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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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招标变更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
招标申请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
标题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内容


1、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运营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结算完毕后的第二年开始,于每年监测达标后,按1%比例逐年返还,不达标不返还。运营履约金是指什么? 



答:履约保证金不再做要求。 





2、招标文件P34-P35 :“3财务状况-评分标准: 



1、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4分; 



2、70%<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2分; 



3、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1、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3分; 



2、35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2分; 



3、20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35亿人民币,得1分; 



4、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20亿人民币,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请问:鉴于 (略) 业发展情况,多是通过各施工方、运营方强强联合,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因此对于投标人财务实力的考核情况应分别考量,才切实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中资产负债率情况主要是考虑投标人长期投融资能力,应作为对运营单位的考核指标;而净资产能力则作为对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期资金情况,应作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指标。 



因此,从政府方招大招强的角度,建议从目前国内P (略) 环境出发,将本项调整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 



1、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4分; 



2、70%<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2分; 



3、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 



1、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3分; 



2、35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2分; 



3、20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35亿人民币,得1分; 



4、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20亿人民币,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同时相应备注修改为: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运营方)应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该财务报 (略) 备案或 (略) 业务防伪报备或由审计机构(包括 (略) )出具证明文件证明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须提供已备案或已防伪报备或审计机构(包括 (略) )出具证明文件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 点击查看>>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数据应具有衔接性,若出现异常变化,须说明具体原因, (略) 理。” 



答:按招标 (略) ,此项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中P33:原文规定: 



“1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EPC 0或PPP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业绩: 



1、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每项得1.5分; 



2、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的每项得2.5分; 



3、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30亿元的每项得3.5分; 



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 



注:(1)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2)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指以 (略) 工程,另包含以下任意两项的水系(江、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①河道(江、湖)疏浚(清淤)工程;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③水生态修复工程;④河道整治工程;⑤ (略) 理工程。…… 



请问: 



有鉴于目前水环境项目多通过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其中可能包括设计单位、金融机构等,且各方即有分工也有配合,如果仅按“参与家数投资额均分”则不能全面体现投标人业绩实力。 



建议本项目修改为: 



(1)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协议》等文件为准。 



答:此项特指运营方业绩,均分亦指参与运营的家数。按招标 (略) 。 





4、请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EPC项目能否提供经批复的工程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来证明施工单位的合同额? 



答:附件中已附可研,第13章即为投资估算表。 





5、联合体投标,原件核查资料是否仅需要提供施工单位的2016年审计报告?还是需要各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原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P33 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处的备注信息。 





6、若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的财 (略) 是否只需附施工单位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还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均附财务报表? 



答:施工方。详见招标文件P33 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处的备注信息。 





7、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运营)公司? 



答:需要,参考合同说明。 





8、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施工项目,获得……”。 



(略)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 号),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综合 (略) 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 



根据 (略) 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两大类,其中市政公用工程占比约65%,以排水工程为主;水利水电工程占比约35%,以水系连通、补水、清淤、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程为主。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限定为承接的市政类项目, (略) 项目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内容的实际情况,又扩大了市政公用工程的范围,使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燃气、热力等原本与本项目毫不相干的 (略) 获奖项能够得以认定,即奖项设置仅考虑市政类,既不符合实际,也有失公平。 



该招标项目定义为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体现了岸上岸下一体治理、统筹推进的“系统治理”理念。既然包含了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两大类,属于综合整治,就应该发挥市政和水利水电 (略) 长, (略) 限于某一特定类型。故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项目,获得……”。 



答:按招标 (略) ,此项不予调整。 





9、(4)运营: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 



注:①. 以上本项目承包范围以有 (略) 门(含有关单位)审定的批复、纪要及其他文件为准,承包人同意按照有 (略) 门的 (略) 。 



为保证运营方案的完整性,能否可尽快确定运营内容? 



答: (略) 人跟中标单位确定。 





10、施工工期计划描述:“2、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分子 (略) ,总体须确保 * (略) 有设计及施工任务”。运营期限描述:“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的次月第1日起算” 在分项或子项交付运营,整体尚未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发包方是否支付经财政审核后的运营经费? 



答:不支付。 





11、“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项目范围广,涉及到的河涌多,假定个别河涌不达标,运营费用是否按照按照达标率支付(即发包人是否制定运营绩效考核细则)? 



答:不达标不付费;运营绩效考核细则暂未制定。 





12、本次整治提升工程治理目标是河涌流域 * 日前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是不是总氮除外了?可研中没有详细的阐述总氮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运营期的服务标准是否有呢? 



答:根据《招标文件》P39页,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中有对总氮的要求。运营期服务标准细则尚未制定。 





13、可研P191:农村 (略) 理设施工程量表,设施数量25座; 



可研P315:农村 (略) 理设施工程量表,设施数量23座; 



问题:可研说明中农村 (略) 理设置数量与工程估算表中数量不一致,需明确。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4、可研P146: (略) 镇 (略) 规模1.38万m3/d; 



可研P314: (略) 镇 (略) 规模1.45万m3/d; 



问题: (略) 规模。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5、另 (略) (略) (B2号)需扩建2万m3/d。远期 (略) 新沙岛新建一座 (略) (B1号),设计规模0.25万m3/d。 



问题:工程估算 (略) (略) 内容,是否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6、评分标准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中标 (略) (略) 门 (略) 备案的方可认可。”怎样体现已 (略) 备案?” 



答:加 (略) 公章或者备案章。 





17、可研中缺少 (略) 工艺流程介绍。 



答:可研工艺仅供参考。 





18、(1)本次设计仅考虑污水主干管及截污管,不考虑街道污水支管。 



问题:街道污水支管建设影响到工程范围内污水截流效果,请问街道污水支管建设是什么时间? 



答:等中标单位产生后,有了具体方案才能确定。可研仅供参考。 





19、可研报告中未对道路 (略) 说明。 



答:可研仅供参考。 





20、可研中截流倍数为1,初雨面源污染仅靠湿地措施保证不了水质指标,可否考虑调蓄池、初雨 (略) 理面源污染?可研中仅考虑人工湿地工程费用,未考虑沿河初雨截流管费用。 



答:可研仅供参考。 





21、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工期为33个月,鉴于本项目存在多个分、子项目,能否在各个分、子项目完成后独立验收?能否提 (略) 入运营维护阶段?能否提前支付相应的款项? 



答:由于整个流域水体相互连通、互相影响,分项、子项工程完成并不能确保水质改善。故不能在各个分、子项目完成后独立验收。 (略) 文件规定要求,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略) (略) 。 





22、招标文件第33页二商务标评审内容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备注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和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请问:有的项目申报获奖时是以总项目名称来申报,而项目合同是分段分别签订。此类获奖项目,除提供获奖证书外,是否提供项目任一分段合同即可? 



答:不能。获奖项目名称必须与合同名称一致,投标单位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总承包单位。 





23、可研方案中未对补水水质分析,对是否能达到地表水V类的水质补充方案没有明确。 



答:可研仅供参考。 





24、招标文件第32页二商务标评审内容1类似项目业绩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注: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本条要求的是联合体设计方设计业绩,请问:若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共同中标承担,但设计工作由设计单位独立完成,此类项目业绩是否应该认定为投标人独立完成?业绩金额认定不以项目参与家数投资额均分?(同此问施工业绩及运营业绩) 



答: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以设计为例:联合体共同承担的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设计单位参与设计,业绩金额认定以项目参与设计的单位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25、可研中护坡断面形式不明确。 



答:可研仅供参考。 





26、招标文件第9页32条的装订要求技术标函采用A4纸装订成册,请问:技术标函中的图纸能否采用A3打印折叠成A4后装订? 



答:可以。 





27、1、缺少总规、雨污水专项规划、防洪排涝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给水规划、 (略) 市规划等规划类文件。 



2、缺少可研附图。 



3、缺少现 (略) 资料, (略) 市镇区雨污分流工程资料。 



答:可研附图可以提供,其他资料没有。 





28、根据2.5招标范围(2)勘察:“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等”,但2.3工程概况“勘察费按综合单价为140元/延米,总价不得高于2000万元”仅体现勘察钻探计费方式,未体现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的计费方式,请问本工程勘察是否包括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若包括,该部分费用如何计量? 



答: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在中标单位产生后由具体的设计需求决定,其费用在不突破控制价的情况下可调整。 





29、请明确运营费中合理利润率上限为5.8%是税前还是税后。 



答:合理利润率上限5.8%为含税利润率。 





30、一、估算说明:1、现有管道修复费用指标参考《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中型管道维护费用确定。《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中丢项较多,建议参考《 (略) 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 



答:估算已经发改审查通过,不能再上调。 





31、关于《可研报告》P233河面保洁工程、 (略) 扩容改建工程和P237引水循环工程措施和流域水系连通工程, (略) 内容中。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32、关于《可研报告》P62工程区域水系概况介绍到本项目涉及205条河涌,但在P219页8.3.2面源污染治理方案中写着本项目流域内共有211条河涌,且河涌总长度前后不一致。 (略) 内容共涉及多少条河涌。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33、关于河道治理过程中清运出的垃圾,最终去向请明确? 



答:由中标单 (略) 考虑,但须经招标人及 (略) 审批同意。 





34、1、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水系循环、补水、水系连通、河道护砌内容。 



2、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管线迁改费用。 



3、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交通疏解费用。 



4、缺少现状挡墙安全检测、现状底泥、水质检测费用。 



5、缺少沿线截污管征地费用。 



答: (略) 金额内。本次招标费用仅为工程费。 





35、关于《招标文件》P29第2项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写到:连续三年获得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问:投标人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完成的企业重组同时更换法人名称后是否依然符合此项评分标准? 



答:不符合。获奖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6、 (略) 费用是 (略) 土建费用? 



答:本项目暂不考虑。 





37、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 (略) 的投标人是写牵头人单位名称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提交,并加盖牵头方公章。 





38、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3.1.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由于境外法律与境内法律不一致,容易产生纠纷,请明确境外注册是否能参与该项目? 



答:不能。 





39、招标文件中P35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的评分标准里,请明确“市政类设计项目”的工程范围。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办法(2016修订)》中“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及申报条件”中第六条有明确划分类别“九、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略) 的《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也有对市政园林工程作出划分。请明确“市政类设计项目”的工程范围。 (略) 项目,交通工程、拆迁项目是否属于市政项目? 



答:市政 (略) 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附件3-17《 (略) 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建设项目认定为准。 





40、招 (略) 负责人是否可以选择不填写? 



答:投标人若在 (略) 的,可以不填写。 



41、运营人员除了运营负责人可否不填写其他人员,且其他人员是否需要相关证件及证书? 



答:可以,看各单位配置。 





42、联合体协议中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手签字,可否使用签名章代替? 



答:联合体协议书中法人代表必须亲笔签字,不允许使用签名章代替。 





43、招标文件P55页中的承 (略) 有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略) 公章,还是只在承诺书 (略) 有成员方单位全程并加盖牵头方单位公章,请明确。 



答:承诺书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44、关于项目的运营 (略) 描述但不统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5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招标范围均是“(4)运营: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而《招标文件》十一(四)的管理运营2.提到“运营管理范围包 (略) (略) 、水闸、排水管渠、河道及其他排水附属建(构)筑物等的运营及维护。按有关规定及 (略) 管渠、检查井、河道的疏通和养护、保洁、巡查,进行检测和修复工作,……”;在《项目合同》中第一节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二、承包范围“(4)运营:包括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请描述项目的运营范围。 



答: (略) 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再详细确定,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45、请明确:该项目的运营范围是否包含可研 (略) 、 (略) ?是否含目前已建的 (略) 和阜沙 (略) 理厂? 



答:可研方案仅作参考。 





46、关于项目的水质目标多个文件描述但不统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1质量要求3、项目水质目标:本次整治提升工程治理目标是河涌流域 * 日前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项目规划建设目标“(3)实施目标与指标 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项目合同》中第一节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项目合同》中78页“一、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目标 通 (略) 生态的养护和修复,消除河道的黑臭和富营养化现象,持续提升河道的水质。具体目标为:河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指标必须都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不黑不臭考核要求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水质指标以 (略) 检测为依据。”请明确项目的水质目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47、请明确项目水质目标是否是: * 日前,河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指标必须都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不黑不臭考核要求,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水质监测断面和频率是否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答:是的。 





48、请明确项目的水质目标是否包含农村MBR一体化 (略) 理厂各自的水质目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49、《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41.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明确: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请明确仅是牵头方公章还是联合各方成员公章?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50、请明确合同标的是否含增值税? 



答:包含。 





51、招标文件第2页,“设计:包括且不仅限于 (略) 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仅限于 (略) 分是否有最高比例限制? 



答:没有。 





52、招标文件第43页。“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非暴雨季节如何定义?降雨期间是否有水质考核免责期?主要指标具体是哪些?建设期期间(2020年底前)是否有水质考核要求? 



答:暴雨一般指每小时降雨量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的降水。由此引发的持续几天的河水暴涨期间属于暴雨期。降雨期间的水质考核免责要根据降雨强度等实际情况,在产生中标单位后具体协商,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建设期期间(2020年底前)没有水质考核要求。 





53、可研中的工程技术方案是否必须遵循?或仅供参考?投标人是否可以对可研内的 (略) 调整? 



答:可研中的工程技术方案仅供参考,投标人可以对可研内的 (略) 调整。 





54、是否提供原始地形图、排水专项规划、防洪专项规划等相关资料? 



答:不提供。 





55、投标文件有无格式要求,字号型号、大小,行间距可否明确? 



答: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 (略) 编制,对字号型号、大小,行间距由投标人按美观角度考虑自定。 





56、招标文件第40页,“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请明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需要达到50年一遇? 



答:现阶段尚无初步设计方案,暂时无法明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需要达到50年一遇。 





57、招标文件第17页。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内容之一。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内容之一。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58、招标文件第64页。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可由投标人自拟。 



答:封面格式可由投标人自拟。 





59、招标文件第26页。19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略)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答:( (略) 分)评委审查内容“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略)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略) 理。 





6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仅提供了参考封面,格式自拟,而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属于废标条款,相互矛盾。请明确是否有规定格式要求?“未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的”,具体指哪些格式? 



答:不矛盾。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自拟的, (略)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1、招标文件第39页。(2)主要指标 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 (3)实施目标与指标 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 



基本消除、全市消除相互矛盾。请明确是断面达标或者是全面消除劣V类?若要求断面达标,请明确监测指标、监测断面、监测频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62、招标文件第9页。装订要求:其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函、商务标函和投标报价标函均采用A4纸装订成册。附录图纸可否采用A3纸? 



