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大营镇肉鸡养殖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
紫云自治县大营镇肉鸡养殖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
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略) 项目“紫云自治县大营镇肉鸡养殖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作出修改, (略) 删除并修改为如下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状况(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其他要求 |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3.1.2项 (1)、(2)、(3)目规定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内容 | ||||||
工期 | ||||||
工程质量 | ||||||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保证金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阐 述 方 案 10分 项目管理机构 5分 投 标 报 价 65 分 企业信用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 细微偏差扣分 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分值及标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质量保证措施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
施工安全措施 | ||||||
文明施工措施 | ||||||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 | ||||||
施工环保措施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
2.2.4(2) | 阐述方案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职称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
其他主要人员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5) | 企业信用 |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财务能力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其他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7) | 扣分因素评分标准 | 细微偏差为投标书中出现的非实质性偏差内容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无效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 | ||||
3.2.2 | 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
补1 |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 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 ||||
补2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详见本章附件E: 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 (略) 评审;已降低的, (略) 分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阐述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F;
(7)按本章第2.2.4(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G。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G。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投标警戒线的,应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略) 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 (略) 应当 (略) 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 (略) :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工作
A2.1 (略) 成员签到
(略) (略) 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略) 签到表见附表A-1。
A2.2 (略) 的分工
(略) 首先推 (略) 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 (略) 主任。 (略) 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略) 主任在 (略) 成员商议的基础上 (略) 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 (略) 文件, (略)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 (略) 附的表格不 (略) 需时, (略) 应补 (略) 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略) 代理机 (略) (略) 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 (略) 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略) 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 (略) 全体成员 (略) 分评审并对 (略) 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 (略) 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 (略)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 (略) 应当对 (略)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装饰装修材料单价偏差、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 (略) 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 (略) 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
A2.5.2在 (略) 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 (略) 自行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 (略) 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 (略) 依法 (略) (略) 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 (略) 全员的审核确认, (略) 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 (略) 的工作成果, (略) 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 (略) 全体成员签名。
A2.5.3投标 (略) 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后, (略) 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附表四),并在规定的时间 (略) 。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略)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审查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 (略) 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略) 资格预审的)。
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 (略) 理;
(1)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 (略) 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 (略) 理。
A3.3响应性评审
A3.3.1 (略)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总价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 (略) 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略) 分包括的无效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略) 分的规定为准。
A3.4.3 (略) 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无效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略) 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 (略) 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 (略) 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 (略) 。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略) 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 (略) 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方案阐述评审和评分;
(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5)企业信用评审和评分;
(6)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7)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8)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 设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安全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文明施工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环保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合计 | 20分 | |
A4.2.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施工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A。
A4.3方案阐述评审和评分(B)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阐述,并回答评委提问 | 10 | 阐述人需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 (略) 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阐述, (略)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阐述,再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
合计 | 10分 |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回答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B。
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 | 2 | 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其他计0分。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2 |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计0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1 |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略)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得1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0.5分,最多扣分不超过1分。 |
合计 | 5分 |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6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C。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总价得分 | 65分 | 见A4.4-(2) |
A4.4.1(1)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对低于投标成本价 (略) 应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投标成本警戒线计算公式:D=L×(1-W%)
D—投标成本警戒线
L---最高投标限价
W—投标成本警戒值
W取值范围可参考下列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8-15;市政工程8-12;其他工程(如单独发包的土石方工程等)8-18.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值为:%
(2) 投标总价得分(65分)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 (略) 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 -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5-P×K×100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02;Bn小于J时,K取0.01。
A4.4.2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分 (略) 评分,使用附表A-6汇总各项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
A4.5企业信用的评审和评分(E)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信用 | / | / |
根据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7记录对企业信用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E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其他 | / | / |
根据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8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E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 (略) 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 (略) 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略) 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 (略) 理。
A4.7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 (略) 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根据本章第3.3 (略) 。
经补正、修改的内 (略) 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均视为细微偏差扣分因素(即不属于附件B:无效标条款中列出的错误内容的)。并使用附表A-9记录对对扣分因素的评分结果,其累计记录为F。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补正、修改的内 (略) 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 | (略) 细微偏差扣1分 | |
合计 | 5 | |
A4.8汇总评标结果
A4.8.1详细 (略) 结束后,按照附表A-10的格式汇 (略) 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 (略) 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略)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略) 根据本章的规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 (略) 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
