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机供品(啤酒)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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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机供品(啤酒)招标变更


1.招 (略) 分投标主要资格条件第四条由“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均须提供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略) 理”变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均须提供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略) 理”。


1.招 (略) 分投标主要资格条件第四条由“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均须提供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略) 理”变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均须提供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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