答:可以。 





63、泵站及水闸,需拆除重建,可否提供混凝土安全鉴定报告? 



答:不提供。 





64、 (略) (略) ,对应的排涝灌溉面积?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对应的排涝灌溉面积无法提供。 





65、需澄清条款: (略) 2.5招标范围 



澄清事项:2.5条第一款约定,“设计包括且不仅限于 (略) 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略) 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 (略) 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烦请澄清“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的内容。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的具体内容暂时无法确定。 





66、需澄清条款: (略) 2.5招标范围 



澄清事项:2.5条第三款约定,“施工(含采购)包含本工程 (略) 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保证流域水质可以稳定持续达标,投资可控),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烦请澄清施工图以外的范围之内涵。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以外的范围暂时无法确定。 





67、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六、工程监督管理 



澄清事项:“设计阶段”条款约定,“由中标人负责设计, (略) 人的意见,对所提交的 (略) 修改和优化完善(包含 (略) 分初步设计提出的修改设计)。按有关规定采用新型材料设计和节能施工图设计。” (略) 人意见的反馈环节,以切实达到优化图纸的目的。 



答:投标时无需考虑。 





68、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八、竣工验收 



澄清事项:该条约定,“中标人应完成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合同、招标文件 (略) 有工作, (略) 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初验完毕后,由当 (略) (略) 竣工验收并完成各相关事项的验收手续;规划、综合验收、房产证办理由发包人负责协调,中标人负责协助, 如因中标人未能提供符 (略) 门的档案资料,导致规划、综合验收 (略) 的,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实践中,未能提供符 (略) 门的档案资料存在多种情况及原因,烦请澄清,能否将认定违约的条件限定在因中标人的原因之范围内。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9、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澄清事项:关于支付,该部分条款约定:①关于设计费用,每个子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该子项工程估算额的 4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该子项目工程估算额的 70%;②关于勘察费用,勘察测量工作完成至100% (略) 人所有需要的成果文件后,累计支付至审定勘察费的100%。烦请澄清: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标准及审查时间长度② (略) 有需要的成果文件的具体内容。 



答: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标准及审查时间长度以 (略) 市相关审查流程为准,②招标人以水质达标为最终目的,所需成果文件的具体内容 (略) (略) 有相关成果为准。 





70、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该部分条款约定,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人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费用”,且举例说明了该类费用包括包括“ (略) (略) 门的意 (略) 修改的费用和可能需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或中介单位来完 (略) 发生的一切费用。”烦请澄清,除了举例说明的费用外,该类费用还包含其他那些种类的费用。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除了举例说明的费用外,该类费用包含的其他种类费用暂时无法全面考虑。 





71、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需要办理道路封闭、开挖、爆破、停水、停电等申请审批手续的,由中标人负责 (略) 门办理相关 (略) 产生的费。” (略) 人的身份差异,烦请澄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可否由投标人给予适当程度的帮助。 



答:问题有误。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与中标人的流程相当,不存在可以帮忙的说法。 





72、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投标人必须考虑保护本项目范围内 (略) 有地上、地下已有构筑物及管线,由此发生的保护、检测及损坏修复(或赔偿)等 (略) 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 



根据《项目合同》第二章“通用条款” 7.1.7的约定,发包人有提供施工障碍资料的义务,即“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 (略) 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 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鉴于发包人有义务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如果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导致产生相应损失的,相应的 (略) 由中标人承担。烦请澄清该等情形下,中标人承担费用的具体范围。 



答:投标人必须考虑保护本项目范围内 (略) 有地上、地下已有构筑物及管线,若招标人已经明确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或口头告知施工障碍仍造成保护、检测及损坏修复(或赔偿)等 (略) 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73、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由于天气因素引起的为保证项目内容完成引起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等费用),中标后不调整”;“ (略) 考虑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如因自然灾害、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费用”。鉴于该等条款中描述的情形属于不可抗力,应由协议双方合理分担相应损失,烦请澄清该等情形下对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 



答:该部分条款虽属于不可抗力,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进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不予调整。 





74、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 (略) 分支付费用, (略) 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由予以赔偿。”鉴于招标人可控范围内的政策变更不属于不可抗力,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相应风险不应由投标人予以承担。 (略) 人可控范围内的政策变更的情形下,具体的补偿规则。 



答:目前政策依据为 (略) 市政府文件, (略) 人可控范围,无法提供补偿措施。 





75、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管理运营,该部分条款约定,“若运营管理过程中,水质达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中标 (略) 应全面负责,直至合同目的的实现,招 (略) 支付费用。”鉴于水质不达标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及原因,烦请澄清,能否将此条款中责任条件限定为投标人原因。 



答:水质不达标产生原因有些较难界定,具体运营考核方案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6、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4条约定,“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 (略) ,不能 (略) 的,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50000 元。” (略) 情况的复杂多变性,烦请澄清,能否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责任豁免权,即如因合理原 (略) ,不认定为违约。 



答:不能,按招标 (略) 。 





77、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5条约定,“拟投 (略) 有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更换。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申请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变更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每人每次计扣人民币100万元违约金。”烦请澄清发包人对此事项的审核时间,且如位于约定时间审核完毕,默认同意申请。 



答:审核时间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8、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6条约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施工项目负 (略)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发包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承包人若违反有关规定的,在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 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给 (略) 作不诚信单位予以备案,并取消该单位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建设项目一年的投标资格。”烦请澄清“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的具体认定标准。 



答:“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的具体认定标准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9、需澄清条款:二、承包范围(3)施工 



澄清事项:第3.1条约定,“本工程设计 (略) 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保证流域水质可以稳定持续达标,投资可控),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 烦请澄清施工图以外的范围之内涵。 



答:现阶段没有施工图,施工图以外的范围暂时无法确定。 





80、需澄清条款:第1.5.3款 



澄清事项:烦请澄清发包人的技术要求。 



答:发包人将在中标单位产生后,另约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 





81、需澄清条款:第3.3.2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后7天内更换完 (略) 。从合理的角度考量,烦请澄清,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能否修改为有合理理由时。 



答:合理理由难以界定,招标文件维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的条款。 





82、需澄清条款:第3.2.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如 (略) 期间,承包人连续二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三日未任命项目经理,应向发包人承担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烦请澄清,上述时间计算是否包含项目经理更换时的衔接过渡期间。 



答:包含。 





83、需澄清条款:第5.2.1款 



澄清事项:关于项目基础资料,该条款约定,“本合同包括承包人对本 (略) 工程勘察,相关的费用或款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承包人签订本合同之后应对工程 (略) 详细地质勘察并将其做为工程设计的依据。”烦请澄清,除了勘察资料,发包人是否可提供其它基础资料。 



答:暂时发包人无法提供其它基础资料。 





84、需澄清条款:第5.2.2款 



澄清事项:第(3)项约定,“由于承包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略) 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其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有可能由非自身以外的原因导致,烦请澄清,能否将引发责任的条件限定为承包人原因。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5、需澄清条款:第5.3.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在 5.3.1 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烦请澄清,非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 (略) 分赔偿责任。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 





86、需澄清条款:第7.2.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中标单 (略) 负责该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量管控、协调工作。包括: (略) 有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本工程范围内引起的施工租地、道路占道、道路修复手续办理及与本工程 (略) 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地铁、消防、 (略) 门一切手续办理及维稳协调工作。” (略) 人的身份差异,烦请澄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可否由投标人给予适当程度的帮助。 



答: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与中标人的流程相当,不存在给予适当程度帮助的说法。 





87、需澄清条款:第12.1.4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承包人向发 (略) 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略) 工程完工后 40天。承包人逾期提交和竣工验收报告的,以本工程终审结算价为基数,每逾期一个月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减终审结算价的 3%,以此累计,逾期超过 5个月承包人仍未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本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发包人不再办理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工程款支付,但工程仍应按发包人指定的期限无偿移交给发包人。 ”鉴于该等情形下,承包人已支付了相当程度成本,烦请澄清,可否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答:逾期未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属承包人自身失误,不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88、需澄清条款:第13.7款 



澄清事项:第(8)项约定,“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 (略) 调整, (略) 人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鉴于建设范围的变更对承包人的影响较大,烦请澄清,能否由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 (略) 。 





89、需澄清条款:第16.3.1款 



澄清事项:第(1)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承包 (略) 为累计构成一 (略) 为”。烦请澄清, (略) 为累计几次构成一 (略) 为。 



答:三次。 





90、需澄清条款:第16.3.1款 



澄清事项:第(5)项约定,“赔偿损失和工程移交。本合同因承包人原因被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对于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包人应全额赔偿给发包人,对于已建成或未建成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无偿移交给发包人,且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对价。” 鉴于该等情形下,承包人已支付了相当程度成本,烦请澄清,可否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答:不考虑。 





91、需澄清条款:第16.1.3.5款 



澄清事项:第(1)项约定,“承 (略) (略) 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略) 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鉴于现实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实可能并不属实,烦请澄清,可否增加限制性条件,即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且属实。 



答:按招标 (略) 。 





92、关于《招标文件》P39-4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 项目规划建设目标》的地表水V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需明确运营期内的考核是全指标考核还是主要指标考核? 



答: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93、关于《招标文件》P3《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分》写道“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 



问:请明确本次投标方运营工程内容的边界, (略) 中的新建工程内容?还是负责运营本项目流 (略) 有新建和已建的工程内容。 



答:负责运营本项目流 (略) 有新建和已建的工程内容,运营细则后续签订补充协议。 





94、本工程付款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建设期支付工程费用的60%,工程费用的40% (略) 人确认后支付)……” 



请问: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是否指“在5年运营期内每年支付8%工程款及当年利息?”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95、HDPE、搅拌桩10m,纵向间距1m,横向间距0.5m,综合单价中是否包括基坑支护、道路破复? 



答:已包含 





96、底泥清淤,含外运10km, (略) 理费。 



1、可研 (略) 理厂工艺、位置不明,运距是否合理考虑。 



2、清淤单价偏低。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97、截流工程我们拟定截取居民生活污水95%和工业污水的100%。 



工业污水水质复杂,可研中将 (略) 截流进 (略) 理厂, (略) 理厂并未对工业污 (略) 理措施,且 (略) 理厂及 (略) 理站进水水质指标按照生活污水确定,工业污水混入将 (略) 理站运营不达标。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98、P32 类似项目业绩,“1、分包: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协议书)及分包合同(协议书);2、指定: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请问:如果承建一个总包项目的两家分包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有且仅能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原件,两家单位的投标业绩应同时认可,该理解是否正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业绩认定应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99、本工程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之外,承诺书、报价函、所有资料复印件等需 (略) ( (略) ),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答:是的。 





100、一、P5 运营期从整体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开始,如分项工程施工完成需要提前运营,运营费用是否提前支付,若运营时间超过整体运营期限,是否付费? 



答:不提前支付, (略) (略) 。 





101、二、P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点” (略) 有投标文件按照A4纸装订, (略) 有设计附图及附件表格类采用A4纸打印;另外是否技术标函:设计、建设、运营方案必须合并装订为一册; 



答:设计附图及附件表格类可采用A3纸打印。技术标函建设及运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须合并装订为一册,但如果由于文件过厚,可采用分册装订。 





102、三、P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条款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条“签字盖章要求”的第7点“如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说明不一致,建议41.5修改为“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且是否除联合 (略) 有文 (略) 均指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答:是的。 





103、四、P14招标文件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与第29页技术标评审内容中“二、围绕水质达标,对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设计优化建议”理解上有矛盾,请明确 (略) 指的内容; 



答:不矛盾, (略) 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104、五、P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废标条款第6条“现场未提 (略) 保缴费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原件的” (略) 保缴纳证明是否仅限于三个项目负责人。 



答:不是。 (略) 保缴费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原件中的人员指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主 (略) (略) 人员。 





105、六、P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EPC 0或PPP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业绩: 



1、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每项得1.5分; 



2、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的每项得2.5分; 



3、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30亿元的每项得3.5分; 



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 



    问题一:上述类似项目业绩的评审是否有参评个数的限制? 



    问题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未对运营方设置资质等级要求,但对类似工程业绩有评审,那么类似工程业绩应视同为对联合体运营方资质等级要求。若两家都可同时参与计分,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运营方能力的评判要求。另根据招标文件p3第3.2款“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若出现两家运营单位均可为牵头单位,但必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运营单位代表方)”据此,我方认为运营方的类似工程业绩视同资质等级要求,应以联合体运营方中业绩低者为准且不得累加或者仅对联合体运营 (略) 评审,而不是两家运营方的业绩都能参与评审。 



以上理解是否准确,请予澄清。 



答:问题一:没有限制。 



问题二:根据招标文件,两家运营单位业绩都能参与评审。 





106、七、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每个得1分;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级别计分。) 



2、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每项得1分;优质奖(或银质奖)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问题一:经查实,全国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的,只有 (略) 和 (略) 两个直辖市,且 (略) 的土木工程学会不具有评选优质工程奖的职能。据此, (略) 文件仅将该奖项作为加分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议取消上述评审项或增加与“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对等的“省级(含直辖市) (略) 颁发的市政类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作为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问题二:经查实,2010年至今, (略) 仅于2015年颁发过一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且该项奖项已停止评审。仅以此奖项作为评审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议取消上述评审项或增加与“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优质奖(或银质奖)”对等“中 (略) 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作为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答: 问题一:不增加评审奖项,关于省级(含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认定参考第174个问题的回答。 



问题二:招标文件P33页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的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2、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每项得1分;优质奖(或银质奖)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修改为“2、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给排水类设计项目,获得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一等奖,每个得1分;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二等奖,每个得0.5分。” 







107、八、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施工项目,获得:1. 由中 (略) 颁发的中国市政金杯奖,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或由 (略) 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奖项计分。)2.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过由中国施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2分;连续两年获得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1分;获得过(但不连续)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0.5分。(投标人证书以得分最高计算且不累加计分,本项最多得2分。)”。 



    问题一:除上述奖项外,中国施 (略) 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同属于市政类施工的国家级奖项,建议增加“中国施 (略) 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此项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问题二:上述“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过由中国施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略) 的“连续三年或以上”是否限定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年或以上?请予以澄清。 



答:问题一:不增加评审奖项,按招标 (略) ; 



问题二:限定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年或以上。 





108、九、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环 (略) 或省级环 (略) (略) 能力评价为依据,获得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评价证一级得6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2分。(截至投标截止日,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以得分最高的一家计分,得分不累加。”     



