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略) 市 (略) 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函回复及变更
一、对 (略) 市 (略) 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1、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P4中,投资额约500万元, (略) 控制价为448万元,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投资额约500万元,是约数,仅作为项目表述,控制价448万元为经财政审批的精确数字是投标最高现价,两者并不冲突。包含内容较多(如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电梯采购标控制价为448万元。
2、质疑内容: (略) 文件转账备注数字过多, (略) 无法满足,请取消此项要求。
答复:投标人可视实际情况简要备注,不作强制要求。
3、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5,2.2.3(4)服务承诺(1),要求有 * 日之前质 (略) 门颁发的电梯维护保养备案证明原件,此证明现在已不采用,可否取消?
答复:招标人要求提供 * 日之前质 (略) 门颁发的电梯维护保养备案证明原件。该服务承诺的目的是证明投标人维保机构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防止虚假的和临时性承诺。
4、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5,2.2.3(4)服务承诺(2),要求投标人 * 日以前已设置400免费服务电话,因厂家注重售后服务故 (略) 家提供,建议更改为售后维保机构设置400电话,且需提供证明,请明确提供哪个单位电话?
答复:要求提供投标人的400免费服务电话。
5、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4,2.2.3(1) (略) 件中,门机 (略) 件没有独立的试验报告,可否提供整机试验报告(整机试验报告里体现门机生产企业)?
答复:须提供门机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6、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35,2、客梯质量要求,e、 (略) 件: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采用与投标电梯同品牌,而招标文件P24中,2.2.3(1) (略) 件、材料、元件的技术 (略) 件产地(2) (略) 投产品的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 (略) 生产。前后要求不一样,请明确。
答复: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均由电 (略) 生产。
7、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38,3.4付款方式,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此付款方式较为苛刻,无法满足,建议更改为:设备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设备款的30%作为定金,发货前30天支付剩余设备款70%作为提货款。安装款: (略) 前5日内支付安装款的50%,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剩余的50%安装款。
答复: (略) 文件里的邀约,按照 (略) 。
8、质疑内容:投标人资格中(第九页);投标人投标电梯品牌 * 日以来至少有两项单项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不低于25层的住宅电梯销售与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违反招标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答复:招标法第三章没有第十四条,而招标法中第十四条规定为“ (略) 代理机构,…”。
而投标人资格中(第九页);投标人投标电梯品牌 * 日以来至少有两项单项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不低于25层的住宅电梯销售与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设置合理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第三章的第十四条规定,按 (略) 。
9、质疑内容: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鉴定证书不明确, (略) 业内无任何鉴定文件东西;节能与技术性能中;电梯制造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一等奖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有针对性及排他性。
答复:鉴定证书是指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检验报告指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获得省级以上证书说明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按照 (略) 。
10、质疑内容: (略) 其他技术人员如具有机电类 * 级注册建造师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得3分;按国家一级 (略) 要求没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特种设备安全法,更没有特种设备的管理或设计人员必须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略) 法。
答复:做为加分因素,仅仅是反映企业实力,没有排斥性。按 (略) 。
11、质疑内容:第25页中;电梯制造商企业生产规模(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国内销售总额,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为准),三年累计超过100亿的得6分,三年累计80~100亿的得4分,三年累计60~80亿的得2分,三年累计40~60亿的得1分,三年累计40亿以下的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报告将导致废标)违反招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答复:招标法第十四条 (略) 准入和退出的标准。而招标文件本条只是考核企业实力,作为加分因素,没有排斥性。《 (略) 投标管理办法》只针对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不涉及工程类。按照 (略) 。
12、质疑内容:第五章中第三项中的第2条B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对产品有排斥性,违反招标法第三章的第十五条之规定。
答复:“第五章中第三项中的第2条B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略) 家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使用较多不存在排斥,且并未指定某个品牌。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 月9日9时00分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8 日23 时59 分前;
2、现变更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月20日10时00分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19日23时59分前;
3、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人: (略) 市建 (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4楼
代理机构:法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湛 (略)
* 日
(略) 市 (略) 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函回复及变更
一、对 (略) 市 (略) 区大营棚户区改造(碧水苑)一期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1、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P4中,投资额约500万元, (略) 控制价为448万元,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投资额约500万元,是约数,仅作为项目表述,控制价448万元为经财政审批的精确数字是投标最高现价,两者并不冲突。包含内容较多(如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电梯采购标控制价为448万元。
2、质疑内容: (略) 文件转账备注数字过多, (略) 无法满足,请取消此项要求。
答复:投标人可视实际情况简要备注,不作强制要求。
3、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5,2.2.3(4)服务承诺(1),要求有 * 日之前质 (略) 门颁发的电梯维护保养备案证明原件,此证明现在已不采用,可否取消?
