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铺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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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铺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变更



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X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威府发〔2013〕41号)等有关规定,经镇人民政府、略研究决定,为使略,确保工程质量,略如下:

一、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凡低于最高限价15%的,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还需提交差额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

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建设单位,按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威府发〔2014〕21号)精神,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减免。

三、共管资金

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按中标金额的50%向业主缴纳工程共管资金,工程共管资金按工程进度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共管资金并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单位放弃,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当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业主予以追偿,并与第二候选人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1、除上级补助资金外,镇、略分根据镇、村资金自筹情况支付。2、上级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支付(但应扣留审计审定决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工程工期

自2018年#月#日开工至2018年#月#日竣工,工期300日历天(承包方需保障在2018年3月全面开工)。略为,乙方向甲方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顺延。


X黄荆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月#日



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X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威府发〔2013〕41号)等有关规定,经镇人民政府、略研究决定,为使略,确保工程质量,略如下:

一、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凡低于最高限价15%的,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还需提交差额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

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建设单位,按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威府发〔2014〕21号)精神,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减免。

三、共管资金

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按中标金额的50%向业主缴纳工程共管资金,工程共管资金按工程进度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共管资金并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单位放弃,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当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业主予以追偿,并与第二候选人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1、除上级补助资金外,镇、略分根据镇、村资金自筹情况支付。2、上级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支付(但应扣留审计审定决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工程工期

自2018年#月#日开工至2018年#月#日竣工,工期300日历天(承包方需保障在2018年3月全面开工)。略为,乙方向甲方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顺延。


X黄荆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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