    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未对运营方设置资质等级要求, (略) 能力评价有评分, (略) 能力评价应视同为对联合体运营方资质等级要求。另根据招标文件p3第3.2款“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若出现两家运营单位均可为牵头单位,但必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运营单位代表方)”据此,我方认为 (略) 能力评价视同资质等级要求,应以联合体 (略) 能力评价低者为准或者仅对联合体运营 (略) 评审,而不是两家运营方的任意一家。 



以上理解是否合理,请予澄清。 



答:根据招标文件,两家运营方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109、十、P39招标文件“第五章五、项目规划建设目标_3_实施目标与指标”中“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请明确是否指2020年水质至少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另外,该处列明地表水Ⅴ类标准共24项指标,是否指验收考 (略) 24项。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110、十一、P39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划建设目标中“(2)主要指标”相关水质指标是否与绩效考核指标相关联,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水质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111、十二、P40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划建设目标中“3.2防洪排涝治理目标” 未明确具体标准,建设 (略) 分达标整治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阶段暂不考虑。 





112、十三、P43招标文件中描述如下: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①工程款支付(3)“剩余30%工程款于开始运营起,每年支付剩余30%工程款的5%及当年利息,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并停止当年计息,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澄清公告中描述如下:据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01号)中的第6项: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建设期支付工程费用的60%,工程费用的40% (略) 人确认后支付) ①工程款的支付:(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略) 的剩余40%工程款年度支付比例为多少?每年应支付的利息应如何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13、十四、P43招标文件中“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运营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结算完毕后的第二年开始,于每年监测达标后,按1%比例逐年返还,不达标不返还。”问题如下: 



l暴雨季节是否考核?如需考核,非暴雨季节是否可以改到雨后七天内不考核水质; 



l请明确暴雨的标准、具体水质考核指标、暴雨期考核及免责条款; 



l第三方检测是否 (略) ? 



l运营履约保证金每年退还1%,不达 (略) 分是否在后期返还?能否确认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 



答:“暴雨季节是否考核?如需考核,非暴雨季节是否可以改到雨后七天内不考核水质; 



l请明确暴雨的标准、具体水质考核指标、暴雨期考核及免责条款;” 



等问题将于产生中标单位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第三方检测由 (略) 牵头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略) 。 



履约保证金不再做要求。 





114、十五、 (略) 有需填写投标单位或 (略) ( (略) 贿犯罪记录查询表和P56承诺书)是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还是需填写联合体各单位名称。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应该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115、十六、P52招标文件:“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中的“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指的是在 (略) 市公 (略) (略) ?如投标单位无在 (略) 公 (略) (略) 的,是否可以不填写?请明确。 



答:是。 





116、十七、 (略) 贿犯罪查询表是仅需出具一份抑或是联合体各方都需分别出具,且行贿犯罪查询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栏是否仅需填写主办方法定代表人。 



答:出具一份即可,无行贿犯罪查询表格式详 (略) 分。 





117、十八、招标文件未明确水质考核断面,请提出考核断面设置方法,业主设置或总包方提出设置建议; 



答:水质考核断面、考核断面设置方法由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18、十九、投标阶段对技术方案的深度没有明确要求和说明,请予以补充; 



答:以招标文件技术标要求为准。 





119、二十、运营期考核时间和付费时间需要确定?考核方式是随机还是周期考核?考核主体能否明确?水质考核的位置是否能确定? 



答:运营期开始的每年年末考核,考核通过付费。考核方式、考核主体、水质考核的位置以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0、二十一、运营期是否有清淤的要求?是否有淤泥的成分检测报告? 



答:运营期以水质达标为目标具体判断是否需要清淤, (略) 考虑。 





121、二十二、若因为非我方原因,影响后期水质达标,是否可以免责?(比如工业偷排,运营期调水受其他工程影响等) 



答:权责问题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2、二十三、引水方案涉及:1、 (略) 的调度问题,中标人是否通过 (略) 管理方2、引水水源的水质报告是否能出具,各闸口引水量能否确定? 



答:1、 (略) 协调,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2、不出具;引水量暂不确定。  





123、二十四、项目 (略) 是否需要移交运营?现有设备设施(闸坝泵等)是否需要移交运维以及需要运维的数量? 



答: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4、二十五、项目运营期的管理用房和用地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不提供 





125、二十六、对于保洁管理,由于中标人没有执法权,若发现污染源,中标人及时通知执法机构,仍造成污染的水质未达标 (略) 理? 



答:权责问题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6、二十七、另外合同中明确了考核指标为黑臭水指标和V类,没具体说哪些河道是黑臭达标,哪些河道为V类,请予以明确。 



答:所有河涌都必须达到消除黑臭并达到V类水指标,参考招标文件中水质目标。 





127、二十八、可行性研究报告中13.2投资估算表格中“一工程费”中“7河涌淤泥清除费用”是否包含淤泥脱水、 (略) 置费用?若不含,则淤泥脱水、 (略) 置费用如何计列、考虑?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28、二十九、可研阶段截污工程采用的截流倍数取1,与《GB 点击查看>>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版)》第3.3.3条截留倍数宜取2~5不符,若更改截流倍数,会造成工程量与造价的增加,在之后的设计阶段该如何协调这个问题。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29、三十、由于该工程 (略) 分的设计截污管需接至规划污水干管,所以需明确附图中各段规划污水干管的实施时间。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30、三十一、项目合同P3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有24项水质指标,是否要求24项都达标?另外还需明确水质监测的布点及相关规定是否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 点击查看>> 》或其他相关规范中的规定。 



答: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水质监测的布点根 (略) 水质监测工程确定。 





131、三十二、招标公告第2章第2.5条招标范围: (略) 提设计范围为“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范围内”,请予以明确范围;“施工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请予以明确范围;本工程建设内 (略) 理厂,但运营内 (略) 理厂运营,请予以明确; 



答:现阶段尚无初步设计方案,暂时不能明确。运营细则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32、P11  41.10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是否理解为本项目仅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即可,无需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答:是的。 





133、 (略) 的 (略) 人员。 



答:不可。 





134、P33 第2项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是否仅需提供相应证书即可? 



答:还需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按招标文件规定。 





135、p21管理机构负责人需提供聘书,“聘书”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证明。 



答:不可以。 





136、P33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③需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以便查证获奖信息。”,是否仅指获得表彰公示的查询路径? 



答:所有的表彰、证书、奖项都必须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7、P12 41.15业绩查询路径,请问查询业绩路径,是否指中标(中标候选人) (略) 址?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38、p8 投标人须知第30条第1点“投标文件正本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 (略) 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略) ”是否指“ (略) ”? 



答:是。 





139、招标文件P5页,“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从5月份算起到 * 日才32个月,与要求的33个月不符。 



答:以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为准。 





140、招标文件第26页,16条中“……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签名的;”与招标文件第56页承诺书中落款的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同,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承诺书落款签字要求为准。 





14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数量, (略) 文件第22页附表中,市政、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一亿元以上:建造师1名,安全员3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4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即可满足要求? 



答:满足。 





14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表中,质检员需提供质检员《 (略) 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但实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写的岗位名称为质量员,请问质量员是否等同于质检员? 



答:是的。 





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栏中,是否分别 (略) 有成员 (略) 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  (略) 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除联合体协议书指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外,其它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44、请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 (略) 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无需提供“分公司负责人”。? 



答:是的。 





145、招标文件里工程概况:本项目污水截污管总长540km,其中 (略) 截污管长252km, (略) 镇截污管长84km, (略) 截污管长204km, (略) 管径为D600mm~1500mm,管道竖向覆土一般不小于1.0m, (略) 排水量1.38万m3/d,结合管道埋深与实际情况采用开挖和顶管施工; 



可研报告:本项目污水截污管总长534.36km,其中 (略) 截污管长252km, (略) 镇截污管长81.36km, (略) 截污管长201km,结合管道埋深与实际情况采用开挖和顶管施工;包括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河面保洁工程、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内容。 



需明确: 



1.招标文件与可研工程量不一致,请明确。 



2.可研报告中 (略) 、 (略) 理厂、 (略) 理站、人工湿地等,招标文件中均为体现,请明确工程内容。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工程内容现阶段不能明确。 





146、① 河道堤防防洪排涝治理目标 



a、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需明确: 



1.哪些河段需要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2.可研投资估算中没有河道堤防项目, (略) 范围内?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工程内容现阶段不能明确。 





147、以上业绩若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证明材料:1、分包: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协议书)及分包合同(协议书);2、指定: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问题:若投标人业绩有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但是无法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找到,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不可以。 





148、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问题:“参与家数”是否可以理解为运营方的数量。 



答:若为设计方,参与家数为设计方数量;若为施工方,参与家数为施工方数量;若为运营方,参与家数为运营方数量。 





149、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 (略) 签到。 



问题:“所有投标人”在联合体投标时是否指 (略) 成员方;“委托代理人”是否为该成员方固定交易员。 



答:“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 (略) 签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委托代理人是否为固定交易员不作要求。 





150、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结算方式,2、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综合单价140元/延米,勘察费不参与评审,中标单位的勘察费按此单价计算,并且固定单价包干,勘察费总价不得高于2000万元。 



   需澄清问题:因为市政工程的勘察工作范围大,作业环境复杂,综合单价140元/延米和勘察费总价2000万元远低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规定,建议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 (略) 计取。 



答:不采纳。按招标 (略) 。 





151、 《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1点(P32)类似项目业绩规定:“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需澄清问题:如项目的PPP合同方或协议中的运营方只有一家,是否 (略) 归属PPP合同方或营运方? 



答:是。 





152、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十一、投标报价说明: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8~9点:施工图设计需补充的地上、水下地形修测,地下管线测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需澄清问题:测量工作是由勘察单位实施,测量费是否包括在2000万元的勘察费用内,同时需要明确测量的结算方法。 



答:包括。在不突破控制价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略) 审计通过。 





153、《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内容中“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 



   需澄清问题:市政类是 (略) 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附件3-17《 (略) 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建设项目认定为准? 



答:是。 





154、《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2点(P33)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规定:“(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环 (略) 或省级环 (略) (略) 能力评价为依据,获得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评价证一级得6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2分”。 



需澄清问题:根据中国环 (略) 规定,从2017年10月起,中国环 (略) 停止颁发《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证书》,而由中环协( (略) ) (略) 颁发《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 (略) 理设施运营服务)。2017年10月后获取的证书,是否为中环协( (略) ) (略) 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 (略) 理设施运营服务)”? 



答:2017年10月后获取的证书与 (略) 变动,本项目不予认可。 





155、《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3点财务信息(P33)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 点击查看>>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数据应具有衔接性”。 



需澄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是否为投标人自身法人主体财务会计报表,而非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答:是。 





156、《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6项中“工程款的支付:(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由年份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需澄清问题:(1)《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与《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0(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项目合同》中“第三节专用条款,14.4  进度款”的内容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为准?2)如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为准,剩余40%工程款及当年利息在项目运营期内如何支付未明确?利息 (略) 5年期贷款利率支付?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5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二、商务评审内容的类似项目业绩里,注(3)符合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是指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http:/ 点击查看>> )入库的PPP项目;入库的PPP市政排水项目是指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里查询的项目信息“ (略) 业”一栏显示为“市政排水(① (略) 理②排水③管网④景观绿化⑤ (略) 市)”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需澄清问题:对于满足“注(2)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指以 (略) 工程,另包含以下任意两项的水系(江、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①河道(江、湖)疏浚(清淤)工程;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③水生态修复工程;④河道整治工程;⑤ (略) 理工程”要求的PPP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略) 业”列入“水利建设—其他”是否满足? 



答:满足。 





158、《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需澄清问题:联合体名称是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还是项目名称。 



答:联合体名称是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15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有市政排水的项目” ,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中包含给排水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该要求? 



答:不满足。 





160、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是否仅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还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均加盖公章?另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是否指牵头人名称(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答:是的,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指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161、若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牵头人提供并加盖牵头人的公章? 



答:是的。 





162、招标文 (略) 贿犯罪 (略) 负责 (略) 负责人?如投标单位 (略) 的, (略) 负责人这一栏? 



答:是的。 





163、根据招标文件P8页的签字盖章要求“7、如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是否可以理解为:标书里除了联合体协 (略) 有标书文件,只要有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就满足要求。 



答:是的。 





164、招标文件P32商务标评审内容中关于业绩的认定以联合体单位均分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参与联合体中的相应工作的家数来均分?如设计单位有1家则认定为该设计单位的业绩,如有2家则该业绩2家均分,以次类推。 



答:是的。 





165、能否提供该项目的前期资料(项目 (略) 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作为附件提供,其他资料不能提供。 





166、招标文件中P5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完成验收通过是指完工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是否不在工期考核范围内。 



答:竣工验收。以工期签证为准。 





167、招标文件中P5 * 前必须达到V类水标准与P43 在非暴雨水质指标基本达到V类水指标要求不完全一致;以哪个为准, (略) 检测指标是主要 (略) 指标,检测方式及频次如何规定?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检测方式及频次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68、招标文件中P5跨流域的水体,即从上游来的污染水源导致的水体不达标如何考核。 



答:招标文件中P5没有跨流域的水体一说。 





168、招标文件中P41 工程概算价是由谁审定。 



答: (略) 、 (略) (略) 门审定。 





169、招标文件中P43 建安工程费的支付: 



①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参考合同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条件及比例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②运营期的起计时间; (略) 分工程内容在建设完毕后即需要同步运营维护,方可实现在 * 日这个时间点满足达到V类水标准的要求。 



③关于运营费用,请问: (略) 运营成本的尺度及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④P43及根据4月13日澄清文件规定,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本项目的运营区域广、服务内容多且服务区域多是公共区域,投标 (略) 运营范围 (略) 无死角的监管,如因偷排或其他非投标人工程及运 (略) 导致的当期及后续一段时间未能满足检测标准,将影响投标人整年的工程款项支付。可否将工程款项支付划分至5年60个月,每一次检测影响的结果为1个月。 



答:①以澄清文件为准。②未提出明确问题。③ (略) 及造价全过程单位共同决定。④不可以。 





170、招标文件中P43运营费用是固定的吗?还是根据实际发生额每年调整。 



答:不固定,根据实际发生额由当年财政审计决定。 





171、招标文件P32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问: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以EPC模式承接且承担该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是否可以按设计业绩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承接EPC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工程 (略) 设计工作,业绩金额的认定是否可以不按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是否可以将此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若该设计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若该业绩为EPC模式,且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承担该项目工程 (略) 设计工作,则业绩金额 (略) 投资额。”



答: (略) 文件要求,设计业绩的认定以参与设计的家数来均分。 





172、招标文件P34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10年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满10年的得1分;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5年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满5年的得0.5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问: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年限可否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将评分标准修改为“提供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证书最早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答:否,以招标文件为准。 





