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壶屿跨海桥梁)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补充通知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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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壶屿跨海桥梁)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补充通知01号


  
  1、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人具备国家或省 (略) 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的能力范围必须包含海洋水文、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生态”修改为“比选申请人具备国家或省 (略) 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的能力范围包含海洋环境监测等相关内容,满足本项目开展工作要求”。

  2、问:根据规 (略) 分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是可以做海洋跟踪监测的。

  答:比选文件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海洋监/检测证书”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海洋监/检测证书或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比选人:漳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