答复:招标人要求提供 * 日之前质 (略) 门颁发的电梯维护保养备案证明原件。该服务承诺的目的是证明投标人维保机构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防止虚假的和临时性承诺。
4、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5,2.2.3(4)服务承诺(2),要求投标人 * 日以前已设置400免费服务电话,因厂家注重售后服务故 (略) 家提供,建议更改为售后维保机构设置400电话,且需提供证明,请明确提供哪个单位电话?
答复:要求提供投标人的400免费服务电话。
5、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24,2.2.3(1) (略) 件中,门机 (略) 件没有独立的试验报告,可否提供整机试验报告(整机试验报告里体现门机生产企业)?
答复:须提供门机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6、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35,2、客梯质量要求,e、 (略) 件: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采用与投标电梯同品牌,而招标文件P24中,2.2.3(1) (略) 件、材料、元件的技术 (略) 件产地(2) (略) 投产品的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 (略) 生产。前后要求不一样,请明确。
答复: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均由电 (略) 生产。
7、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38,3.4付款方式,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此付款方式较为苛刻,无法满足,建议更改为:设备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设备款的30%作为定金,发货前30天支付剩余设备款70%作为提货款。安装款: (略) 前5日内支付安装款的50%,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剩余的50%安装款。
答复: (略) 文件里的邀约,按照 (略) 。
8、质疑内容:投标人资格中(第九页);投标人投标电梯品牌 * 日以来至少有两项单项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不低于25层的住宅电梯销售与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违反招标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答复:招标法第三章没有第十四条,而招标法中第十四条规定为“ (略) 代理机构,…”。
而投标人资格中(第九页);投标人投标电梯品牌 * 日以来至少有两项单项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不低于25层的住宅电梯销售与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设置合理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第三章的第十四条规定,按 (略) 。
9、质疑内容: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鉴定证书不明确, (略) 业内无任何鉴定文件东西;节能与技术性能中;电梯制造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一等奖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有针对性及排他性。
答复:鉴定证书是指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检验报告指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获得省级以上证书说明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按照 (略) 。
10、质疑内容: (略) 其他技术人员如具有机电类 * 级注册建造师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得3分;按国家一级 (略) 要求没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特种设备安全法,更没有特种设备的管理或设计人员必须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略) 法。
答复:做为加分因素,仅仅是反映企业实力,没有排斥性。按 (略) 。
11、质疑内容:第25页中;电梯制造商企业生产规模(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国内销售总额,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为准),三年累计超过100亿的得6分,三年累计80~100亿的得4分,三年累计60~80亿的得2分,三年累计40~60亿的得1分,三年累计40亿以下的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报告将导致废标)违反招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答复:招标法第十四条 (略) 准入和退出的标准。而招标文件本条只是考核企业实力,作为加分因素,没有排斥性。《 (略) 投标管理办法》只针对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不涉及工程类。按照 (略) 。
12、质疑内容:第五章中第三项中的第2条B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对产品有排斥性,违反招标法第三章的第十五条之规定。
答复:“第五章中第三项中的第2条B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略) 家对控制柜 (略) 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使用较多不存在排斥,且并未指定某个品牌。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 月9日9时00分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8 日23 时59 分前;
2、现变更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月20日10时00分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19日23时59分前;
3、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人: (略) 市建 (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4楼
代理机构:法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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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市 (略) 区湛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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