173、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 



现实中存在评奖时间较早,而颁奖时间滞后的情况。比如,某项目为 * 日以前承接并参与评奖,但所获奖项的颁发日期(获奖证书登记日期)却在 * 日之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是否可认为不满足“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的评分标准,不予认定得分。 



答:是,以招标文件为准。 





174、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奖存在颁发机构各不相同的情况,有的省份并不由省级土木工程学会颁发。以 (略) 省为例,该省没有土木工程学会,其优质工程奖由 (略) 省住建厅、浙 (略) 业协会、 (略) 省工程建 (略) 联合颁发。省住建 (略) 业的省 (略) 门,其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代表了全省工程质量最高奖。因此,建议 (略) 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定。 



答:鉴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奖存在颁发机构各不相同的情况,全国各省优质工程 



奖项名称及颁发机构见附表,且由于省级优质工程奖存在分等分级情况,只有最高级别奖项参与计分。如 (略) 市工程建 (略) 颁发的“长城杯”分为金质奖和银质奖两个等级,只有最高等级的“长城杯”金质奖参与评分,其他等级皆不参与计分。 



附表: 







































































































































































































































序号 




省(市) 




奖项名称 




评奖机构 




备注 







(略) 市 




长城杯 




(略) 市工程建 (略)  










(略) 市 




白玉兰奖 




(略) (略) 业协会 










(略) 市 




海河杯 




天 (略)  










(略) 市 




巴渝杯 




重 (略)  










(略) 省 




扬子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 (略) 、 (略) 业协会 










(略) 省 




安济杯 




河 (略)  










(略) 省 




中州杯 




(略) 省优 (略) 组织评审, (略) ,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评审工作的协调、联系。评审的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 (略) (略)  










(略) 省 




楚天杯 




(略) 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 (略) ,评委会下 (略) ,评审办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质量 (略)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略)  




(略) 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 (略) 杯”优 (略) , (略)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 (略) 。 







10 




(略) 省 




(略) 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筑业联合会 







11 




(略) 省 




天府杯 




(略) 省建设监理 (略)  







12 




(略) 省 




钱江杯 




省建设厅、 (略) 和省工 (略)  







13 




(略) 省 




世纪杯 




(略) 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14 




(略) 省 




长 (略) 杯 




(略)  







15 




(略) 省 




龙江杯 




省工程质 (略)  







16 




(略) 省 




(略) 杯 




安 (略)  







17 




(略) 省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 (略) (略) 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 (略) 建处 (略) 评审;建筑装饰 (略) 、省装 (略) (略) 评审。 







18 




(略) 省 




(略) 杯 




湖 (略)  







19 




(略) 省 




汾水杯 




山 (略)  







20 




(略) 省 




(略) 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21 




(略) 省 




飞天奖 




(略)  







21 




(略) 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 (略) 。 



(略) 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略) 、省 (略) 和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 (略) (略) ,办公室设 (略) 。 







22 




(略) 省 




闽江杯 




省工程质协 







23 




(略)  




(略) 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略) 工程建 (略)  







24 




(略)  




(略) 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广 (略)  







25 




(略) 省 




(略) 省优质工程奖 




云 (略)  







26 




(略)  




(略) 奖 




(略)  







27 




(略) 省 




江 (略) 杯 




青 (略)  







28 




(略)  




草原杯 




自治区建设厅优 (略)  







29 




(略)  




雪莲杯 




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 







30 




(略)  




绿岛杯 




海 (略)  









175、该参考合 (略) 分过于简单,不利于我司对该项目运营的综合考量及风险评估。请明确合同以下基本内容: 



1)运营期限、起止时间; 



2)合同签定周期; 



3)提价依据及时间节点; 



4)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运营范围及具体要求; 



6)项目计费方式(单价计算/包干)、 (略) 罚方式、考核方式、付费周期及方法; 



7)项目考核细则(特别是因进水等外因导致的项目超标或不合格的考核方式及免责细则); 



8) (略) 包含的范围(特别是项目改造、大修或外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费用承担方); 



9)外因导致的停产、 (略) 产生的补偿金约定。 



答:合同仅供参考, (略) 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176、条例:14.13.4运营维护费用的结算方式: 



年度运营付费P=项目公司运营成本( (略) 门核实为准)×(1 运营成本利润率),运营成本利润率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运营成本利润率上限控制价为5.8%,投标人报价须小于或等于5.8%。 



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 



请明确: 



①主要指标指哪些指标,“基本达到”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②监测点位的分布、监测方式(瞬时样、混合样、自动检测)、检测频率; 



③子项的检测方式及考核指标; 



④具体付费方式及周期; 



⑤ (略) 运营成本的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 



答: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决定。 





177、参考合同样板,条例: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请明确时空分布90%是是否指90%的监测点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即视为整体达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水质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178、招标文件P46页指出:“按有关规定及 (略) 管渠、检查井、河道的疏通和养护、保洁、巡查,进行检测和修复工作,发现引起水质异常的排放情况, (略) 人,并及时解决因异常排放对水体造成的不良后果”。请明确“异常排放”如何界定?因环境污染事故、企业非法偷排等可溯源的原因或鱼塘退水等面源污染 (略) 谓“异常排放”引起水质异常等是否属于运营管理单位要解决的问题?因解决这些问题产生的额外费用, (略) 理? 



答: (略) 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后确定。 





179、请明确 (略) 、 (略) 理厂提标扩容后是由原运营单位运营还是由中标单位接替其运营? 



答: (略) 、 (略) 理厂提标扩容后的运营存在两种可能模式:1、由中标单位接替运营;2、由中标单位监督原单位运营。具体方案 (略) 到实际运营期前再确定。 





180、请明确运营的具体范围、运营要求及运营阶段的考核方式。满足什么条件正式进入运营期? 



答:运营的具体范围、运营要求及运营阶段的考核方式由后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进入运营期。 





18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工期计划中1、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2、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分子 (略) ,总体须确保 * (略) 有设计及施工任务。由于本项目5月16日截止投标,按最早6月份开工, * 日节点完工,设计及施工工期为31个月,与招标文件中的33个月不符,请问以哪个工期时间为准。 



答:以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为准。 





182、可研报告39页4.1.2.1中(4) (略) 镇属西、北江冲积平原地区,区内地势平坦、河涌密布,区内现共有大、 (略) 涌67条;可研报告42页4.1.2.2中(4) (略) 密布,大 (略) 涌有阜沙涌、牛角涌、横迳涌、大有涌、阜圩涌等79条;2处河涌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83、可研报告12.2第3条提出:本工程开挖料主要为堤防开挖土方和河道疏浚, (略) 分可利用料用于堤身填筑,其余的 (略) 用于河中小岛回填和堤后回填,无 (略) 。而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内容及可研报告中第8章 区域综合整治措施及重点工程项目下的工程内容,本工程无堤防项目及河中小岛填筑项目内容,则河道疏浚挖方及截污工程多余挖方 (略) 地,需指 (略) 地点。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84、参考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但应把发包人列入第一顺序的被保险人,保险费 (略) 支付。”工程保险是否应该为发包人购买?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中计列的保险费未纳入承包人的报价控制价。控制价只包含工程费和勘察设计费。 



答:保险费由承包人购买,承包人不得拒绝承担。 





185、本项目中管材、石材、设备等在《 (略) 市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上未刊登的材料(设备)单价在结算时如何定价? 



答:按 (略) (略) 。 





186、发包人要求 其他要求中“对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人申报的预、结_决_算,经审核,核减额的审核费用由该项目发包人负责,核增额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人负担, (略) 分的审核费用在结算报告中扣除。” 



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与中介预算是什么关系? 



根据国家计委、 (略)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_计价格[2002]10号文_,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答: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即中介预算编制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支付费用。 





187、投标报价说明中“因施工需要道路封闭,设置相关标志、夜警示灯及专人指挥交通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措施项目费中考虑填报报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单中, (略) 分报价。 



答:该部分报价 (略) 考虑进投标价格中。 





188、勘查费招标控制价为:综合单价为140元/延米,勘察费不参与评审,中标单位的勘查费按此单价计算,并且固定单价包干。 



勘查包括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质勘察等内容,请问勘查费如何计量? 



答:在不突破控制价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略) 审计通过。 





189、计费的结算方式为按费率2%计算,并且固定费率包干; 



根据国家计委、 (略)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_计价格[2002]10号文_,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本项目的工程竣工图费用是否包含在2%中? 



答:包含。 





190、投标须知中:运营管理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的次月第1日起算,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请问运营管理期是否可以理解为自 * 日起? 



答:运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正式开始。 





191、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01号)中,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修改为:(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 



请明确剩余的40%工程款是否在5年运营期内均匀支付?修改前的支付条款中对于在运营期内未支付的工程款有计算利息,修改后剩余40%工程款支付是否计算利息请予以明确。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92、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模式,投标人可否成立 (略) (略) ( (略) )职责, (略) 本项目的总承包及运营工作。 



答:不可以。 (略) 文件及附件 (略) 。 





193、参考合同样板(P3)“投标人中标后,须 (略) 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统筹及运营,其中牵头单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请明确关于持股的描述是否有误? 



答:没有。 





194、招标文件及参考合同样板 (略) 涉及“项目公司”和“ (略) ”,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另项目公司( (略) )是否需 (略) 门依法注册成立? 



答:“项目公司”和“ (略) ”均指由中标 (略) ,名称统一为“ (略) ”,须 (略) 门依法注册成立。 





195、商务标函中财务状况要求提供 点击查看>> 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请问:是否只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 (略) 文件商务标函中财务状况要求,若因投标人提供不全导致不得分的, (略) 承担。 





19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聘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请问聘书可否为劳动合同复印件? 



答:不可以。 





197、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的质检员需要提供《 (略) 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名称是否为质量员? 



答:是的。 





19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 (略) 保管理 (略) 文件要求? 



答:可提供由 (略) (略) (略) 保证明。 





19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名称是否 (略) 有成员名称?还是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另 (略) 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还是只盖牵头单位公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指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 





二、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废标条款第16条“ (略) 文件的最低要求,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承诺书”格式填写的,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签名的;”修改为“ (略) 文件的最低要求,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承诺书”格式填写的,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商务标评审内容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每个得1分;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名称及颁发机构详见附表,且由于省级优质工程奖存在分等分级情况,只有最高级别奖项参与计分。如 (略) 市工程建 (略) 颁发的“长城杯”分为金质奖和银质奖两个等级,只有最高等级的“长城杯”金质奖参与评分,其他等级皆不参与计分。),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级别计分。) 



2、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给排水类设计项目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一等奖,每个得1分;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二等奖,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附表: 







































































































































































































































序号 




省(市) 




奖项名称 




评奖机构 




备注 







(略) 市 




长城杯 




(略) 市工程建 (略)  










(略) 市 




白玉兰奖 




(略) (略) 业协会 










(略) 市 




海河杯 




天 (略)  










(略) 市 




巴渝杯 




重 (略)  










(略) 省 




扬子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 (略) 、 (略) 业协会 










(略) 省 




安济杯 




河 (略)  










(略) 省 




中州杯 




(略) 省优 (略) 组织评审, (略) ,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评审工作的协调、联系。评审的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 (略) (略)  










(略) 省 




楚天杯 




(略) 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 (略) ,评委会下 (略) ,评审办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质量 (略)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略)  




(略) 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 (略) 杯”优 (略) , (略)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 (略) 。 







10 




(略) 省 




(略) 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筑业联合会 







11 




(略) 省 




天府杯 




(略) 省建设监理 (略)  







12 




(略) 省 




钱江杯 




省建设厅、 (略) 和省工 (略)  







13 




(略) 省 




世纪杯 




(略) 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14 




(略) 省 




长 (略) 杯 




(略)  







15 




(略) 省 




龙江杯 




省工程质 (略)  







16 




(略) 省 




(略) 杯 




安 (略)  







17 




(略) 省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 (略) (略) 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 (略) 建处 (略) 评审;建筑装饰 (略) 、省装 (略) (略) 评审。 







18 




(略) 省 




(略) 杯 




湖 (略)  







19 




(略) 省 




汾水杯 




山 (略)  







20 




(略) 省 




(略) 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21 




(略) 省 




飞天奖 




(略)  







21 




(略) 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 (略) 。 



(略) 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略) 、省 (略) 和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 (略) (略) ,办公室设 (略) 。 







22 




(略) 省 




闽江杯 




省工程质协 







23 




(略)  




(略) 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略) 工程建 (略)  







24 




(略)  




(略) 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广 (略)  







25 




(略) 省 




(略) 省优质工程奖 




云 (略)  







26 




(略)  




(略) 奖 




(略)  







27 




(略) 省 




江 (略) 杯 




青 (略)  







28 




(略)  




草原杯 




自治区建设厅优 (略)  







29 




(略)  




雪莲杯 




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 







30 




(略)  




绿岛杯 




海 (略)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函”增加内容“4、负责人要求   (略)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标细则》“二、商务标评审内容”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调整如下: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主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 (略) 市公 (略) (略) 查询。为方便查询,投标人需在报名后按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 (略) 单独提交。若因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真实而造成无法查询,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查询内容 




名称 




企业机构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独立投标人/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成员单位) 










分公司负责人(如有)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 










填表联系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 (略) ,以本文为准, (略) 文件为准。 







(略)  



(略) 市建星 (略)  



                                                        * 日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
招标申请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
标题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内容


1、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运营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结算完毕后的第二年开始,于每年监测达标后,按1%比例逐年返还,不达标不返还。运营履约金是指什么? 