A5.1.2 投标人数量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 (略) 。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的, (略)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略) 根据本章第3.4.2 (略) 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 (略) 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 (略) (略) 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略) 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无效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略) 在 (略) (略) 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 (略) 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略) 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 (略) 需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略) 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 (略)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略)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略) (略) 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略) 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 (略) (略) 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 (略) 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略) 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略) 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 (略) 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 (略) 成员,其已 (略) 为无效。 (略) 文件 (略) 成员 (略) 确 (略) 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 (略) 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 (略)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
附件B:无效标条件
无效标条件
B1.开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 (略) 理:
B1.1 (略) 文件要求送达的;
B1.2 (略) 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B1.3 (略) 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签署的除外);或者包封套破损严重并且足以看见投 (略) 有内容的;
B1.4 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B1.5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B2. 评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 (略) 理:
B2.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2.2 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B2.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2.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 (略)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2.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略) 资格预审的);
B2.6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采购资格后审的)或资格预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已提交变更手 (略) 评审合格的除外);
B2.7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
B2.8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略) 人提供不一致的;
B2.9 (略) 人工 (略) 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的;
B2.10 (略) 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B2.11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 (略)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2.12 (略) 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2.13 (略) 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B2.14 (略) 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B2.15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备注: (略) 集中表述的, (略) 不得作为界定无效标的依据。
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备注: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将启动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具体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D:(如下)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D)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D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略) 分, (略) 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为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 (略) 评审和判断时, (略) 规定的办法。
D1.评审程序
D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 (略) 应 (略) (略) 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
。
(说明: (略) 文件中明确的投标警戒线作为下限值,具体为:。此处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废标。)
D1.2对投标价格 (略) 评审
(略) 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 (略) 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
(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3)分部分项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7)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8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D1.3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 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 (略) 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D1.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略) 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 (略) 合 (略) 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2.评审的依据
(略)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施工组织设计;
(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6) (略) (略) 价格水平;
(7)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8)经审计的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
(9) (略) 附其他证明资料;
(10) (略) 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
D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略) 对已标价工 (略) 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 (略) 修正,按附表D-1的格式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
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D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略) 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项目,并按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同项目的价格对错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错漏项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 (略) 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 (略) 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
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D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项目的价格;
填写附表D-2,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5.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同项目的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不合理项目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认为需要)。
D5.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3的 (略) 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 (略) 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6.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6.1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 (略) 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不合理报价项目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项目的资源或生产要 (略) 修正;
其他情况下,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认为需要);
(略) 文件不应当报价的项目,则直接删除该项目的价格。
D6.2 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和修正
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4格式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 (略) 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一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一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 (略) 修正;
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 (略) 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 (略) 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 (略)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
D7.2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8.1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国 (略) 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 (略) 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 (略) 修正;
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 (略) 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 (略) 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 (略)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
D8.2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9.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 (略)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 (略) 分析和修正。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 (略) 分析。
按附表D-6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略) 对上述D3至D10条的 (略) 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附表D-7),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 (略) 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 (略) 可以同时要 (略) 补正。
(略) 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 (略) 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
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项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按附表D-7格式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 (略) 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 (略) 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 (略) 信服。
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略) 应按照附表D-8的格式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 (略) 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备注:同“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附件E。
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备注:同“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附件F。
特此说明
紫云自治 (略)
* 日
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略) 项目“紫云自治县大营镇肉鸡养殖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作出修改, (略) 删除并修改为如下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状况(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其他要求 |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3.1.2项 (1)、(2)、(3)目规定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内容 | ||||||
