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BBCZ0090
原公告日期: * 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
(略)
“ (略) 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BBCZ0090) (略) 如下:
一、 (略) 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为:“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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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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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 (略) (略) 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略) 可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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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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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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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略) (略) 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等) ,应另附与该业绩对应的证明材料,如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略) 可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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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详细评审表”中“业绩”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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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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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商住综 (略) 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每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映建筑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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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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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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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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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商住综 (略) 业绩且单个合同项目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每个得5分,最高10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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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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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略) 分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承诺”为:“我单位承诺自中标之日起二个月内需引进二十家以上知名文创 (略) 入驻文华园一期;本项目正式开园一年内需完成可招商面积60%以上的签约入驻,开园两年内需完成可招商面积90%以上的签约入驻”。
现更正为:“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正式签约一年内完成可招商面积(可招商面积是指3、4、5、6、7、8、10、11号楼 (略) 分,下同)30%以上的签约入驻,两年内完成可招商面积50%以上的签约入驻,三年内达到可招商面积75%以上的签约入驻,第四年后维持可招商面积85%以上的签约入驻”。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0551- 点击查看>>
(略) 公 (略) 网址: www. 点击查看>>
(略) (略)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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