答:履约保证金不再做要求。 





2、招标文件P34-P35 :“3财务状况-评分标准: 



1、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4分; 



2、70%<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2分; 



3、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1、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3分; 



2、35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2分; 



3、20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35亿人民币,得1分; 



4、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20亿人民币,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请问:鉴于 (略) 业发展情况,多是通过各施工方、运营方强强联合,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因此对于投标人财务实力的考核情况应分别考量,才切实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中资产负债率情况主要是考虑投标人长期投融资能力,应作为对运营单位的考核指标;而净资产能力则作为对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期资金情况,应作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指标。 



因此,从政府方招大招强的角度,建议从目前国内P (略) 环境出发,将本项调整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 



1、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4分; 



2、70%<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2分; 



3、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 



1、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3分; 



2、35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50亿人民币,得2分; 



3、20亿人民币≤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35亿人民币,得1分; 



4、 点击查看>> 年净资产平均额<20亿人民币,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查验,无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同时相应备注修改为: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运营方)应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该财务报 (略) 备案或 (略) 业务防伪报备或由审计机构(包括 (略) )出具证明文件证明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须提供已备案或已防伪报备或审计机构(包括 (略) )出具证明文件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 点击查看>>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数据应具有衔接性,若出现异常变化,须说明具体原因, (略) 理。” 



答:按招标 (略) ,此项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中P33:原文规定: 



“1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EPC 0或PPP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业绩: 



1、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每项得1.5分; 



2、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的每项得2.5分; 



3、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30亿元的每项得3.5分; 



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 



注:(1)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2)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指以 (略) 工程,另包含以下任意两项的水系(江、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①河道(江、湖)疏浚(清淤)工程;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③水生态修复工程;④河道整治工程;⑤ (略) 理工程。…… 



请问: 



有鉴于目前水环境项目多通过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其中可能包括设计单位、金融机构等,且各方即有分工也有配合,如果仅按“参与家数投资额均分”则不能全面体现投标人业绩实力。 



建议本项目修改为: 



(1)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协议》等文件为准。 



答:此项特指运营方业绩,均分亦指参与运营的家数。按招标 (略) 。 





4、请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EPC项目能否提供经批复的工程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来证明施工单位的合同额? 



答:附件中已附可研,第13章即为投资估算表。 





5、联合体投标,原件核查资料是否仅需要提供施工单位的2016年审计报告?还是需要各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原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P33 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处的备注信息。 





6、若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的财 (略) 是否只需附施工单位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还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均附财务报表? 



答:施工方。详见招标文件P33 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处的备注信息。 





7、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运营)公司? 



答:需要,参考合同说明。 





8、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施工项目,获得……”。 



(略)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 号),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综合 (略) 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 



根据 (略) 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两大类,其中市政公用工程占比约65%,以排水工程为主;水利水电工程占比约35%,以水系连通、补水、清淤、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程为主。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限定为承接的市政类项目, (略) 项目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内容的实际情况,又扩大了市政公用工程的范围,使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燃气、热力等原本与本项目毫不相干的 (略) 获奖项能够得以认定,即奖项设置仅考虑市政类,既不符合实际,也有失公平。 



该招标项目定义为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体现了岸上岸下一体治理、统筹推进的“系统治理”理念。既然包含了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两大类,属于综合整治,就应该发挥市政和水利水电 (略) 长, (略) 限于某一特定类型。故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项目,获得……”。 



答:按招标 (略) ,此项不予调整。 





9、(4)运营: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 



注:①. 以上本项目承包范围以有 (略) 门(含有关单位)审定的批复、纪要及其他文件为准,承包人同意按照有 (略) 门的 (略) 。 



为保证运营方案的完整性,能否可尽快确定运营内容? 



答: (略) 人跟中标单位确定。 





10、施工工期计划描述:“2、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分子 (略) ,总体须确保 * (略) 有设计及施工任务”。运营期限描述:“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的次月第1日起算” 在分项或子项交付运营,整体尚未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发包方是否支付经财政审核后的运营经费? 



答:不支付。 





11、“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项目范围广,涉及到的河涌多,假定个别河涌不达标,运营费用是否按照按照达标率支付(即发包人是否制定运营绩效考核细则)? 



答:不达标不付费;运营绩效考核细则暂未制定。 





12、本次整治提升工程治理目标是河涌流域 * 日前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是不是总氮除外了?可研中没有详细的阐述总氮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运营期的服务标准是否有呢? 



答:根据《招标文件》P39页,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中有对总氮的要求。运营期服务标准细则尚未制定。 





13、可研P191:农村 (略) 理设施工程量表,设施数量25座; 



可研P315:农村 (略) 理设施工程量表,设施数量23座; 



问题:可研说明中农村 (略) 理设置数量与工程估算表中数量不一致,需明确。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4、可研P146: (略) 镇 (略) 规模1.38万m3/d; 



可研P314: (略) 镇 (略) 规模1.45万m3/d; 



问题: (略) 规模。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5、另 (略) (略) (B2号)需扩建2万m3/d。远期 (略) 新沙岛新建一座 (略) (B1号),设计规模0.25万m3/d。 



问题:工程估算 (略) (略) 内容,是否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 





16、评分标准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中标 (略) (略) 门 (略) 备案的方可认可。”怎样体现已 (略) 备案?” 



答:加 (略) 公章或者备案章。 





17、可研中缺少 (略) 工艺流程介绍。 



答:可研工艺仅供参考。 





18、(1)本次设计仅考虑污水主干管及截污管,不考虑街道污水支管。 



问题:街道污水支管建设影响到工程范围内污水截流效果,请问街道污水支管建设是什么时间? 



答:等中标单位产生后,有了具体方案才能确定。可研仅供参考。 





19、可研报告中未对道路 (略) 说明。 



答:可研仅供参考。 





20、可研中截流倍数为1,初雨面源污染仅靠湿地措施保证不了水质指标,可否考虑调蓄池、初雨 (略) 理面源污染?可研中仅考虑人工湿地工程费用,未考虑沿河初雨截流管费用。 



答:可研仅供参考。 





21、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工期为33个月,鉴于本项目存在多个分、子项目,能否在各个分、子项目完成后独立验收?能否提 (略) 入运营维护阶段?能否提前支付相应的款项? 



答:由于整个流域水体相互连通、互相影响,分项、子项工程完成并不能确保水质改善。故不能在各个分、子项目完成后独立验收。 (略) 文件规定要求,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略) (略) 。 





22、招标文件第33页二商务标评审内容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备注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和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请问:有的项目申报获奖时是以总项目名称来申报,而项目合同是分段分别签订。此类获奖项目,除提供获奖证书外,是否提供项目任一分段合同即可? 



答:不能。获奖项目名称必须与合同名称一致,投标单位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总承包单位。 





23、可研方案中未对补水水质分析,对是否能达到地表水V类的水质补充方案没有明确。 



答:可研仅供参考。 





24、招标文件第32页二商务标评审内容1类似项目业绩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注: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本条要求的是联合体设计方设计业绩,请问:若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共同中标承担,但设计工作由设计单位独立完成,此类项目业绩是否应该认定为投标人独立完成?业绩金额认定不以项目参与家数投资额均分?(同此问施工业绩及运营业绩) 



答: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以设计为例:联合体共同承担的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设计单位参与设计,业绩金额认定以项目参与设计的单位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25、可研中护坡断面形式不明确。 



答:可研仅供参考。 





26、招标文件第9页32条的装订要求技术标函采用A4纸装订成册,请问:技术标函中的图纸能否采用A3打印折叠成A4后装订? 



答:可以。 





27、1、缺少总规、雨污水专项规划、防洪排涝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给水规划、 (略) 市规划等规划类文件。 



2、缺少可研附图。 



3、缺少现 (略) 资料, (略) 市镇区雨污分流工程资料。 



答:可研附图可以提供,其他资料没有。 





28、根据2.5招标范围(2)勘察:“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等”,但2.3工程概况“勘察费按综合单价为140元/延米,总价不得高于2000万元”仅体现勘察钻探计费方式,未体现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的计费方式,请问本工程勘察是否包括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若包括,该部分费用如何计量? 



答: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在中标单位产生后由具体的设计需求决定,其费用在不突破控制价的情况下可调整。 





29、请明确运营费中合理利润率上限为5.8%是税前还是税后。 



答:合理利润率上限5.8%为含税利润率。 





30、一、估算说明:1、现有管道修复费用指标参考《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中型管道维护费用确定。《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中丢项较多,建议参考《 (略) 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 



答:估算已经发改审查通过,不能再上调。 





31、关于《可研报告》P233河面保洁工程、 (略) 扩容改建工程和P237引水循环工程措施和流域水系连通工程, (略) 内容中。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32、关于《可研报告》P62工程区域水系概况介绍到本项目涉及205条河涌,但在P219页8.3.2面源污染治理方案中写着本项目流域内共有211条河涌,且河涌总长度前后不一致。 (略) 内容共涉及多少条河涌。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33、关于河道治理过程中清运出的垃圾,最终去向请明确? 



答:由中标单 (略) 考虑,但须经招标人及 (略) 审批同意。 





34、1、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水系循环、补水、水系连通、河道护砌内容。 



2、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管线迁改费用。 



3、工程估算表中未包括交通疏解费用。 



4、缺少现状挡墙安全检测、现状底泥、水质检测费用。 



5、缺少沿线截污管征地费用。 



答: (略) 金额内。本次招标费用仅为工程费。 





35、关于《招标文件》P29第2项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写到:连续三年获得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问:投标人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完成的企业重组同时更换法人名称后是否依然符合此项评分标准? 



答:不符合。获奖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6、 (略) 费用是 (略) 土建费用? 



答:本项目暂不考虑。 





37、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 (略) 的投标人是写牵头人单位名称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提交,并加盖牵头方公章。 





38、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3.1.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由于境外法律与境内法律不一致,容易产生纠纷,请明确境外注册是否能参与该项目? 



答:不能。 





39、招标文件中P35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的评分标准里,请明确“市政类设计项目”的工程范围。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办法(2016修订)》中“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及申报条件”中第六条有明确划分类别“九、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略) 的《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也有对市政园林工程作出划分。请明确“市政类设计项目”的工程范围。 (略) 项目,交通工程、拆迁项目是否属于市政项目? 



答:市政 (略) 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附件3-17《 (略) 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建设项目认定为准。 





40、招 (略) 负责人是否可以选择不填写? 



答:投标人若在 (略) 的,可以不填写。 



41、运营人员除了运营负责人可否不填写其他人员,且其他人员是否需要相关证件及证书? 



答:可以,看各单位配置。 





42、联合体协议中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手签字,可否使用签名章代替? 



答:联合体协议书中法人代表必须亲笔签字,不允许使用签名章代替。 





43、招标文件P55页中的承 (略) 有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略) 公章,还是只在承诺书 (略) 有成员方单位全程并加盖牵头方单位公章,请明确。 



答:承诺书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44、关于项目的运营 (略) 描述但不统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5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招标范围均是“(4)运营: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而《招标文件》十一(四)的管理运营2.提到“运营管理范围包 (略) (略) 、水闸、排水管渠、河道及其他排水附属建(构)筑物等的运营及维护。按有关规定及 (略) 管渠、检查井、河道的疏通和养护、保洁、巡查,进行检测和修复工作,……”;在《项目合同》中第一节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二、承包范围“(4)运营:包括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请描述项目的运营范围。 



答: (略) 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再详细确定,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45、请明确:该项目的运营范围是否包含可研 (略) 、 (略) ?是否含目前已建的 (略) 和阜沙 (略) 理厂? 



答:可研方案仅作参考。 





46、关于项目的水质目标多个文件描述但不统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1质量要求3、项目水质目标:本次整治提升工程治理目标是河涌流域 * 日前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项目规划建设目标“(3)实施目标与指标 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项目合同》中第一节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项目合同》中78页“一、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目标 通 (略) 生态的养护和修复,消除河道的黑臭和富营养化现象,持续提升河道的水质。具体目标为:河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指标必须都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不黑不臭考核要求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水质指标以 (略) 检测为依据。”请明确项目的水质目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47、请明确项目水质目标是否是: * 日前,河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指标必须都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不黑不臭考核要求,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水质监测断面和频率是否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答:是的。 





48、请明确项目的水质目标是否包含农村MBR一体化 (略) 理厂各自的水质目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49、《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41.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明确: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请明确仅是牵头方公章还是联合各方成员公章?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50、请明确合同标的是否含增值税? 



答:包含。 





51、招标文件第2页,“设计:包括且不仅限于 (略) 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仅限于 (略) 分是否有最高比例限制? 



答:没有。 





52、招标文件第43页。“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非暴雨季节如何定义?降雨期间是否有水质考核免责期?主要指标具体是哪些?建设期期间(2020年底前)是否有水质考核要求? 



答:暴雨一般指每小时降雨量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的降水。由此引发的持续几天的河水暴涨期间属于暴雨期。降雨期间的水质考核免责要根据降雨强度等实际情况,在产生中标单位后具体协商,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建设期期间(2020年底前)没有水质考核要求。 





53、可研中的工程技术方案是否必须遵循?或仅供参考?投标人是否可以对可研内的 (略) 调整? 



答:可研中的工程技术方案仅供参考,投标人可以对可研内的 (略) 调整。 





54、是否提供原始地形图、排水专项规划、防洪专项规划等相关资料? 



答:不提供。 





55、投标文件有无格式要求,字号型号、大小,行间距可否明确? 



答: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 (略) 编制,对字号型号、大小,行间距由投标人按美观角度考虑自定。 





56、招标文件第40页,“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请明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需要达到50年一遇? 



答:现阶段尚无初步设计方案,暂时无法明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需要达到50年一遇。 





57、招标文件第17页。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内容之一。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内容之一。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58、招标文件第64页。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可由投标人自拟。 



答:封面格式可由投标人自拟。 





59、招标文件第26页。19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略)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答:( (略) 分)评委审查内容“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略)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略) 理。 





6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仅提供了参考封面,格式自拟,而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属于废标条款,相互矛盾。请明确是否有规定格式要求?“未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的”,具体指哪些格式? 



答:不矛盾。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自拟的, (略)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1、招标文件第39页。(2)主要指标 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 (3)实施目标与指标 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 



基本消除、全市消除相互矛盾。请明确是断面达标或者是全面消除劣V类?若要求断面达标,请明确监测指标、监测断面、监测频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62、招标文件第9页。装订要求:其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函、商务标函和投标报价标函均采用A4纸装订成册。附录图纸可否采用A3纸? 



答:可以。 





63、泵站及水闸,需拆除重建,可否提供混凝土安全鉴定报告? 



