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不存在排斥潜略为,故按略。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7条“略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报告的,得1分”,第8条“具有AAA级质量服务信誉企业证书的,得1分”,第9条“略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1分)”,上述加分项具有排他性,不利于公平竞争,建议删除上述3条加分项。第6条“具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0.5分”,建议修改为“6、自2018年#月#日以来具有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 3 分;具有省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1分;具有市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0.5分”。
答:企业信誉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加分的证书均属于企业信誉类,但各有不同。以上要求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并不存在排他性,故按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的加分项,设置具体领域、行业的平台建设业绩作为加分项,具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建议将投标供应商业绩相关规定修改为“具有平台类开发及建设项目业绩”。
答:1)本项目为智慧园区项目,开发的为智慧园区类软件,整个加分没有略业要求,只要是具有该系统的项目建设案例即可得分,不存在违反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而“具有平台类开发及项目建设业绩”,不够具体,对于本项目顺利实施帮助不大,略性;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6、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本子项最多得2分”,现调整为“6、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现增加第8条“8、具有平台类开发及建设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产品资质证书”,本项目为一般的软件平台开发项目,无特殊性,略文件中略合理研发及交付。建议删除“产品资质证书”中的加分项。
答:1)评分细则中要求的产品证略投产品,而非投标供应商,是与系统建设息息相关,略所独有,且相关产品的证书作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不存在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1、产品具有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1、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2、产品具有信息门户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2、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门户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信息门户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3、产品具有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3、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4、产品具有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4、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5、产品具有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5、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15、产品具有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2分”,现调整为“15、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2分(或产品具有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1分),本子项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业务系统功能演示”,本项目为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涉及多个子系统的开发,是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建议延迟项目开标,给投标人充足的时间准备该项目。
答:本项目时间紧,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需要具有成熟软件平台且具有同类型项目成功经验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以保障该项目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为此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系统有成熟的略加分,故按略。
注:略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X省政略有限公司
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
X省政略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三、附件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长丰双凤经济略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4: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丽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X长丰双凤经济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X北路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X省政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
原项目编号:2017FCCZ4852
原公告日期:2018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项目编号:2017FCCZ485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2 条“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本项目并未涉及国家机密,同时本项目是智慧园区的平台采购项目,略市建设的一个环节,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我公司认为本项目不符合涉密项目相关规定,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建议删除此加分项。
答:本项目为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由项目采购需求可以看出,该系统平台建设整合辖区企业、人口、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信息资源,而人口、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信息为敏感信息,一旦数据泄露,将是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为此在建设该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把数据安全关,不仅仅在硬件设备上单独采购防火墙、USBKEY等安全设备,同时在软件设计上要求有留痕日志和严格的用户权限控制。该项目虽然并非为国家级涉密项目,但对数据安全性要求也是非常高和非常必要的,该项目实施成功的关键不仅仅是该供应商有没有相关技术实力,同时需要该供应商具有科学、严谨的保密制度,以保障相关数据的安全性,供应商具有涉密资质,非常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续系统平台的运维,且该要求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不存在排斥潜略为,故按略。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7条“略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报告的,得1分”,第8条“具有AAA级质量服务信誉企业证书的,得1分”,第9条“略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1分)”,上述加分项具有排他性,不利于公平竞争,建议删除上述3条加分项。第6条“具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0.5分”,建议修改为“6、自2018年#月#日以来具有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 3 分;具有省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1分;具有市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同等荣誉证书的,得0.5分”。
答:企业信誉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加分的证书均属于企业信誉类,但各有不同。以上要求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并不存在排他性,故按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的加分项,设置具体领域、行业的平台建设业绩作为加分项,具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建议将投标供应商业绩相关规定修改为“具有平台类开发及建设项目业绩”。
答:1)本项目为智慧园区项目,开发的为智慧园区类软件,整个加分没有略业要求,只要是具有该系统的项目建设案例即可得分,不存在违反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而“具有平台类开发及项目建设业绩”,不够具体,对于本项目顺利实施帮助不大,略性;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6、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本子项最多得2分”,现调整为“6、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现增加第8条“8、具有平台类开发及建设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产品资质证书”,本项目为一般的软件平台开发项目,无特殊性,略文件中略合理研发及交付。建议删除“产品资质证书”中的加分项。
答:1)评分细则中要求的产品证略投产品,而非投标供应商,是与系统建设息息相关,略所独有,且相关产品的证书作为加分项,并非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必要条件,不存在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1、产品具有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1、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数据交换共享信息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2、产品具有信息门户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2、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门户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信息门户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3、产品具有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3、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人口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4、产品具有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4、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工作流引擎平台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5、产品具有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分”,现调整为“5、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或产品具有智能表单设计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0.5分),本子项满分1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15、产品具有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2分”,现调整为“15、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2分(或产品具有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系统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略出具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各得1分),本子项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业务系统功能演示”,本项目为双凤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平台,项目涉及多个子系统的开发,是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建议延迟项目开标,给投标人充足的时间准备该项目。
答:本项目时间紧,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需要具有成熟软件平台且具有同类型项目成功经验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以保障该项目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为此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系统有成熟的略加分,故按略。
注:略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X省政略有限公司
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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