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招标变更
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招标变更
(略) (略)
依据 (略) 文体新 (略) 的长采计备[2018]XM0108号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文体新 (略) 的委托,对“ (略) 文体新 (略) 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2018]ZB-A-028号)” (略) (略) 采购,该项目于 * 日在《 (略) (略) 》和《长阳公 (略) 网》 (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投标人的 (略) 答疑澄清并作相关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问题的澄清
问题一:第32页评分办法要求, (略) 文件要求的,每一分类器材均须提供NSCC国体认证证书( (略) 文件要求的材质和结构完全相符,不相符视同无证书)。虽然参与投标的每个品牌的健身器材都有NSCC的国体认证,而且材质是完全相符的,但器材的结构(长宽高尺寸)都有细微的区别, (略) 文件的中器材的结构(长宽高尺寸)第35页器材技术参数对某品牌指向性太强,没有其他品牌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要求,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相关规定;
答复一:现更改为: (略) 文件要求的,每一分类器材均须提供NSCC国体认证证书(允许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材质和结构偏离±0.5%)得20分,每少提供一分类证书扣2分,扣完为止;( (略) 栏附件)
问题二:产品“上拉钟摆扭腰器”只有某一品牌独有,是否可以针对同一项目授权多家,或 (略) 家倾向,没有此产品或没有得到此 (略) 家, (略) 项目,这也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相关规定;
答复二:产品“上拉钟摆器” (略) 家能够生产,不是某一品牌独有;现取消“上拉钟摆器”清单中的规格及参数,由 (略) 提供,但该产品必须满足其功能需要且具有NSCC认证证书,清单中提供的图片仅供参考。
问题三:评 (略) 分:投 (略) 家自 * 日以来获得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单笔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业绩不 (略) 业限制;(2)投 (略) 家获得全国创新室外健身器材展示活动“最佳创新奖”及“群众喜爱奖”的得4分,缺一项不得分,这 (略) 政有效性及权威性让人质疑,两个奖项同时具备才能得分明显指向特定的供应商,这《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3页
答复三:
(1)取消“1) 投 (略) 家自 * 日以来获得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单笔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需携带合同 (略) 出具的汇款 (略) 审查)。”本条评分办法。
(2):原内容更改为:1)投 (略) 家获得全国创新室外健身器材展示活动“最佳创新奖”得2分,获得“群众喜爱奖”的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查)。
问题四:4、类似业绩1)投 (略) 家上 (略) (略) 的室外健身器材项目业绩单笔中标金额大于200万元,和第(1)点一样,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业绩不 (略) 业限制; (4)售后服务:需提供健身器材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目主要是采购健身器材,相关管理系统只要能实现采购人相关功能需求即可,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专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才有申请,将此作为健身器材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标准的依据实在有些牵强,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相关规定
答复四:
(1):类似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1)投 (略) 家或投标人于 * (略) 的室外健身器材项目业绩单笔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为8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备查)
(2)计算机软件技术目前已完全应用于健身器材产品中,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即可获知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略) 家,便于生产商能及时了解该产品目前的情况,能及时的解决售后问题,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在售后服务评分细则中,要求供应商售后服务管理系统需获 (略) 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略) 栏附件。
二:招标文件的变更
变更一: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条:
3、样品
(1)、所投产品图样
(2)、实物样品按照第六章要求提供
变更为:
3、样品
(1)、所投产品图样
变更二:招标文件第35页,附:所需产品详细参数
变更为:第六章 所需产品详细参数
变更三:
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内容作了修订完善,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略) (略) 下载。
变更四:
原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 日上午9:00.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 日15:00.
(略)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 (略) 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文体新 (略)
联系人:张祖双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向王街21号
代理机构:湖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春燕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路358号虹桥国际二楼
湖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略)
依据 (略) 文体新 (略) 的长采计备[2018]XM0108号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文体新 (略) 的委托,对“ (略) 文体新 (略) 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2018]ZB-A-028号)” (略) (略) 采购,该项目于 * 日在《 (略) (略) 》和《长阳公 (略) 网》 (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投标人的 (略) 答疑澄清并作相关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问题的澄清
问题一:第32页评分办法要求, (略) 文件要求的,每一分类器材均须提供NSCC国体认证证书( (略) 文件要求的材质和结构完全相符,不相符视同无证书)。虽然参与投标的每个品牌的健身器材都有NSCC的国体认证,而且材质是完全相符的,但器材的结构(长宽高尺寸)都有细微的区别, (略) 文件的中器材的结构(长宽高尺寸)第35页器材技术参数对某品牌指向性太强,没有其他品牌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要求,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相关规定;
答复一:现更改为: (略) 文件要求的,每一分类器材均须提供NSCC国体认证证书(允许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材质和结构偏离±0.5%)得20分,每少提供一分类证书扣2分,扣完为止;( (略) 栏附件)
问题二:产品“上拉钟摆扭腰器”只有某一品牌独有,是否可以针对同一项目授权多家,或 (略) 家倾向,没有此产品或没有得到此 (略) 家, (略) 项目,这也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相关规定;
答复二:产品“上拉钟摆器” (略) 家能够生产,不是某一品牌独有;现取消“上拉钟摆器”清单中的规格及参数,由 (略) 提供,但该产品必须满足其功能需要且具有NSCC认证证书,清单中提供的图片仅供参考。
问题三:评 (略) 分:投 (略) 家自 * 日以来获得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单笔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业绩不 (略) 业限制;(2)投 (略) 家获得全国创新室外健身器材展示活动“最佳创新奖”及“群众喜爱奖”的得4分,缺一项不得分,这 (略) 政有效性及权威性让人质疑,两个奖项同时具备才能得分明显指向特定的供应商,这《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3页
答复三:
(1)取消“1) 投 (略) 家自 * 日以来获得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单笔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需携带合同 (略) 出具的汇款 (略) 审查)。”本条评分办法。
(2):原内容更改为:1)投 (略) 家获得全国创新室外健身器材展示活动“最佳创新奖”得2分,获得“群众喜爱奖”的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查)。
问题四:4、类似业绩1)投 (略) 家上 (略) (略) 的室外健身器材项目业绩单笔中标金额大于200万元,和第(1)点一样,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相关规定,业绩不 (略) 业限制; (4)售后服务:需提供健身器材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目主要是采购健身器材,相关管理系统只要能实现采购人相关功能需求即可,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专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才有申请,将此作为健身器材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标准的依据实在有些牵强,这有违《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相关规定
答复四:
(1):类似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1)投 (略) 家或投标人于 * (略) 的室外健身器材项目业绩单笔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为8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备查)
(2)计算机软件技术目前已完全应用于健身器材产品中,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即可获知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略) 家,便于生产商能及时了解该产品目前的情况,能及时的解决售后问题,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在售后服务评分细则中,要求供应商售后服务管理系统需获 (略) 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略) 栏附件。
二:招标文件的变更
变更一: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条:
3、样品
(1)、所投产品图样
(2)、实物样品按照第六章要求提供
变更为:
3、样品
(1)、所投产品图样
变更二:招标文件第35页,附:所需产品详细参数
变更为:第六章 所需产品详细参数
变更三:
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内容作了修订完善,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略) (略) 下载。
变更四:
原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 日上午9:00.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 日15:00.
(略)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 (略) 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文体新 (略)
联系人:张祖双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向王街21号
代理机构:湖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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