答:不提供。 





64、 (略) (略) ,对应的排涝灌溉面积?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对应的排涝灌溉面积无法提供。 





65、需澄清条款: (略) 2.5招标范围 



澄清事项:2.5条第一款约定,“设计包括且不仅限于 (略) 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略) 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 (略) 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烦请澄清“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的内容。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的具体内容暂时无法确定。 





66、需澄清条款: (略) 2.5招标范围 



澄清事项:2.5条第三款约定,“施工(含采购)包含本工程 (略) 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保证流域水质可以稳定持续达标,投资可控),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烦请澄清施工图以外的范围之内涵。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以外的范围暂时无法确定。 





67、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六、工程监督管理 



澄清事项:“设计阶段”条款约定,“由中标人负责设计, (略) 人的意见,对所提交的 (略) 修改和优化完善(包含 (略) 分初步设计提出的修改设计)。按有关规定采用新型材料设计和节能施工图设计。” (略) 人意见的反馈环节,以切实达到优化图纸的目的。 



答:投标时无需考虑。 





68、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八、竣工验收 



澄清事项:该条约定,“中标人应完成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合同、招标文件 (略) 有工作, (略) 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初验完毕后,由当 (略) (略) 竣工验收并完成各相关事项的验收手续;规划、综合验收、房产证办理由发包人负责协调,中标人负责协助, 如因中标人未能提供符 (略) 门的档案资料,导致规划、综合验收 (略) 的,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实践中,未能提供符 (略) 门的档案资料存在多种情况及原因,烦请澄清,能否将认定违约的条件限定在因中标人的原因之范围内。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9、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澄清事项:关于支付,该部分条款约定:①关于设计费用,每个子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该子项工程估算额的 4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该子项目工程估算额的 70%;②关于勘察费用,勘察测量工作完成至100% (略) 人所有需要的成果文件后,累计支付至审定勘察费的100%。烦请澄清: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标准及审查时间长度② (略) 有需要的成果文件的具体内容。 



答: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标准及审查时间长度以 (略) 市相关审查流程为准,②招标人以水质达标为最终目的,所需成果文件的具体内容 (略) (略) 有相关成果为准。 





70、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该部分条款约定,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人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费用”,且举例说明了该类费用包括包括“ (略) (略) 门的意 (略) 修改的费用和可能需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或中介单位来完 (略) 发生的一切费用。”烦请澄清,除了举例说明的费用外,该类费用还包含其他那些种类的费用。 



答:现阶段没有初步设计方案,除了举例说明的费用外,该类费用包含的其他种类费用暂时无法全面考虑。 





71、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需要办理道路封闭、开挖、爆破、停水、停电等申请审批手续的,由中标人负责 (略) 门办理相关 (略) 产生的费。” (略) 人的身份差异,烦请澄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可否由投标人给予适当程度的帮助。 



答:问题有误。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与中标人的流程相当,不存在可以帮忙的说法。 





72、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投标人必须考虑保护本项目范围内 (略) 有地上、地下已有构筑物及管线,由此发生的保护、检测及损坏修复(或赔偿)等 (略) 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 



根据《项目合同》第二章“通用条款” 7.1.7的约定,发包人有提供施工障碍资料的义务,即“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 (略) 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 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鉴于发包人有义务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如果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导致产生相应损失的,相应的 (略) 由中标人承担。烦请澄清该等情形下,中标人承担费用的具体范围。 



答:投标人必须考虑保护本项目范围内 (略) 有地上、地下已有构筑物及管线,若招标人已经明确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或口头告知施工障碍仍造成保护、检测及损坏修复(或赔偿)等 (略) 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73、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由于天气因素引起的为保证项目内容完成引起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等费用),中标后不调整”;“ (略) 考虑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如因自然灾害、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费用”。鉴于该等条款中描述的情形属于不可抗力,应由协议双方合理分担相应损失,烦请澄清该等情形下对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 



答:该部分条款虽属于不可抗力,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进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不予调整。 





74、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施工,该部分条款约定,“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 (略) 分支付费用, (略) 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由予以赔偿。”鉴于招标人可控范围内的政策变更不属于不可抗力,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相应风险不应由投标人予以承担。 (略) 人可控范围内的政策变更的情形下,具体的补偿规则。 



答:目前政策依据为 (略) 市政府文件, (略) 人可控范围,无法提供补偿措施。 





75、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说明 (略) 分 



澄清事项:关于管理运营,该部分条款约定,“若运营管理过程中,水质达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中标 (略) 应全面负责,直至合同目的的实现,招 (略) 支付费用。”鉴于水质不达标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及原因,烦请澄清,能否将此条款中责任条件限定为投标人原因。 



答:水质不达标产生原因有些较难界定,具体运营考核方案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6、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4条约定,“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 (略) ,不能 (略) 的,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50000 元。” (略) 情况的复杂多变性,烦请澄清,能否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责任豁免权,即如因合理原 (略) ,不认定为违约。 



答:不能,按招标 (略) 。 





77、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5条约定,“拟投 (略) 有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更换。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申请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变更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每人每次计扣人民币100万元违约金。”烦请澄清发包人对此事项的审核时间,且如位于约定时间审核完毕,默认同意申请。 



答:审核时间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8、需澄清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三、违约条款 



澄清事项:第6条约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施工项目负 (略)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发包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承包人若违反有关规定的,在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 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给 (略) 作不诚信单位予以备案,并取消该单位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建设项目一年的投标资格。”烦请澄清“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的具体认定标准。 



答:“若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的具体认定标准待中标单位产生后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79、需澄清条款:二、承包范围(3)施工 



澄清事项:第3.1条约定,“本工程设计 (略) 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保证流域水质可以稳定持续达标,投资可控),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 烦请澄清施工图以外的范围之内涵。 



答:现阶段没有施工图,施工图以外的范围暂时无法确定。 





80、需澄清条款:第1.5.3款 



澄清事项:烦请澄清发包人的技术要求。 



答:发包人将在中标单位产生后,另约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 





81、需澄清条款:第3.3.2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后7天内更换完 (略) 。从合理的角度考量,烦请澄清,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能否修改为有合理理由时。 



答:合理理由难以界定,招标文件维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的条款。 





82、需澄清条款:第3.2.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如 (略) 期间,承包人连续二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三日未任命项目经理,应向发包人承担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烦请澄清,上述时间计算是否包含项目经理更换时的衔接过渡期间。 



答:包含。 





83、需澄清条款:第5.2.1款 



澄清事项:关于项目基础资料,该条款约定,“本合同包括承包人对本 (略) 工程勘察,相关的费用或款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承包人签订本合同之后应对工程 (略) 详细地质勘察并将其做为工程设计的依据。”烦请澄清,除了勘察资料,发包人是否可提供其它基础资料。 



答:暂时发包人无法提供其它基础资料。 





84、需澄清条款:第5.2.2款 



澄清事项:第(3)项约定,“由于承包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略) 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其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有可能由非自身以外的原因导致,烦请澄清,能否将引发责任的条件限定为承包人原因。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5、需澄清条款:第5.3.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在 5.3.1 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烦请澄清,非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 (略) 分赔偿责任。 



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 





86、需澄清条款:第7.2.5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中标单 (略) 负责该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量管控、协调工作。包括: (略) 有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本工程范围内引起的施工租地、道路占道、道路修复手续办理及与本工程 (略) 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地铁、消防、 (略) 门一切手续办理及维稳协调工作。” (略) 人的身份差异,烦请澄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可否由投标人给予适当程度的帮助。 



答: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与中标人的流程相当,不存在给予适当程度帮助的说法。 





87、需澄清条款:第12.1.4款 



澄清事项:该条款约定,“承包人向发 (略) 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略) 工程完工后 40天。承包人逾期提交和竣工验收报告的,以本工程终审结算价为基数,每逾期一个月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减终审结算价的 3%,以此累计,逾期超过 5个月承包人仍未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本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发包人不再办理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工程款支付,但工程仍应按发包人指定的期限无偿移交给发包人。 ”鉴于该等情形下,承包人已支付了相当程度成本,烦请澄清,可否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答:逾期未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属承包人自身失误,不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88、需澄清条款:第13.7款 



澄清事项:第(8)项约定,“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 (略) 调整, (略) 人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鉴于建设范围的变更对承包人的影响较大,烦请澄清,能否由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 (略) 。 





89、需澄清条款:第16.3.1款 



澄清事项:第(1)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承包 (略) 为累计构成一 (略) 为”。烦请澄清, (略) 为累计几次构成一 (略) 为。 



答:三次。 





90、需澄清条款:第16.3.1款 



澄清事项:第(5)项约定,“赔偿损失和工程移交。本合同因承包人原因被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对于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包人应全额赔偿给发包人,对于已建成或未建成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无偿移交给发包人,且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对价。” 鉴于该等情形下,承包人已支付了相当程度成本,烦请澄清,可否考虑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答:不考虑。 





91、需澄清条款:第16.1.3.5款 



澄清事项:第(1)项约定,“承 (略) (略) 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略) 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鉴于现实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实可能并不属实,烦请澄清,可否增加限制性条件,即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且属实。 



答:按招标 (略) 。 





92、关于《招标文件》P39-4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 项目规划建设目标》的地表水V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需明确运营期内的考核是全指标考核还是主要指标考核? 



答: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93、关于《招标文件》P3《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分》写道“ (略) 理厂运营、污水管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检测及检验、 (略) 管理、日常养护维护等”。 



问:请明确本次投标方运营工程内容的边界, (略) 中的新建工程内容?还是负责运营本项目流 (略) 有新建和已建的工程内容。 



答:负责运营本项目流 (略) 有新建和已建的工程内容,运营细则后续签订补充协议。 





94、本工程付款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建设期支付工程费用的60%,工程费用的40% (略) 人确认后支付)……” 



请问: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是否指“在5年运营期内每年支付8%工程款及当年利息?”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95、HDPE、搅拌桩10m,纵向间距1m,横向间距0.5m,综合单价中是否包括基坑支护、道路破复? 



答:已包含 





96、底泥清淤,含外运10km, (略) 理费。 



1、可研 (略) 理厂工艺、位置不明,运距是否合理考虑。 



2、清淤单价偏低。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97、截流工程我们拟定截取居民生活污水95%和工业污水的100%。 



工业污水水质复杂,可研中将 (略) 截流进 (略) 理厂, (略) 理厂并未对工业污 (略) 理措施,且 (略) 理厂及 (略) 理站进水水质指标按照生活污水确定,工业污水混入将 (略) 理站运营不达标。 



答:可研方案仅供参考。 





98、P32 类似项目业绩,“1、分包: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协议书)及分包合同(协议书);2、指定: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请问:如果承建一个总包项目的两家分包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有且仅能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原件,两家单位的投标业绩应同时认可,该理解是否正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业绩认定应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99、本工程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之外,承诺书、报价函、所有资料复印件等需 (略) ( (略) ),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答:是的。 





100、一、P5 运营期从整体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开始,如分项工程施工完成需要提前运营,运营费用是否提前支付,若运营时间超过整体运营期限,是否付费? 



答:不提前支付, (略) (略) 。 





101、二、P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点” (略) 有投标文件按照A4纸装订, (略) 有设计附图及附件表格类采用A4纸打印;另外是否技术标函:设计、建设、运营方案必须合并装订为一册; 



答:设计附图及附件表格类可采用A3纸打印。技术标函建设及运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须合并装订为一册,但如果由于文件过厚,可采用分册装订。 





102、三、P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条款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条“签字盖章要求”的第7点“如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说明不一致,建议41.5修改为“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略) (略) 有证书、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且是否除联合 (略) 有文 (略) 均指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答:是的。 





103、四、P14招标文件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与第29页技术标评审内容中“二、围绕水质达标,对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设计优化建议”理解上有矛盾,请明确 (略) 指的内容; 



答:不矛盾, (略) 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104、五、P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废标条款第6条“现场未提 (略) 保缴费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原件的” (略) 保缴纳证明是否仅限于三个项目负责人。 



答:不是。 (略) 保缴费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原件中的人员指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主 (略) (略) 人员。 





105、六、P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EPC 0或PPP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业绩: 



1、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每项得1.5分; 



2、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的每项得2.5分; 



3、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30亿元的每项得3.5分; 



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 



    问题一:上述类似项目业绩的评审是否有参评个数的限制? 



    问题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未对运营方设置资质等级要求,但对类似工程业绩有评审,那么类似工程业绩应视同为对联合体运营方资质等级要求。若两家都可同时参与计分,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运营方能力的评判要求。另根据招标文件p3第3.2款“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若出现两家运营单位均可为牵头单位,但必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运营单位代表方)”据此,我方认为运营方的类似工程业绩视同资质等级要求,应以联合体运营方中业绩低者为准且不得累加或者仅对联合体运营 (略) 评审,而不是两家运营方的业绩都能参与评审。 



以上理解是否准确,请予澄清。 



答:问题一:没有限制。 



问题二:根据招标文件,两家运营单位业绩都能参与评审。 





106、七、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每个得1分;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级别计分。) 



2、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每项得1分;优质奖(或银质奖)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问题一:经查实,全国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的,只有 (略) 和 (略) 两个直辖市,且 (略) 的土木工程学会不具有评选优质工程奖的职能。据此, (略) 文件仅将该奖项作为加分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议取消上述评审项或增加与“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对等的“省级(含直辖市) (略) 颁发的市政类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作为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问题二:经查实,2010年至今, (略) 仅于2015年颁发过一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且该项奖项已停止评审。仅以此奖项作为评审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议取消上述评审项或增加与“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优质奖(或银质奖)”对等“中 (略) 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作为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答: 问题一:不增加评审奖项,关于省级(含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认定参考第174个问题的回答。 



问题二:招标文件P33页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的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2、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每项得1分;优质奖(或银质奖)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修改为“2、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给排水类设计项目,获得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一等奖,每个得1分;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二等奖,每个得0.5分。” 







107、八、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施工项目,获得:1. 由中 (略) 颁发的中国市政金杯奖,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或由 (略) 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奖项计分。)2.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过由中国施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2分;连续两年获得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1分;获得过(但不连续)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得0.5分。(投标人证书以得分最高计算且不累加计分,本项最多得2分。)”。 



    问题一:除上述奖项外,中国施 (略) 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同属于市政类施工的国家级奖项,建议增加“中国施 (略) 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此项评审奖项。可否?请予以澄清。 



问题二:上述“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过由中国施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略) 的“连续三年或以上”是否限定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年或以上?请予以澄清。 



答:问题一:不增加评审奖项,按招标 (略) ; 



问题二:限定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年或以上。 





108、九、P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商务标评审内容第2.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中投标人(联合体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环 (略) 或省级环 (略) (略) 能力评价为依据,获得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评价证一级得6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2分。(截至投标截止日,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以得分最高的一家计分,得分不累加。”     



    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未对运营方设置资质等级要求, (略) 能力评价有评分, (略) 能力评价应视同为对联合体运营方资质等级要求。另根据招标文件p3第3.2款“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若出现两家运营单位均可为牵头单位,但必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运营单位代表方)”据此,我方认为 (略) 能力评价视同资质等级要求,应以联合体 (略) 能力评价低者为准或者仅对联合体运营 (略) 评审,而不是两家运营方的任意一家。 



以上理解是否合理,请予澄清。 



答:根据招标文件,两家运营方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109、十、P39招标文件“第五章五、项目规划建设目标_3_实施目标与指标”中“到2020年底,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2022年底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略) 达标。”请明确是否指2020年水质至少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另外,该处列明地表水Ⅴ类标准共24项指标,是否指验收考 (略) 24项。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 





