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福鼎贯岭至柘荣、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第1号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福鼎贯岭至柘荣、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第1号
(略) 沈海复线双福高速 (略) 贯岭至柘荣、 (略) 漳湾段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第1号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8)-4号)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认真研究 (略) 沈海复线双福高速 (略) 贯岭至柘荣、 (略) 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修改为“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第33页附件5-2业绩修改如下: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
业绩(一) | 交通监控、收费、通信、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2013 年~ 2017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收费、通信、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备注A |
或 | |||
业绩(二) | 交通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程 | 2013 年~ 2017 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程 | 备注B |
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工程 | 2013 年~ 2017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备注C |
注:1)以上数据有“以上”字句的均含该数。
2)以上长度均为路线长度。
3)投标人根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在投标文件中选择业绩(一)或业绩(二)提交。
4)本表后须附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或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质量鉴定证明 (略) 门出具的足以证明其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证实投标人 (略) 了上述合同。)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无证明材料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第38页“资格评审标准”第1.1.3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的业绩(若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第38页“资格评审标准”第1.1.5条款修改为“ (略) 文件的规定。”
5、招标文件第97页“投标书附录”修改为:
投标书附录
说明:1. (略) 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书一起报送;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
序号 | 事 项 | 合同条款 | 数 据 |
1 | 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2.4.1 | __人 |
2 | 赔偿的限额 | 4.4 | 无限额规定,赔偿金=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
3 | 施工阶段(不含施工准备阶段) | 5.2 | 个月 |
4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5.2 | 个月 |
5 | 履约担保 | 6.3.2 | 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的10﹪, (略) 保函形式,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 |
6 | 监理服务费支付期限 | 6.3.8 | 支付期限为:收到监理单位支付申请的28日内 |
投标人: (全称)(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招标文件第105页“附件B-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删除内容:“注:应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员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二、招标文件回复:
1、招标文件P31附件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时间,监理合同段EJ1 交工验收监理服务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招标文件P97 投标书附录序号4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显示数据24个月, (略) 数据是否有误?
答: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略) 沈海复线双福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瑞晟建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沈海复线双福高速 (略) 贯岭至柘荣、 (略) 漳湾段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第1号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8)-4号)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认真研究 (略) 沈海复线双福高速 (略) 贯岭至柘荣、 (略) 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修改为“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第33页附件5-2业绩修改如下: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
业绩(一) | 交通监控、收费、通信、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2013 年~ 2017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收费、通信、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备注A |
或 | |||
业绩(二) | 交通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程 | 2013 年~ 2017 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程 | 备注B |
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工程 | 2013 年~ 2017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1 个合同且每个长度5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的高速公路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工程。 | 备注C |
注:1)以上数据有“以上”字句的均含该数。
2)以上长度均为路线长度。
3)投标人根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在投标文件中选择业绩(一)或业绩(二)提交。
4)本表后须附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或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质量鉴定证明 (略) 门出具的足以证明其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证实投标人 (略) 了上述合同。)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无证明材料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第38页“资格评审标准”第1.1.3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的业绩(若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第38页“资格评审标准”第1.1.5条款修改为“ (略) 文件的规定。”
5、招标文件第97页“投标书附录”修改为:
投标书附录
说明:1. (略) 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书一起报送;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
序号 | 事 项 | 合同条款 | 数 据 |
1 | 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2.4.1 | __人 |
2 | 赔偿的限额 | 4.4 | 无限额规定,赔偿金=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
3 | 施工阶段(不含施工准备阶段) | 5.2 | 个月 |
4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5.2 | 个月 |
5 | 履约担保 | 6.3.2 | 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的10﹪, (略) 保函形式,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 |
6 | 监理服务费支付期限 | 6.3.8 | 支付期限为:收到监理单位支付申请的28日内 |
投标人: (全称)(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招标文件第105页“附件B-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删除内容:“注:应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员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二、招标文件回复:
1、招标文件P31附件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时间,监理合同段EJ1 交工验收监理服务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招标文件P97 投标书附录序号4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显示数据24个月, (略) 数据是否有误?
答: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略) 沈海复线双福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瑞晟建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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