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道路中心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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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道路中心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 日 18:14
首次公告日期 * 日更正日期 *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士铮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锋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士铮、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项目编号:2018CJ-019/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士铮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原公告地址: (略) (略) 、中 (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磋商 (略) 分评审办法第六项评审标准 (略) 分中业绩的评分标准由“近三年来企业实施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交警、公安用户签订的标志牌、护栏及标线类交通设施工程;近三年是指从2015年1月-开标当日; (略) 要求同时提交合同原件、成交通知书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要求三者同时具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修改为“近三年来企业实施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似的项目;近三年是指从2015年1月-开标当日; (略) 要求同时提交合同原件、成交通知书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要求三者同时具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磋商 (略) 分评审办法第六项评审标准 (略) 分中售后服务证明材料的评分标准由“供应商提供2017年本年度10份不同交警用户的售后服务记录表(原件,要求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交警用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及10份不同交警用户的售后服务评价表(原件,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交警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全部满足的得5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提供2017年本年度10份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同项目使用用户的售后服务记录表(原件,要求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及10份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同项目使用用户的售后服务评价表(原件,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每具有1份满足的得0.25分, (略) 满足的得5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似的项目。”

3、磋 (略) 分供应商须知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投标保证金中的“投标保证金应于 * 日12时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应于 * 日12时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

4、磋 (略) 分供应商须知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中的“2018年 3月 21日上午10:30 ( (略) 时间)”修改为“2018年 4月 3日上午10:30( (略) 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锋  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士铮、 点击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 日 18:14
首次公告日期 * 日更正日期 *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士铮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锋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士铮、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项目编号:2018CJ-019/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士铮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智能交 (略) 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原公告地址: (略) (略) 、中 (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磋商 (略) 分评审办法第六项评审标准 (略) 分中业绩的评分标准由“近三年来企业实施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交警、公安用户签订的标志牌、护栏及标线类交通设施工程;近三年是指从2015年1月-开标当日; (略) 要求同时提交合同原件、成交通知书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要求三者同时具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修改为“近三年来企业实施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似的项目;近三年是指从2015年1月-开标当日; (略) 要求同时提交合同原件、成交通知书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要求三者同时具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磋商 (略) 分评审办法第六项评审标准 (略) 分中售后服务证明材料的评分标准由“供应商提供2017年本年度10份不同交警用户的售后服务记录表(原件,要求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交警用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及10份不同交警用户的售后服务评价表(原件,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交警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全部满足的得5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提供2017年本年度10份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同项目使用用户的售后服务记录表(原件,要求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及10份与本项目类似的不同项目使用用户的售后服务评价表(原件,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固定电话及手机),每具有1份满足的得0.25分, (略) 满足的得5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似的项目。”

3、磋 (略) 分供应商须知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投标保证金中的“投标保证金应于 * 日12时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应于 * 日12时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

4、磋 (略) 分供应商须知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中的“2018年 3月 21日上午10:30 ( (略) 时间)”修改为“2018年 4月 3日上午10:30( (略) 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锋  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士铮、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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