110、十一、P39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划建设目标中“(2)主要指标”相关水质指标是否与绩效考核指标相关联,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水质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111、十二、P40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划建设目标中“3.2防洪排涝治理目标” 未明确具体标准,建设 (略) 分达标整治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阶段暂不考虑。 





112、十三、P43招标文件中描述如下: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①工程款支付(3)“剩余30%工程款于开始运营起,每年支付剩余30%工程款的5%及当年利息,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并停止当年计息,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澄清公告中描述如下:据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01号)中的第6项: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建设期支付工程费用的60%,工程费用的40% (略) 人确认后支付) ①工程款的支付:(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略) 的剩余40%工程款年度支付比例为多少?每年应支付的利息应如何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13、十四、P43招标文件中“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运营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结算完毕后的第二年开始,于每年监测达标后,按1%比例逐年返还,不达标不返还。”问题如下: 



l暴雨季节是否考核?如需考核,非暴雨季节是否可以改到雨后七天内不考核水质; 



l请明确暴雨的标准、具体水质考核指标、暴雨期考核及免责条款; 



l第三方检测是否 (略) ? 



l运营履约保证金每年退还1%,不达 (略) 分是否在后期返还?能否确认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 



答:“暴雨季节是否考核?如需考核,非暴雨季节是否可以改到雨后七天内不考核水质; 



l请明确暴雨的标准、具体水质考核指标、暴雨期考核及免责条款;” 



等问题将于产生中标单位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第三方检测由 (略) 牵头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略) 。 



履约保证金不再做要求。 





114、十五、 (略) 有需填写投标单位或 (略) ( (略) 贿犯罪记录查询表和P56承诺书)是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还是需填写联合体各单位名称。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应该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115、十六、P52招标文件:“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中的“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指的是在 (略) 市公 (略) (略) ?如投标单位无在 (略) 公 (略) (略) 的,是否可以不填写?请明确。 



答:是。 





116、十七、 (略) 贿犯罪查询表是仅需出具一份抑或是联合体各方都需分别出具,且行贿犯罪查询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栏是否仅需填写主办方法定代表人。 



答:出具一份即可,无行贿犯罪查询表格式详 (略) 分。 





117、十八、招标文件未明确水质考核断面,请提出考核断面设置方法,业主设置或总包方提出设置建议; 



答:水质考核断面、考核断面设置方法由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18、十九、投标阶段对技术方案的深度没有明确要求和说明,请予以补充; 



答:以招标文件技术标要求为准。 





119、二十、运营期考核时间和付费时间需要确定?考核方式是随机还是周期考核?考核主体能否明确?水质考核的位置是否能确定? 



答:运营期开始的每年年末考核,考核通过付费。考核方式、考核主体、水质考核的位置以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0、二十一、运营期是否有清淤的要求?是否有淤泥的成分检测报告? 



答:运营期以水质达标为目标具体判断是否需要清淤, (略) 考虑。 





121、二十二、若因为非我方原因,影响后期水质达标,是否可以免责?(比如工业偷排,运营期调水受其他工程影响等) 



答:权责问题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2、二十三、引水方案涉及:1、 (略) 的调度问题,中标人是否通过 (略) 管理方2、引水水源的水质报告是否能出具,各闸口引水量能否确定? 



答:1、 (略) 协调,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2、不出具;引水量暂不确定。  





123、二十四、项目 (略) 是否需要移交运营?现有设备设施(闸坝泵等)是否需要移交运维以及需要运维的数量? 



答: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4、二十五、项目运营期的管理用房和用地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不提供 





125、二十六、对于保洁管理,由于中标人没有执法权,若发现污染源,中标人及时通知执法机构,仍造成污染的水质未达标 (略) 理? 



答:权责问题后续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26、二十七、另外合同中明确了考核指标为黑臭水指标和V类,没具体说哪些河道是黑臭达标,哪些河道为V类,请予以明确。 



答:所有河涌都必须达到消除黑臭并达到V类水指标,参考招标文件中水质目标。 





127、二十八、可行性研究报告中13.2投资估算表格中“一工程费”中“7河涌淤泥清除费用”是否包含淤泥脱水、 (略) 置费用?若不含,则淤泥脱水、 (略) 置费用如何计列、考虑?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28、二十九、可研阶段截污工程采用的截流倍数取1,与《GB 点击查看>>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版)》第3.3.3条截留倍数宜取2~5不符,若更改截流倍数,会造成工程量与造价的增加,在之后的设计阶段该如何协调这个问题。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29、三十、由于该工程 (略) 分的设计截污管需接至规划污水干管,所以需明确附图中各段规划污水干管的实施时间。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30、三十一、项目合同P3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有24项水质指标,是否要求24项都达标?另外还需明确水质监测的布点及相关规定是否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 点击查看>> 》或其他相关规范中的规定。 



答: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水质监测的布点根 (略) 水质监测工程确定。 





131、三十二、招标公告第2章第2.5条招标范围: (略) 提设计范围为“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范围内”,请予以明确范围;“施工包括但不 (略) 涉及的范围”,请予以明确范围;本工程建设内 (略) 理厂,但运营内 (略) 理厂运营,请予以明确; 



答:现阶段尚无初步设计方案,暂时不能明确。运营细则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32、P11  41.10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是否理解为本项目仅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即可,无需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答:是的。 





133、 (略) 的 (略) 人员。 



答:不可。 





134、P33 第2项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是否仅需提供相应证书即可? 



答:还需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按招标文件规定。 





135、p21管理机构负责人需提供聘书,“聘书”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证明。 



答:不可以。 





136、P33  “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③需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以便查证获奖信息。”,是否仅指获得表彰公示的查询路径? 



答:所有的表彰、证书、奖项都必须提供合法的查询路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7、P12 41.15业绩查询路径,请问查询业绩路径,是否指中标(中标候选人) (略) 址?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38、p8 投标人须知第30条第1点“投标文件正本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 (略) 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略) ”是否指“ (略) ”? 



答:是。 





139、招标文件P5页,“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从5月份算起到 * 日才32个月,与要求的33个月不符。 



答:以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为准。 





140、招标文件第26页,16条中“……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签名的;”与招标文件第56页承诺书中落款的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同,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承诺书落款签字要求为准。 





14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数量, (略) 文件第22页附表中,市政、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一亿元以上:建造师1名,安全员3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4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即可满足要求? 



答:满足。 





14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表中,质检员需提供质检员《 (略) 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但实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写的岗位名称为质量员,请问质量员是否等同于质检员? 



答:是的。 





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栏中,是否分别 (略) 有成员 (略) 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  (略) 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除联合体协议书指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外,其它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44、请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 (略) 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无需提供“分公司负责人”。? 



答:是的。 





145、招标文件里工程概况:本项目污水截污管总长540km,其中 (略) 截污管长252km, (略) 镇截污管长84km, (略) 截污管长204km, (略) 管径为D600mm~1500mm,管道竖向覆土一般不小于1.0m, (略) 排水量1.38万m3/d,结合管道埋深与实际情况采用开挖和顶管施工; 



可研报告:本项目污水截污管总长534.36km,其中 (略) 截污管长252km, (略) 镇截污管长81.36km, (略) 截污管长201km,结合管道埋深与实际情况采用开挖和顶管施工;包括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河面保洁工程、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内容。 



需明确: 



1.招标文件与可研工程量不一致,请明确。 



2.可研报告中 (略) 、 (略) 理厂、 (略) 理站、人工湿地等,招标文件中均为体现,请明确工程内容。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工程内容现阶段不能明确。 





146、① 河道堤防防洪排涝治理目标 



a、 (略) 部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需明确: 



1.哪些河段需要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2.可研投资估算中没有河道堤防项目, (略) 范围内? 



答:可研工程量仅供参考。工程内容现阶段不能明确。 





147、以上业绩若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证明材料:1、分包: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协议书)及分包合同(协议书);2、指定: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问题:若投标人业绩有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但是无法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找到,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不可以。 





148、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问题:“参与家数”是否可以理解为运营方的数量。 



答:若为设计方,参与家数为设计方数量;若为施工方,参与家数为施工方数量;若为运营方,参与家数为运营方数量。 





149、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 (略) 签到。 



问题:“所有投标人”在联合体投标时是否指 (略) 成员方;“委托代理人”是否为该成员方固定交易员。 



答:“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 (略) 签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委托代理人是否为固定交易员不作要求。 





150、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结算方式,2、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综合单价140元/延米,勘察费不参与评审,中标单位的勘察费按此单价计算,并且固定单价包干,勘察费总价不得高于2000万元。 



   需澄清问题:因为市政工程的勘察工作范围大,作业环境复杂,综合单价140元/延米和勘察费总价2000万元远低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规定,建议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 (略) 计取。 



答:不采纳。按招标 (略) 。 





151、 《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1点(P32)类似项目业绩规定:“注:若联合体中有两家运营单位,则两家的业绩都可参加计分,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得7分。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需澄清问题:如项目的PPP合同方或协议中的运营方只有一家,是否 (略) 归属PPP合同方或营运方? 



答:是。 





152、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十一、投标报价说明: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8~9点:施工图设计需补充的地上、水下地形修测,地下管线测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需澄清问题:测量工作是由勘察单位实施,测量费是否包括在2000万元的勘察费用内,同时需要明确测量的结算方法。 



答:包括。在不突破控制价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略) 审计通过。 





153、《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内容中“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 



   需澄清问题:市政类是 (略) 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附件3-17《 (略) 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建设项目认定为准? 



答:是。 





154、《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2点(P33)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规定:“(运营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环 (略) 或省级环 (略) (略) 能力评价为依据,获得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评价证一级得6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2分”。 



需澄清问题:根据中国环 (略) 规定,从2017年10月起,中国环 (略) 停止颁发《污染 (略) 服务能力( (略) 理)证书》,而由中环协( (略) ) (略) 颁发《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 (略) 理设施运营服务)。2017年10月后获取的证书,是否为中环协( (略) ) (略) 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 (略) 理设施运营服务)”? 



答:2017年10月后获取的证书与 (略) 变动,本项目不予认可。 





155、《招标文件》附件评 (略) 分商务评审内容中第3点财务信息(P33)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 点击查看>>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数据应具有衔接性”。 



需澄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是否为投标人自身法人主体财务会计报表,而非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答:是。 





156、《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6项中“工程款的支付:(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由年份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需澄清问题:(1)《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与《 (略) 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 0(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项目合同》中“第三节专用条款,14.4  进度款”的内容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为准?2)如以《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为准,剩余40%工程款及当年利息在项目运营期内如何支付未明确?利息 (略) 5年期贷款利率支付?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5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二、商务评审内容的类似项目业绩里,注(3)符合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是指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http:/ 点击查看>> )入库的PPP项目;入库的PPP市政排水项目是指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里查询的项目信息“ (略) 业”一栏显示为“市政排水(① (略) 理②排水③管网④景观绿化⑤ (略) 市)”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需澄清问题:对于满足“注(2)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指以 (略) 工程,另包含以下任意两项的水系(江、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①河道(江、湖)疏浚(清淤)工程;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③水生态修复工程;④河道整治工程;⑤ (略) 理工程”要求的PPP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略) 业”列入“水利建设—其他”是否满足? 



答:满足。 





158、《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需澄清问题:联合体名称是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还是项目名称。 



答:联合体名称是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15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有市政排水的项目” ,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中包含给排水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该要求? 



答:不满足。 





160、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是否仅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还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均加盖公章?另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是否指牵头人名称(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答:是的,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指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 





161、若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牵头人提供并加盖牵头人的公章? 



答:是的。 





162、招标文 (略) 贿犯罪 (略) 负责 (略) 负责人?如投标单位 (略) 的, (略) 负责人这一栏? 



答:是的。 





163、根据招标文件P8页的签字盖章要求“7、如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是否可以理解为:标书里除了联合体协 (略) 有标书文件,只要有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就满足要求。 



答:是的。 





164、招标文件P32商务标评审内容中关于业绩的认定以联合体单位均分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参与联合体中的相应工作的家数来均分?如设计单位有1家则认定为该设计单位的业绩,如有2家则该业绩2家均分,以次类推。 



答:是的。 





165、能否提供该项目的前期资料(项目 (略) 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作为附件提供,其他资料不能提供。 





166、招标文件中P5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完成验收通过是指完工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是否不在工期考核范围内。 



答:竣工验收。以工期签证为准。 





167、招标文件中P5 * 前必须达到V类水标准与P43 在非暴雨水质指标基本达到V类水指标要求不完全一致;以哪个为准, (略) 检测指标是主要 (略) 指标,检测方式及频次如何规定?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检测方式及频次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68、招标文件中P5跨流域的水体,即从上游来的污染水源导致的水体不达标如何考核。 



答:招标文件中P5没有跨流域的水体一说。 





168、招标文件中P41 工程概算价是由谁审定。 



答: (略) 、 (略) (略) 门审定。 





169、招标文件中P43 建安工程费的支付: 



①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参考合同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条件及比例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②运营期的起计时间; (略) 分工程内容在建设完毕后即需要同步运营维护,方可实现在 * 日这个时间点满足达到V类水标准的要求。 



③关于运营费用,请问: (略) 运营成本的尺度及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④P43及根据4月13日澄清文件规定,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若其中有年份水质未达目标要求,则停止支付当年工程款,直至水质达标的年份再恢复支付,运营年份顺延至支付完毕止。”  本项目的运营区域广、服务内容多且服务区域多是公共区域,投标 (略) 运营范围 (略) 无死角的监管,如因偷排或其他非投标人工程及运 (略) 导致的当期及后续一段时间未能满足检测标准,将影响投标人整年的工程款项支付。可否将工程款项支付划分至5年60个月,每一次检测影响的结果为1个月。 



答:①以澄清文件为准。②未提出明确问题。③ (略) 及造价全过程单位共同决定。④不可以。 





170、招标文件中P43运营费用是固定的吗?还是根据实际发生额每年调整。 



答:不固定,根据实际发生额由当年财政审计决定。 





171、招标文件P32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若该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问: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以EPC模式承接且承担该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是否可以按设计业绩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承接EPC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工程 (略) 设计工作,业绩金额的认定是否可以不按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 



是否可以将此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排水项目( (略) 理厂或综合管廊工程)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若该设计业绩为非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业绩金额的认定以项目参与家数按投资额均分;若该业绩为EPC模式,且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承担该项目工程 (略) 设计工作,则业绩金额 (略) 投资额。”



答: (略) 文件要求,设计业绩的认定以参与设计的家数来均分。 





172、招标文件P34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10年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满10年的得1分;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5年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满5年的得0.5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问: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年限可否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将评分标准修改为“提供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证书最早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答:否,以招标文件为准。 