工期 | ||||||
工程质量 | ||||||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保证金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阐 述 方 案 10分 项目管理机构 5分 投 标 报 价 65 分 企业信用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 细微偏差扣分 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分值及标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质量保证措施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
施工安全措施 | ||||||
文明施工措施 | ||||||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 | ||||||
施工环保措施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
2.2.4(2) | 阐述方案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职称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
其他主要人员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5) | 企业信用 |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财务能力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其他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7) | 扣分因素评分标准 | 细微偏差为投标书中出现的非实质性偏差内容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无效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 | ||||
3.2.2 | 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
补1 |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 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 ||||
补2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详见本章附件E: 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 (略) 评审;已降低的, (略) 分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阐述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F;
(7)按本章第2.2.4(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G。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G。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投标警戒线的,应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略) 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 (略) 应当 (略) 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 (略) :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工作
A2.1 (略) 成员签到
(略) (略) 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略) 签到表见附表A-1。
A2.2 (略) 的分工
(略) 首先推 (略) 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 (略) 主任。 (略) 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略) 主任在 (略) 成员商议的基础上 (略) 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 (略) 文件, (略)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 (略) 附的表格不 (略) 需时, (略) 应补 (略) 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略) 代理机 (略) (略) 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 (略) 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略) 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 (略) 全体成员 (略) 分评审并对 (略) 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 (略) 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 (略)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 (略) 应当对 (略)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装饰装修材料单价偏差、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 (略) 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 (略) 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
A2.5.2在 (略) 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 (略) 自行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 (略) 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 (略) 依法 (略) (略) 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 (略) 全员的审核确认, (略) 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 (略) 的工作成果, (略) 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 (略) 全体成员签名。
A2.5.3投标 (略) 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后, (略) 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附表四),并在规定的时间 (略) 。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略)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审查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 (略) 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略) 资格预审的)。
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 (略) 理;
(1)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 (略) 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 (略) 理。
A3.3响应性评审
A3.3.1 (略)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略) 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总价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 (略) 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略) 分包括的无效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略) 分的规定为准。
A3.4.3 (略) 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无效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略) 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 (略) 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 (略) 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 (略) 。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略) 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 (略) 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方案阐述评审和评分;
(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5)企业信用评审和评分;
(6)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7)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8)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 设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安全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文明施工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施工环保措施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2 | 优的计2~1.7分,良的计1.6~1分,一般的计0.9~0.1分,缺项计0分。 | |
合计 | 20分 | |
A4.2.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施工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A。
A4.3方案阐述评审和评分(B)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阐述,并回答评委提问 | 10 | 阐述人需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 (略) 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阐述, (略)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阐述,再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
合计 | 10分 |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回答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B。
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 | 2 | 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其他计0分。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2 |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计0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1 |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略)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得1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0.5分,最多扣分不超过1分。 |
合计 | 5分 | |
A4.3.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 (略) 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6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C。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总价得分 | 65分 | 见A4.4-(2) |
A4.4.1(1)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对低于投标成本价 (略) 应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投标成本警戒线计算公式:D=L×(1-W%)
D—投标成本警戒线
L---最高投标限价
W—投标成本警戒值
W取值范围可参考下列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8-15;市政工程8-12;其他工程(如单独发包的土石方工程等)8-18.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值为:%
(2) 投标总价得分(65分)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 (略) 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 -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5-P×K×100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02;Bn小于J时,K取0.01。
A4.4.2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分 (略) 评分,使用附表A-6汇总各项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
A4.5企业信用的评审和评分(E)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信用 | / | / |
根据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7记录对企业信用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E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其他 | / | / |
根据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8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E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 (略) 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 (略) 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略) 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 (略) 理。
A4.7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 (略) 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根据本章第3.3 (略) 。
经补正、修改的内 (略) 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均视为细微偏差扣分因素(即不属于附件B:无效标条款中列出的错误内容的)。并使用附表A-9记录对对扣分因素的评分结果,其累计记录为F。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补正、修改的内 (略) 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 | (略) 细微偏差扣1分 | |
合计 | 5 | |
A4.8汇总评标结果
A4.8.1详细 (略) 结束后,按照附表A-10的格式汇 (略) 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 (略) 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略)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略) 根据本章的规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 (略) 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