173、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 



现实中存在评奖时间较早,而颁奖时间滞后的情况。比如,某项目为 * 日以前承接并参与评奖,但所获奖项的颁发日期(获奖证书登记日期)却在 * 日之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是否可认为不满足“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的评分标准,不予认定得分。 



答:是,以招标文件为准。 





174、招标文件P33评分标准中,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要求“……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奖存在颁发机构各不相同的情况,有的省份并不由省级土木工程学会颁发。以 (略) 省为例,该省没有土木工程学会,其优质工程奖由 (略) 省住建厅、浙 (略) 业协会、 (略) 省工程建 (略) 联合颁发。省住建 (略) 业的省 (略) 门,其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代表了全省工程质量最高奖。因此,建议 (略) 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定。 



答:鉴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奖存在颁发机构各不相同的情况,全国各省优质工程 



奖项名称及颁发机构见附表,且由于省级优质工程奖存在分等分级情况,只有最高级别奖项参与计分。如 (略) 市工程建 (略) 颁发的“长城杯”分为金质奖和银质奖两个等级,只有最高等级的“长城杯”金质奖参与评分,其他等级皆不参与计分。 



附表: 







































































































































































































































序号 




省(市) 




奖项名称 




评奖机构 




备注 







(略) 市 




长城杯 




(略) 市工程建 (略)  










(略) 市 




白玉兰奖 




(略) (略) 业协会 










(略) 市 




海河杯 




天 (略)  










(略) 市 




巴渝杯 




重 (略)  










(略) 省 




扬子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 (略) 、 (略) 业协会 










(略) 省 




安济杯 




河 (略)  










(略) 省 




中州杯 




(略) 省优 (略) 组织评审, (略) ,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评审工作的协调、联系。评审的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 (略) (略)  










(略) 省 




楚天杯 




(略) 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 (略) ,评委会下 (略) ,评审办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质量 (略)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略)  




(略) 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 (略) 杯”优 (略) , (略)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 (略) 。 







10 




(略) 省 




(略) 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筑业联合会 







11 




(略) 省 




天府杯 




(略) 省建设监理 (略)  







12 




(略) 省 




钱江杯 




省建设厅、 (略) 和省工 (略)  







13 




(略) 省 




世纪杯 




(略) 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14 




(略) 省 




长 (略) 杯 




(略)  







15 




(略) 省 




龙江杯 




省工程质 (略)  







16 




(略) 省 




(略) 杯 




安 (略)  







17 




(略) 省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 (略) (略) 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 (略) 建处 (略) 评审;建筑装饰 (略) 、省装 (略) (略) 评审。 







18 




(略) 省 




(略) 杯 




湖 (略)  







19 




(略) 省 




汾水杯 




山 (略)  







20 




(略) 省 




(略) 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21 




(略) 省 




飞天奖 




(略)  







21 




(略) 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 (略) 。 



(略) 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略) 、省 (略) 和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 (略) (略) ,办公室设 (略) 。 







22 




(略) 省 




闽江杯 




省工程质协 







23 




(略)  




(略) 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略) 工程建 (略)  







24 




(略)  




(略) 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广 (略)  







25 




(略) 省 




(略) 省优质工程奖 




云 (略)  







26 




(略)  




(略) 奖 




(略)  







27 




(略) 省 




江 (略) 杯 




青 (略)  







28 




(略)  




草原杯 




自治区建设厅优 (略)  







29 




(略)  




雪莲杯 




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 







30 




(略)  




绿岛杯 




海 (略)  









175、该参考合 (略) 分过于简单,不利于我司对该项目运营的综合考量及风险评估。请明确合同以下基本内容: 



1)运营期限、起止时间; 



2)合同签定周期; 



3)提价依据及时间节点; 



4)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运营范围及具体要求; 



6)项目计费方式(单价计算/包干)、 (略) 罚方式、考核方式、付费周期及方法; 



7)项目考核细则(特别是因进水等外因导致的项目超标或不合格的考核方式及免责细则); 



8) (略) 包含的范围(特别是项目改造、大修或外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费用承担方); 



9)外因导致的停产、 (略) 产生的补偿金约定。 



答:合同仅供参考, (略) 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176、条例:14.13.4运营维护费用的结算方式: 



年度运营付费P=项目公司运营成本( (略) 门核实为准)×(1 运营成本利润率),运营成本利润率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运营成本利润率上限控制价为5.8%,投标人报价须小于或等于5.8%。 



运营期内,在非暴雨季节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_》中V类水指标要求,须经 (略) 监测达标方可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支付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支付。 



请明确: 



①主要指标指哪些指标,“基本达到”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②监测点位的分布、监测方式(瞬时样、混合样、自动检测)、检测频率; 



③子项的检测方式及考核指标; 



④具体付费方式及周期; 



⑤ (略) 运营成本的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 



答:由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决定。 





177、参考合同样板,条例:五、质量标准,3、项目水质目标: * 前,全流域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消除黑臭,项目运营期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时空分布90%),恢复水体使用功能。请明确时空分布90%是是否指90%的监测点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V类水标准,即视为整体达标。 



答:本项目水质目标为: * 日前, (略) 全市消除劣Ⅴ类、黑臭水体,招标文件p59页3.1① 黑臭水体治理达标水质指标的4项指标及②地表水Ⅴ类水质指标标准限值的24项 (略) 达标。运营期内的考核是指主要水质指标考核,主要指标根 (略) 水质监测断面指标确定。 





178、招标文件P46页指出:“按有关规定及 (略) 管渠、检查井、河道的疏通和养护、保洁、巡查,进行检测和修复工作,发现引起水质异常的排放情况, (略) 人,并及时解决因异常排放对水体造成的不良后果”。请明确“异常排放”如何界定?因环境污染事故、企业非法偷排等可溯源的原因或鱼塘退水等面源污染 (略) 谓“异常排放”引起水质异常等是否属于运营管理单位要解决的问题?因解决这些问题产生的额外费用, (略) 理? 



答: (略) 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后确定。 





179、请明确 (略) 、 (略) 理厂提标扩容后是由原运营单位运营还是由中标单位接替其运营? 



答: (略) 、 (略) 理厂提标扩容后的运营存在两种可能模式:1、由中标单位接替运营;2、由中标单位监督原单位运营。具体方案 (略) 到实际运营期前再确定。 





180、请明确运营的具体范围、运营要求及运营阶段的考核方式。满足什么条件正式进入运营期? 



答:运营的具体范围、运营要求及运营阶段的考核方式由后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进入运营期。 





18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工期计划中1、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工期共为33个月,本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2、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分子 (略) ,总体须确保 * (略) 有设计及施工任务。由于本项目5月16日截止投标,按最早6月份开工, * 日节点完工,设计及施工工期为31个月,与招标文件中的33个月不符,请问以哪个工期时间为准。 



答:以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为准。 





182、可研报告39页4.1.2.1中(4) (略) 镇属西、北江冲积平原地区,区内地势平坦、河涌密布,区内现共有大、 (略) 涌67条;可研报告42页4.1.2.2中(4) (略) 密布,大 (略) 涌有阜沙涌、牛角涌、横迳涌、大有涌、阜圩涌等79条;2处河涌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83、可研报告12.2第3条提出:本工程开挖料主要为堤防开挖土方和河道疏浚, (略) 分可利用料用于堤身填筑,其余的 (略) 用于河中小岛回填和堤后回填,无 (略) 。而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内容及可研报告中第8章 区域综合整治措施及重点工程项目下的工程内容,本工程无堤防项目及河中小岛填筑项目内容,则河道疏浚挖方及截污工程多余挖方 (略) 地,需指 (略) 地点。 



答:可研报告仅供参考。 





184、参考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但应把发包人列入第一顺序的被保险人,保险费 (略) 支付。”工程保险是否应该为发包人购买?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中计列的保险费未纳入承包人的报价控制价。控制价只包含工程费和勘察设计费。 



答:保险费由承包人购买,承包人不得拒绝承担。 





185、本项目中管材、石材、设备等在《 (略) 市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上未刊登的材料(设备)单价在结算时如何定价? 



答:按 (略) (略) 。 





186、发包人要求 其他要求中“对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人申报的预、结_决_算,经审核,核减额的审核费用由该项目发包人负责,核增额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人负担, (略) 分的审核费用在结算报告中扣除。” 



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与中介预算是什么关系? 



根据国家计委、 (略)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_计价格[2002]10号文_,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答: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即中介预算编制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支付费用。 





187、投标报价说明中“因施工需要道路封闭,设置相关标志、夜警示灯及专人指挥交通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措施项目费中考虑填报报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单中, (略) 分报价。 



答:该部分报价 (略) 考虑进投标价格中。 





188、勘查费招标控制价为:综合单价为140元/延米,勘察费不参与评审,中标单位的勘查费按此单价计算,并且固定单价包干。 



勘查包括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质勘察等内容,请问勘查费如何计量? 



答:在不突破控制价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略) 审计通过。 





189、计费的结算方式为按费率2%计算,并且固定费率包干; 



根据国家计委、 (略)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_计价格[2002]10号文_,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本项目的工程竣工图费用是否包含在2%中? 



答:包含。 





190、投标须知中:运营管理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的次月第1日起算, (略) 有工程须在 * 日完成并经验收通过。请问运营管理期是否可以理解为自 * 日起? 



答:运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正式开始。 





191、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说明(第01号)中,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修改为:(1)建设中工程款按每月新增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2)剩余40%工程款在项目运营期内分年度支付……。 



请明确剩余的40%工程款是否在5年运营期内均匀支付?修改前的支付条款中对于在运营期内未支付的工程款有计算利息,修改后剩余40%工程款支付是否计算利息请予以明确。 



答:5年运营期内平均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即每年支付8%,不支付利息。 





192、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模式,投标人可否成立 (略) (略) ( (略) )职责, (略) 本项目的总承包及运营工作。 



答:不可以。 (略) 文件及附件 (略) 。 





193、参考合同样板(P3)“投标人中标后,须 (略) 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统筹及运营,其中牵头单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请明确关于持股的描述是否有误? 



答:没有。 





194、招标文件及参考合同样板 (略) 涉及“项目公司”和“ (略) ”,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另项目公司( (略) )是否需 (略) 门依法注册成立? 



答:“项目公司”和“ (略) ”均指由中标 (略) ,名称统一为“ (略) ”,须 (略) 门依法注册成立。 





195、商务标函中财务状况要求提供 点击查看>> 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请问:是否只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 (略) 文件商务标函中财务状况要求,若因投标人提供不全导致不得分的, (略) 承担。 





19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聘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请问聘书可否为劳动合同复印件? 



答:不可以。 





197、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的质检员需要提供《 (略) 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名称是否为质量员? 



答:是的。 





19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 (略) 保管理 (略) 文件要求? 



答:可提供由 (略) (略) (略) 保证明。 





19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名称是否 (略) 有成员名称?还是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另 (略) 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还是只盖牵头单位公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指  (略) 有成员单位名称。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 





二、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废标条款第16条“ (略) 文件的最低要求,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承诺书”格式填写的,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签名的;”修改为“ (略) 文件的最低要求, (略) 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承诺书”格式填写的,或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商务标评审内容2.企业及项目获得表彰情况“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每个得1分;省级(含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名称及颁发机构详见附表,且由于省级优质工程奖存在分等分级情况,只有最高级别奖项参与计分。如 (略) 市工程建 (略) 颁发的“长城杯”分为金质奖和银质奖两个等级,只有最高等级的“长城杯”金质奖参与评分,其他等级皆不参与计分。),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不累积得分,以得分最高的级别计分。) 



2、在 *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市政给排水类设计项目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一等奖,每个得1分;中 (略) 颁发的全国优秀工 (略) 业奖二等奖,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附表: 







































































































































































































































序号 




省(市) 




奖项名称 




评奖机构 




备注 







(略) 市 




长城杯 




(略) 市工程建 (略)  










(略) 市 




白玉兰奖 




(略) (略) 业协会 










(略) 市 




海河杯 




天 (略)  










(略) 市 




巴渝杯 




重 (略)  










(略) 省 




扬子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 (略) 、 (略) 业协会 










(略) 省 




安济杯 




河 (略)  










(略) 省 




中州杯 




(略) 省优 (略) 组织评审, (略) ,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评审工作的协调、联系。评审的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 (略) (略)  










(略) 省 




楚天杯 




(略) 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 (略) ,评委会下 (略) ,评审办设在 (略) 省建设工程质量 (略)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略)  




(略) 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 (略) 杯”优 (略) , (略)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 (略) 。 







10 




(略) 省 




(略) 杯 




(略) 省建设厅、 (略) 省建筑业联合会 







11 




(略) 省 




天府杯 




(略) 省建设监理 (略)  







12 




(略) 省 




钱江杯 




省建设厅、 (略) 和省工 (略)  







13 




(略) 省 




世纪杯 




(略) 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14 




(略) 省 




长 (略) 杯 




(略)  







15 




(略) 省 




龙江杯 




省工程质 (略)  







16 




(略) 省 




(略) 杯 




安 (略)  







17 




(略) 省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 (略) (略) 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 (略) 建处 (略) 评审;建筑装饰 (略) 、省装 (略) (略) 评审。 







18 




(略) 省 




(略) 杯 




湖 (略)  







19 




(略) 省 




汾水杯 




山 (略)  







20 




(略) 省 




(略) 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21 




(略) 省 




飞天奖 




(略)  







21 




(略) 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 (略) 。 



(略) 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略) 、省 (略) 和省建设工程 (略) 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 (略) (略) ,办公室设 (略) 。 







22 




(略) 省 




闽江杯 




省工程质协 







23 




(略)  




(略) 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略) 工程建 (略)  







24 




(略)  




(略) 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广 (略)  







25 




(略) 省 




(略) 省优质工程奖 




云 (略)  







26 




(略)  




(略) 奖 




(略)  







27 




(略) 省 




江 (略) 杯 




青 (略)  







28 




(略)  




草原杯 




自治区建设厅优 (略)  







29 




(略)  




雪莲杯 




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 







30 




(略)  




绿岛杯 




海 (略)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函”增加内容“4、负责人要求   (略)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标细则》“二、商务标评审内容”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调整如下: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主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 (略) 市公 (略) (略) 查询。为方便查询,投标人需在报名后按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 (略) 单独提交。若因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真实而造成无法查询,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查询内容 




名称 




企业机构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独立投标人/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成员单位) 










分公司负责人(如有)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 










填表联系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 (略) ,以本文为准, (略) 文件为准。 







(略)  



(略) 市建星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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