A5.1.2 投标人数量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 (略) 。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的, (略)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略) 根据本章第3.4.2 (略) 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 (略) 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 (略) (略) 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略) 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无效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略) 在 (略) (略) 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 (略) 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略) 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 (略) 需对施工 (略) 暗标评审的, (略) 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 (略)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略)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略) (略) 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略) 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 (略) (略) 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 (略) 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略) 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略) 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 (略) 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 (略) 成员,其已 (略) 为无效。 (略) 文件 (略) 成员 (略) 确 (略) 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 (略) 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 (略)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
附件B:无效标条件
无效标条件
B1.开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 (略) 理:
B1.1 (略) 文件要求送达的;
B1.2 (略) 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B1.3 (略) 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签署的除外);或者包封套破损严重并且足以看见投 (略) 有内容的;
B1.4 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B1.5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B2. 评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 (略) 理:
B2.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2.2 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B2.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2.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 (略)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2.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略) 资格预审的);
B2.6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采购资格后审的)或资格预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已提交变更手 (略) 评审合格的除外);
B2.7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
B2.8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略) 人提供不一致的;
B2.9 (略) 人工 (略) 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的;
B2.10 (略) 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B2.11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 (略)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2.12 (略) 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2.13 (略) 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B2.14 (略) 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B2.15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备注: (略) 集中表述的, (略) 不得作为界定无效标的依据。
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备注: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将启动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具体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D:(如下)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D)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D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略) 分, (略) 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为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 (略) 评审和判断时, (略) 规定的办法。
D1.评审程序
D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 (略) 应 (略) (略) 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
。
(说明: (略) 文件中明确的投标警戒线作为下限值,具体为:。此处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废标。)
D1.2对投标价格 (略) 评审
(略) 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 (略) 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
(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3)分部分项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7)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8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D1.3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 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 (略) 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D1.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略) 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 (略) 合 (略) 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2.评审的依据
(略)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施工组织设计;
(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6) (略) (略) 价格水平;
(7) (略) 在地工 (略) 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8)经审计的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
(9) (略) 附其他证明资料;
(10) (略) 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
D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略) 对已标价工 (略) 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 (略) 修正,按附表D-1的格式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
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D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略) 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项目,并按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同项目的价格对错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错漏项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 (略) 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 (略) 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
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D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项目的价格;
填写附表D-2,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5.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同项目的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不合理项目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 (略) 认为不合理报价项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认为需要)。
D5.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 (略) 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3的 (略) 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 (略) 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6.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6.1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 (略) 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 (略) 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项目,则按该相似项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项目与不合理报价项目之间 (略) 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项目的资源或生产要 (略) 修正;
其他情况下,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 (略) 修正;
如果最高投标限价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 (略) 应对此类价格 (略) 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 (略) 认为需要);
(略) 文件不应当报价的项目,则直接删除该项目的价格。
D6.2 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和修正
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4格式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 (略) 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一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一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 (略) 修正;
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 (略) 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 (略) 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 (略)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
D7.2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D8.1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国 (略) 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 (略) 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 (略) 修正;
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 (略) 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 (略) 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 (略)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
D8.2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9.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 (略)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 (略) 分析和修正。
按附表D-5 (略) 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 (略) 分析。
按附表D-6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略) 对上述D3至D10条的 (略) 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附表D-7),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 (略) 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 (略) 可以同时要 (略) 补正。
(略) 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 (略) 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
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项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按附表D-7格式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 (略) 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 (略) 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 (略) 信服。
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略) 应按照附表D-8的格式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 (略) 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备注:同“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附件E。
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备注:同“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附件F。
特此说明
紫云自治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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